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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鳳梨產業面臨的問題及因應措施

中部辦公室 黃碧海

一、前言

  鳳梨為台灣重要經濟果樹,早年曾是加工水果之王,近年來其生產方式已顯然由往日「加工為主,鮮食為副」轉變為「鮮食為主,加工為副」。由於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面對進口水果之競爭,故生產趨向省工化、果品高級化為未來必循的途徑。

  目前台灣地區鳳梨之主要栽培品種有開英種(正常開英、突目、三菱系等)、台農4號(剝皮鳳梨、釋迦鳳梨)、台農6號(蘋果鳳梨)、台農11號(香水鳳梨)、台農13號(冬蜜鳳梨)、台農16號(甜蜜蜜鳳梨)、台農17號(金鑽鳳梨)、台農18號(金桂花鳳梨)、台農19號(蜜寶鳳梨)及引進栽培之牛乳味品種等,各品種彼此間之差異不大,惟在食用及風味上仍各具特色。由於生理特性關係,其栽培仍限於低緯度(北緯30度至南緯25度間)、低海拔之熱帶、亞熱帶地區,而以南投、彰化以南較適宜。氣候環境影響果實的採收成熟度、著色及貯藏,尤其在持續乾燥與高溫環境下,可增進果實糖度;適時調節產期,可以避免果品集中採收與產銷失衡,減少塔形果形成。適時採收、貯存可以保持果實品質與新鮮度。共同選別、徹底分級,確保果品商譽,提高優良果品之售價,集中輸配,降低輸送成本。

二、台灣鳳梨生產概況

   鳳梨原產於南美洲,台灣於清康熙末年由中國大陸南方引進種植,迄今已有300餘年,目前栽培品種可分為在來種、開英種及雜交種三大類。在來種又稱本地種,有黃皮、烏皮、有刺紅皮及無刺紅皮等,係由華南地區引進,日據時期在台灣鳳梨事業佔很重要之地位;開英種又稱外來種,於1908年由東南亞地區及夏威夷引進,經試種確定後,自1922年大量繁殖推廣;雜交種係品種經雜交育成,台灣光復前已由日人育成台農1至8號,光復後,1986年由鳳山園藝試驗分所育成台農11號,為國人首創雜交育成之鳳梨品種,1994年復由嘉義農業試驗分所育成台農13號,之後又陸續育有台農16、17、18、19號等品種及由國外引進栽培之牛乳味(Clone-3607,)、強巴卡(Champaca)、糖酸(Pernambuco)等品種。除在來種外,均可供鮮食。由於國內開英種以外之鮮食品種陸續推出,果實品質佳,生產技術提高,尤其高雄、屏東一帶,栽培氣候環境比東南亞地區適宜,內、外銷之市場漸受歡迎,栽培面積逐年增加。近10年種植面積、產量及產值,(如詳表1xls / ods / pdf)。

  台灣鳳梨產地分布,主要自台中縣以南至屏東縣一帶,其他地區則很少種植。

  民國91年種植面積1萬0,460公頃,產量41萬6,300公噸。其中以屏東縣居冠,面積2,749公頃,占26%;台南縣居次面積2,356公頃,占22.5%;再次為高雄縣1,575公頃,占15%;嘉義縣1,415公頃,占13%;南投縣904公頃,占8.7%;彰化縣及雲林縣805公頃,各占4%;台東縣209公頃,僅占2%;其他縣475公頃,占5%。91年各縣市鳳梨種植面積與產量比較(如詳表2 DOCX / odt / pdf) 。

  目前各主要產地種植面積與10年前比較,增減各異;高雄、台南、嘉義、南投、雲林及彰化等縣均有增加,尤其以高雄、台南、嘉義增加較大;南投、雲林及彰化縣,則僅小幅增多。至於屏東及台東縣,不增反減。

  台灣鳳梨栽培之垂直分布,絕大多數都在海拔200公尺以下之淺坡地、平地或河床地。據調查分析,高雄、嘉義、南投及彰化縣等地,以坡地栽培為主;屏東及台東縣以河床平地種植較多;台南縣則坡地、平地等量齊分,估計分析,全台鳳梨坡地面積約占53%,平地面積約占47%。未來宜減少栽培面積,尤其應逐漸減少坡地、河床地之栽培,使生產能夠兼顧自然生態之平衡與坡地維護。

三、鳳梨進出口情形

  台灣種植鳳梨,昔日多以加工為主,民國60年曾達到生產高峰,產量35萬8,500公噸,鳳梨罐頭出口亦最多,達7萬8,782公噸;此外,62年鮮果出口亦達4萬7,766公噸;鳳梨罐頭除外之其他鳳梨加工品出口,亦於70年最多,達2萬0,016公噸,目前出口地區包括奈及利亞、美國、貝南、南非、菲律賓等國家。惟隨著加工用原料果生產、製造成本的提高,致無法與低廉之東南亞國家相比,無論鮮果內銷或原料鳳梨製罐外銷,都因產業變遷而逐年減少;因此,自76年開始,即有鳳梨加工品(含鳳梨罐頭)進口,且有逐年增加趨勢;進口地區包括泰國、印尼、越南、阿曼等國家。歷年鳳梨鮮果及加工品出口量變動情形如(如詳表3DOCX / odt / pdf)

  91年我國加入WTO後,在貿易自由化的趨勢影響之下,開始有鮮鳳梨自泰國進口,鳳梨罐頭及其他加工品出口量未見增加,但加工品進口量卻達9,100餘公噸。鮮果及加工品進出口量詳見(如詳表4DOCX / odt / pdf)

四、近年來之輔導措施

  為促使鳳梨產業穩定發展,增加果農收益,本會近10年來配合消費市場需求,積極輔導下列各項工作:

  (一)指導以不同品種配合最佳採收時期及電石土或乙烯催花處理,調節產期5,900公頃,有效分散產期。

  (二)改進栽培管理技術,獎助施用有機質肥料1,400公頃,並合理施肥及減少使用生長調節劑,提高果實品質。

  (三)輔導改善產銷設施與生產資材,推行省工經營,降低生產成本,包括補助機械設備650台、果園噴灌或滴灌設施1,810公頃、畦面敷蓋及防護網1,150公頃、集貨場3,500坪、冷藏庫480坪等。

  (四)配合新品種育成,輔導種苗繁殖圃3處,加強推廣品種更新2,800公頃,有效促進銷售。

  (五)輔導地區性建立優良果品品牌2處,包括內門鄉及民雄鄉,促進共同運銷、直銷及網路行銷。

五、產業目前遭遇之問題

  (一)果園經營面積小生產成本偏高

  國內現有栽培鳳梨之農戶,除高、屏地區部分果農採行大面積之集團經營外,大多數的栽培農戶耕作面積不大。由於單戶耕作面積小,非但管理不易,勞力無法以機械取代,致使農民之生產成本偏高,果農相對收益偏低而無法專業經營。

  根據農業生產及成本調查之資料顯示,栽培鳳梨人工所花費之成本占直接費用之42%,係所有生產費用項目中第一位,其費用支出極高。鳳梨生產費用與收益見(如詳表5DOCX / odt / pdf)

  (二)產期調節未經整體規劃,無法落實調節產銷

  果農雖善用產期調節技術生產,但一遇高溫、乾燥、氣候不調時,常有調節失當、產期集中之現象發生。又多數果農未能事先做好計畫生產,如全面規劃,分品種、區域、時段等實施產期調節,致無法全年有秩序穩定供果。此外,每年鳳梨外銷日本期間多在2~7月份,並以3~5月為最主要輸銷季節,由於未妥善統籌計畫產銷,3~4月日本需求旺盛時,各出口業者在產地競相搶貨出口,不僅選果品質降低、影響商譽且價格不穩定;而俟5月以後盛產果實品質變佳時,卻反而每致乏人問津,影響鳳梨產業穩定發展至鉅。

  (三)品種過於集中,產銷調節困難

  目前鳳梨加工業顯已萎縮,多數果農栽培已依市場變遷朝向鮮食用品種。由於鮮食用新品種售價逐年穩定且比開英品種高,提高果農栽培意願,栽培面積已由80年之1,683公頃(約佔總面積18%)增至目前8,082公頃(約佔總面積80%)。其中以台農17號栽培面積最多,估計約5,700公頃,又因可以提早於3~5月採收且品質又佳,故極受果農喜愛;惟以品種單一且面積又多,採收期又僅限於3~5月間,若農民一味搶早採收,由於果實酸度較高,甚易發生早期產銷失衡,今(92)年3~4月間即是一個明顯的例子。

  (四)果園管理及採收不當,影響果實品質

  栽培鳳梨因受自然氣候、病虫害防治、肥培管理、果農催花催果與習慣採用三年二收等影響,無法全數採收,約有2~30%為不良果實。加上果農常因於果實未達最適當採收成熟度即行採果,果實無法顯現應有糖度與風味,影響市場持續供果與售價。如本省輸日之鳳梨,由於部分業者提早於2月份採收外銷,致果實酸度太高、風味不佳、品質不良,嚴重影響產品商譽,甚或破壞鳳梨產業之前途。又如近年來推出之台農17號、18號及19號品種,則不能太晚採收,以避免過熟而影響果實風味與貯運。

  (五)分級包裝不澈底,影響果品販售

  目前鳳梨果實採直立式裝箱,外銷皆以10公斤為一箱,內銷則無統一之裝箱規格,有12、14、18公斤不等;至於裝箱粒數,少的每箱有6個,多則每箱有15個,依果實品種、大小而異,參差不齊,分級不澈底,影響果品販售。

  此外,外銷時每貨櫃或每批出口的鳳梨,或內銷產地裝箱每批出售的果實,其果形、成熟度等亦常未能趨於一致,造成銷售、貯運、拍賣之困擾。

  (六)外銷供果秩序及果品品質不佳,外銷量未增反減

  民國71年以前,台灣鳳梨外銷以開英種為主;71~84年間,多為台 農4號及開英種;84年以後,因供果秩序及品質遭受破壞,嚴重影響果品商譽,加上東南亞鄰近國家強力介入日本市場,導致我國出口日本之數量大減。

六、採取措施

  (一)輔導規劃集團栽培,推動省工作業

  為減少勞力成本支出,極須妥善規劃集團經營與果園管理,俾利推行省工栽培。經集團栽培且妥善規劃之園區,在耕作面積維持不減或部分略減之情況下,將園區面積調整,使單塊之園區調整為便利機耕作業園地形狀,並設置作業道,方便機械整地、敷蓋、施肥、定植、噴葯(水)、產期調節處理、採收、集運等作業。另設置滴灌或噴灌設備,採用畦面塑膠布敷蓋等,以達省工栽培及降低生產成本。

  (二)計畫產銷,秩序供果

  以本省自然氣候狀況,每年4至8月間為鳳梨生產旺季,果實採收由南部之屏東逐漸向北,依序採收,此段期間之鳳梨果實品質最佳。

  目前國內已有多種品種,產期各異,例如適宜較早採收之台農17號,可在3~5月採收;稍晚之台農4、6、16、18號,可在5~6月間採收;其他之品種搭配在6~10月間採收,如此,則可延長供果時間且持續穩定供果。倘若能針對內、外銷市場適當的選擇栽培品種、均衡調配,全面規劃,分區域、時段,實施產期調節,有秩序供果,對穩定市場價格,將有極大助益。

  (三)改進栽培管理技術,提高優良果實比例

  加強果園田間栽培管理技術,改進肥培方法,增進病蟲害防治知能,生產高品質果實,乃為未來發展鳳梨產業之目標。如多施用有機質肥料,提高果實糖酸比、軟化粗纖維及增進風味;適當時期定植、催花,避免果實霜害;減少植物生長調節劑之使用,增進果實外觀與品質;適時做好防曬處理,避免日燒發生;適當成熟度採收,以維持果實應有糖度及風味。

  (四)合理規劃調減面積與產量,穩定產銷

  為穩定市場供需,避免生產過剩造成產銷失衡,國內栽培面積必須配合消費需求調減至8,000公頃左右,並減少開英種及台農17號面積所佔比例,適度增加其他鮮食品種種植面積,以穩定產銷。

  目前栽培之品種,除原有鮮食與加工兩相宜之開英品種(突目、正常開英、三菱)外,專供鮮食用之台農4號、6號、11號、13號、16號、17號、18號、19號及引進栽培之牛乳味品種等,均已陸續推出,且頗受消費大眾青睞。若能就新舊品種同時規劃分區種植,調整採收期,必能達到穩定產銷之功能。事實上,近年推出之品種,種苗成本高,果實市場出售所得之淨利,不一定比其他利用多種品種相互搭配所生產的利潤高,值得果農重新評估。

  (五)統一果實品質與規格,徹底共選與包裝

  鳳梨品質、大小、最佳採收成熟度等,依品種而略異。理想的裝箱需同一品種、形狀完整、成熟度一致、果實清潔,無腐爛、日燒、潮濕、溢汁、病蟲害或其他傷害。果實重量,以果實較大之開英種1、6、16、17號等,每顆以1,500~2,000公克重為宜;台農13號以1,300-1,800公克為宜。此外,包裝紙箱需註明產品、品牌名稱、重量、粒數、供貨人(單位)、地址、電話等,並有統一之圖案標幟及固定之標示位置。

  同一品種中,通常3~4月採收之果粒較大,夏末8~9月採收者較小;但任何季節採收之果實,無論內外銷,維持果實品種、規格的一致性,統一採收成熟度與嚴格分級,至為重要。迄今,除以品牌鳳梨及共同運銷供貨之地區,如內門(羅漢門)、民雄(銘雄香)、大樹、內埔等部分產地,其他產地仍有待加強改善。

  國內鳳梨裝箱,無論大小包裝,均採直立式並帶冠芽,此乃配合消費大眾鮮食或祭拜需求。過去之開英種冠芽因為經過摘心處理,故短且開張,冠芽所占裝箱體積不大,紙箱資材浪費少;近10年來,新品種在市場上的佔有率日漸增多,因其冠芽未經過摘心處理,明顯比開英品種果實長,致果實帶冠芽裝箱時增加裝箱體積。以往,曾有產地以帶冠芽、橫式交錯、多層裝箱,但因無法被拍賣市場接受而作罷;若能改以單層橫式交錯裝箱,非但可以節省果實間之間隔紙板,且能明顯減少果實裝箱體積與紙箱資材之浪費,此種包裝方式有待進一步研發推廣。

  (六)選擇品種,拓展外銷

  目前適合外銷之品種,除台農 4號外,春季3~5月生產之台農17號,夏季6~8月生產之台農11號,及水分含量較低且果實較小適合秋季生產之台農13號,均極符合日本消費市場須求。提高果實品質、加強共選共計、嚴格選果、檢驗,統一調配出貨,係未來拓展外銷市場,擴增外銷量必行途徑,值得果農採用聯合方式處理。

  (七)成立產銷協會,推動聯合產銷

  基於整體鳳梨產業輔導之需,有待結合國內鳳梨產銷之相關產業團體、產銷班、農民等,組成「台灣鳳梨協會」,建立國內、外產銷資訊,推動產、製、銷技術改進及諮詢服務,控管產品品質及建立品牌,加強消費者宣導及拓展內、外銷通路,以提高市場競爭力,促使台灣鳳梨產業永續發展。

七、結論

  鳳梨含有豐富之水份、無機鹽、維生素C與E、並含有鈉、鐵、鈣等礦物質及多量之纖維物質,乃盛夏消暑解渴之珍品,亦是良好的減肥、健康水果。其用途廣泛,鮮食、加工、觀賞咸宜,而其原料果供製罐、冷凍、製汁、糖漬蜜餞、脫水等,亦是農產品加工的優良製品,同時,也是本省食品罐頭事業之肇始。此外,鳳梨臺語諧音「旺來」,代表財源滾滾而進,象徵興旺吉利之意。民眾廣於年節、祭典作為祭拜、供奉與擺飾之用,諸如此類,均是促使鳳梨消費多樣化、多量化的主要原因。

  近年來,配合整體產業調適與加入WTO後所採之生產因應措施,輔導果農調降開英品種之栽培面積,並適量增加鮮食用品種,以配合國內、外市場消費之需;未來仍有待朝計畫產銷、加強果實品質改進、推行適地適作之集團省工栽培,降低生產成本、改善果品分級包裝、擴展內外銷等工作為施政之重點,繼續加強推展,期以提升其競爭力,促進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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