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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會期

報告人:主任委員李金龍;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月十五日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 金龍奉邀向 大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首先要特別感謝各位委員長期以來對農業發展的支持與期許,以及 大院於臨時會通過「農業金融法」,本會已積極規劃落實執行所需之相關規定,相信農業金融專業立法將可使我國農業金融邁入新的領域,充分發揮其支持農業發展及照顧農民之功能,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農業施政指教與鞭策。

壹、前言

貳、加入WTO一年半以來之影響及因應措施

參、落實各項農業施政措施

肆、第五次全國農業會議結論重要成果與辦理情形

伍、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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