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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年1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1. 自92年1月1日起稻米進口由限量方式轉換為關稅配額制度,配額數量為144,720公噸等量糙米,65%由政府進口,其餘35%採標售權金方式由民間進口;配額外關稅每公斤45元,米食製品49元,並採取特別防衛措施。
  2. 本會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77條:「本條例修正施行滿2年,由中央主管機關檢討之。」之規定,就過去2年之執行情形加以檢討分析,並舉辦座談會後,研擬「農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經報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於92年1月13日3讀通過,共修正35條條文。
  3. 本會擬訂農業金融法草案,於92年1月2日陳報行政院審議,並由行政院於1月8日提送立法院審查中。本草案條文計有61條,重點內容包括:建立以農(漁)會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為主體之農業金融體系;提升農(漁)會信用部專業經營及管理能力;建立農(漁)會信用部分級管理制度;輔導、處理信用部經營不善之農(漁)會;加強業務規範以落實監督及管理等。
  4. 92年1月辦理18場「感恩與惜福─國產生鮮農特產品及漁畜產品」展售促銷活動,以推廣優良國產農產品,並強化與消費者之互動。本活動分別於臺北市、新竹市、峨眉鄉、臺中市、嘉義市、臺南市、高雄市、花蓮市、宜蘭市及臺東市等地區舉辦,計促銷農特產品2,106公噸,其主要產品為蓮霧、印度棗、番石榴、椪柑、桶柑、柳橙、木瓜、楊桃、梨、蘋果、葡萄、甜柿等當令水果以及冬季蔬菜、農特產、漁畜產品及其加工產品;另於1月10日至26日間於板橋、台中、嘉義、台南及高雄等地辦理「台灣臘味節」系列展售活動。
  5. 為因應春節農產品需求,本會請各農產品批發市場及農民團體加強調配及運銷,於節前5日蔬菜加強調配增加供應量5成以上,總交易量可達3萬6千公噸,水果加強調配增加供應量5成以上,總交易量可達2萬2千5百公噸,毛豬加強調配增加供應量7成,總交易頭數計約22萬頭,可充分供應民需。
  6. 為解決柳橙生產過剩,辦理收購加工,至92年1月27日止,已收購加工約1,430公噸;經實地調查,柳橙收購加工及柑桔促銷措施,已帶動果販收購意願,對產地價格確有助益,柳橙產地價格己由實施前每公斤8.3元至10元上升至目前每公斤10.8元至13.3元。
  7. 本會於92年1月14日撥款補助台灣省農會7.52億元,使各級農會員工能領回自行繳交之互助會會費,受益員工達2萬人,避免因政府依法概括承受經營不善農會信用部,致短期間農會員工離職數驟增,使互助準備運作艱難,致生員工權益之損害。
  8. 為確保民生及產業用水,協助北部調用農業用水,桃園農田水利會灌區及新竹縣頭前溪灌區舊港圳以下共約2萬8千公頃之92年第1期稻作實施停灌,並配合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協助辦理停灌休耕措施。
  9. 92年各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聯合統一甄試於92年1月26日舉行,計有31,247人報名,預定錄取正取384人,備取162人,訂於3月14日放榜。
  10. 本會於1月2日接獲檢舉市售大陸走私蒜頭,即派員會同海關、海岸巡防署、調查局及警察等查緝單位於1月3日及7日,分別前往台北迪化街及西螺果菜市場查緝,經本會專家詳細檢視現場大蒜貨品性狀後,判定為大陸蒜,共查扣1,296公斤。本次查緝已收嚇阻走私,穩定國產蒜價之效,查扣前蒜價每公斤60元,查扣後(1月9日)蒜價已回升至70元。
  11. 為鼓勵民間產業界參與農業科技的研發與應用,擴大農業科技的研發領域,促進產業發展,本會於91年12月31日公告「農業科技計畫產學合作實施要點」,預期將縮短研發時間為2年內,俾儘速將研發成果落實於產業。
  12. 本會於92年1月15日訂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九十二年度休閒農漁園區計畫研提及補助要點」,藉以整合農村社區、農漁產業資源,協助農民轉型經營休閒農業,促進農村經濟活絡,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休閒農漁園區計畫所需之各項軟硬體建設。並於1月間舉辦3梯次申請作業講習,計有24個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共355人完成訓練。
  13. 本會公告自92年1月1日起,凡是24公尺以上漁船輸出必須取得本會同意函,以加強管制大型鮪延繩釣漁船出口至國際漁業管理組織貿易制裁國家;於1月15日訂定「沿近海漁業類劍旗魚漁業證明書核發作業規定」,以配合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通過實施劍旗魚貿易認證制度建議,協助劍旗魚輸銷國外。
  14. 為因應「水禽小病毒活毒疫苗」及「水禽小病毒不活化疫苗」製造及輸入時檢驗需要,本會增訂該2種疫苗之檢驗標準,於92年1月15日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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