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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公務機密維護應有之認識

  為因應政府再造精實改革,各級機關一切施政作為均以便民為首,在速捷與效率的壓力之下,少數公務人員為爭取工作績效,違反作業法則及程序,任意辦理公務,或因誤解公務機關「公開化」、「透明化」的真義,對於公務機密應行保密部分,絲毫未加保留,逕行公佈,致衍生諸多困擾,究其原因不外如下:

一、保密警覺不夠

  探討近期洩違密案件發生之原因,有絕大多數是「人為」的疏忽,尤其是來自心裏的極度鬆懈。因為現今社會趨於多元化,資訊傳達的速度,超乎想像,國人基於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常有恃無恐的透過媒體發表個人意見,習以為常後,也漸感染及公務機關。由日前國內傳播媒體透過管道,提前報導政府有關政策之制定及軍事購案等訊息,肇致主管機關臨時變更計畫或政策胎死腹中,對國家安全有不利之影響。因此,身為公務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保密習性,在日常生活言行及處理公務機密事務方面,隨時提高警覺,自我要求,才能防杜洩密違規情事之發生。

二、文書處理不當

  所謂文書處理,係指文書自收文或交辦起至會簽、陳核、陳判、發文、歸檔等之全部流程,依據行政院頒﹁文書處理手冊﹂之文書保密作業部分,各機關應指定專人負責辦理機密文書拆封、分文、繕校、蓋印及封發等事項,機密文書之簽擬、陳核、陳核︵判︶,應由業務主管人員親自處理持送,不得假手他人傳遞,惟經各項檢查中發現仍有多數單位未能依照規定認真執行,致文書內容於作業流程中,不慎為無關人員知悉,進而肇生洩密事件。

三、資料清理不實

  依據文書處理作業規定,辦理機密文書之簽擬稿、繕打用印時,因誤繕誤印之廢紙,應由業務主管單位人員立即銷燬之;如非有必要,應儘量免用或減少副本發送,對已失效或無保存價值之文書︵檔案︶資料,應由各業務部門定期實施清理並列冊登記監燬,惟經督導發現仍有部分單位未能定期實施清理銷燬,造成檔案管理之負荷,另在清理階段未指定專人全程監督,致資料散失四處,徒增洩密之顧慮。

四、資料保管不週

  各項機密資料應與普通一般文件資料列冊分開保管,放置機密文書之公文箱(櫃)應堅固完整封鎖確實,保管人員並須隨時檢查;機密文書發文後,業務主管人員,每年至少須清查檢討乙次,對於必須變更機密等級或解密者,應即按規定辦理變更或解密手續,尤其對於機密性之會議資料,除應編號及登記其使用人分發外,更應基於「公務機密維護」之立場考量,儘可能當場收回,與會人員如需留用時,必須辦理借用簽收,以符文書保密作業要求;惟發現仍有部分單位掉以輕心,非但將一般公文與機密公文混置,且對機密資料分發浮濫,致因管制疏漏而發生洩密案件。一般公務機關雖未具特勤單位的機密屬性,然有關主管權責範圍內,依法建檔存儲之文書資料,均應妥採保密措施,以防外洩。

結語

  面對當前科技日益發達,各項傳輸工具使用迅速便捷,政府機關在一切為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前提下,又必須兼顧「公務機密維護」的工作,殊屬不易;復加有心人士不斷透過各種管道企圖蒐集政府各類資料,勾結公務機關不肖員工洩漏國防、外交、財政、金融政策、稅籍、電信、監理、戶政、都市計畫、工程、採購預算及機關主管之機密項目,不啻更增加了政府機關在執行公務機密維護工作上之考驗與挑戰,而本項工作又屬一整體性、持續性、長期性之工作絕不能稍有鬆懈與疏失,因為一個人洩密與一百個人洩密,其所產生的後果與傷害是一樣的,所以會屬各機構及全體員工應深切認知公務機密維護工作之重要性,確實遵照各項保密規定,貫徹執行,以確保公務機密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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