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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牧業農情調查之檢討與展望

中部辦公室 洪忠修

壹、前言

  鑑於總體經濟環境變化之日趨劇烈,各國農政部門與農業經營者,皆察覺到須有週密的農業資訊調查體系,以資蒐集完整的資料,作為總體面農業政策之擬訂,與個別農民經營之參考。我國亦不例外,透過各級政府建立了完整的農情調查體系,並應用現代化科技,處理龐大且複雜的農情資料。

  目前本會經常性定期辦理的統計業務,包括公務統計、調查統計與應用統計等三大類。其中,調查統計工作的屬性與其目的,乃在因應國家農業施政之需,農牧業農情調查即為調查統計工作的一環,為農業施政的重要基礎。以下就農情調查職能、調查制度改進沿革及實務、91年度執行成果與未來發展策略等方面作簡要說明。

貳、農情調查職能

一、訂定農業政策依據

  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充分掌握正確的農業生產情況,始足以有效地擬訂國家農業政策,據以發展農業產業、穩定產銷秩序,提高農民所得與保障消費者權益。

二、提供農業經營參考

  農業企業化已漸漸取代過去家庭農場自給自足的生產方式,逐漸走向現代化的農場經營型態。為因應國內及國際農產品生產情勢的變化,現代化的生產策略,應由早期的供給推動模式,蛻變為以行銷為導向的經營模式。經營者必需視國內外市場需求的變化,積極主動調整農產品的供給量質。爰此,對於產銷資訊的蒐集分析將成為農企業經營成敗的關鍵。

三、提供行銷參考

  自民國91年元月起,臺灣地區已正式成為WTO國際貿易組織第144個會員體,與國際社會的互動更為頻繁與密切。對於國內農產品生產資訊的掌握,為農產品產銷重要工作,亦是現今國際化、資訊化時代,農產品交易迫切需要的軟體建設項目。

  透過每年經常性農情調查,定期蒐集各種農作物之種植、收穫面積與產量;以及各種畜禽在養數量、產品產出水準等常態性生產面基礎資料。另就不定期查報農畜產品之災害損失等偶發性農情調查,掌握變量訊息,提供農業生產行銷業者研訂經營方針及調整產銷計畫之參考。

參、我國農牧業農情調查制度的演進

一、篳路藍縷草創階段

  臺灣地區自民國36年起,開始實施農情調查,當時頒布「臺灣省農情報告規則」,確立了農情報告制度。農情調查實施之初,原始制度設計可分就「農情報告種類」、「調查機構建制」與「調查方法」等三方面說明。其農情報告種類,包括經常性的普通報告-主要為作物種植面積、收穫量與災害調查等;以及臨時性的特種報告-如甘蔗、棉麻、茶與青果等特種作物調查。至調查機構建制部分,則於鄉鎮市設主辦農情報告員一人,由公所職員擔任;普通農情報告員1至5人,由公所職員、篤練農民或農會職員擔任之。鄉鎮市為農情報告之基點,農情報告員則由臺灣省政府農林廳遴選、聘派,並直接向該廳負責。此外,在調查方法方面,調查基本工具為耕地圖與土地臺帳資料,於繪製「耕地圖略」後,赴現地調查作物生長情形,運用手工方式集計全鄉鎮市資料,逕送臺灣省政府農林廳彙整。

二、脫胎換骨制度精進

  迄民國70年代,農情調查制度為因應農業發展,除設法減輕地方農情工作者的過重壓力外;為謀求正確實用的調查資料,用客觀科學的方法檢驗印證資料的可靠性,期盼得來不易的農情資料,能適時廣泛被社會各界應用。因此,自民國73年起作具體的改進,改變自繪耕地略圖傳統的作法,各縣市逐一運用1/5,000大比例尺航照圖,清晰對照每一調查區之田塊,並配合求積儀與面積計算板之使用,準確測算各田塊的作物面積等土地利用情形。

  民國74年開始採取小區精密調查方式,依據各地農業環境規劃為200公頃左右的農業生產區段;復以明確之界線,劃分為約10公頃左右的調查小區,以利田間調查員與複查人員明確目測調查小區內每一坵塊土地利用情形。

  嗣於民國75年正式建立田間調查員制度,以就地取材的原則,遴選當地優秀務農者擔任田間調查員,充分掌握責任區內之農業變動,使調查工作事半而功倍。

  藉由航照圖的運用,得以精準地掌握田區土地利用實況;小區精密的調查方式,免除總體概估的謬誤;田間調查員的制度建立,與基層公所農情報告員形成互補與專業分工。由於農情調查制度成功的脫胎換骨,為現今推動資訊化的調查方法,建立完善的基礎。

三、資料處理資訊化

  民國86年起建構省縣級農情報告資訊系統,一方面改進系統操作環境,由DOS系統提昇為簡單易學的WINDOWS視窗版;另一方面,改進省縣間資料傳輸管道,不僅簡化工作量且增加資料檢核的機會。迨至去(91)年11月間完成鄉鎮版資訊系統,使得中央、縣市與鄉鎮三級單位的農情調查資訊化系統脈絡完整。

肆、現階段農情調查實務

  我國農情調查工作歷經半世紀的推動與發展,確實為農業施政建立功不可沒的貢獻。然而,隨著總體環境的變遷,農情調查的方法與調查內涵自當與時俱進,以符合時代需求。民國91年底,本會邀集各縣市政府共同研商,針對當前農業生產環境背景,修訂農情調查工作內涵。現行本會中部辦公室辦理農牧業農情調查之主要業務,可就大端歸納為(一)農作物面積調查(二)農作物產量調查(三)畜禽生產調查(四)重要農產品生產預測(五)農牧業災情查報與救助業務等五大項。

一、農作物面積調查

  農作物面積調查,為農業類農情調查年度工作的第一項任務,蓋精準的面積調查為日後產量報告的基礎。故每一期作在完成作物種植後,不預設立場地進行種植面積對地調查;且不論其土地屬性為何,即使超限使用者,亦在清查範圍。完成調查之標準日期則訂在每年1、5、9月份。至於耕地面積之調查,則以每年12月份之調查資料為基準,視為當年度之耕地利用結果。透過農作物面積調查工作,農政單位得以了解全年耕地利用情形,以及農作物栽種品項種類情形。

二、農作物產量調查

  各期作之產量調查期限,訂於每年4、7、12月份,且為更準確地了解作物產量資料,必須進行產量調查修正作業,於每年7、10、次年1月份,再針對裏作、一期作、二期作產量進行第二次修正報告。另為檢核當年期產量,復針對敏感性,或主要之長、短期農作物,透過巡迴訪問及試割(掘)調查等方式,進行單位面積產量調查。

三、畜禽生產調查

  養畜禽戶數調查時間,訂於每年3月底辦理,分別就大養畜禽戶由公所畜牧類農情調查員親自查訪;普通養畜禽戶調查,則可委由熟悉地方養畜禽業務人士代為訪查。至於所謂大養畜禽戶定義,係指牛、羊25頭、豬100頭以上;家禽則以營利為目的者皆謂之。前述大養畜禽戶畜禽動態調查,於每年3、6、9、12月底,由公所畜牧類農情調查員逐戶調查;普通養畜禽戶畜禽動態調查,則按季依立意抽樣方式推估。為取得正確的畜禽生育資料,以提供有關單位決策之用,各飼養戶應配合農情調查員辦理必要之查訪工作。

  另為掌握豬隻確切在養頭數,每年進行二次專案調查。年中為抽樣性調查,於5月底至6月上旬辦理;年底為全面性普查,於11月底至12月上旬辦理。調查結果與毛豬供給量之預測資訊,除供本會畜牧單位與中央畜產會等相關單位作政策研判依據外,並透過本會網站與各畜牧類相關刊物,即時發布供各界參酌運用。

四、重要農產品生產預測

  針對農產品產值較高;或具敏感特性;或有產銷失衡之虞;或因生產成本較高,易受進口農產品衝擊等特性,選定生產預測項目。蔬菜部分,包括:西瓜、蘿蔔、胡蘿蔔、洋蔥、蒜球、蔥、甘藍、結球白菜、花椰菜與其他葉菜類等。果品部分,包括:香蕉、鳳梨、椪柑、柳橙、桶柑、文旦柚、龍眼、本地種芒果、改良種芒果、番石榴、木瓜、蓮霧、巨峰葡萄、梅、荔枝、楊桃、梨、棗、柿、紅龍果、番荔枝等。雜糧部分,為落花生與紅豆。花卉部分,包括:短期切花之菊花、唐菖蒲、香石竹、百合,以及玫瑰、文心蘭等長期切花。

  各項作物依其長、短期採收性質,分就月、季、期作別,並考量其生產收穫時期進行預測。預測結果透過新聞稿件即時發布,並鍵入本會農情預測相關網站,以及提供平面媒體報導,供各界參閱。

五、農牧業災情查報與救助業務

  臺灣地區位於亞熱帶之地理位置,四季氣候變化明顯,農業生產環境變異性高,易伴隨天然災害發生,諸如盛夏風災頻仍;冬季低溫冷冽,農牧業災情之查報掌握相當重要。在災害損失達到一定程度時,則依災損標準分別給予受災地區農民不同程度之救助措施。

  目前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對於受災嚴重地區之實質救助業務,包括三項救助措施:第一部分為低利貸款救助,目前除延長寬緩期間,冀以減輕貸款農家還款負擔外,並自本(92)年2月1日起降年利率為1.5%,直接嘉惠貸款農戶;第二部分為現金救助,大抵上係按作物別每公頃生產成本多寡訂定適當金額予以現金救助,目前各種類長、短期作物別,每公頃現金救助金額在8千元至3萬元不等,未來將檢討經營型態與投入成本等因素,研議提高救助額度;第三部分係專案補助,由縣市主管機關依受損情形主動評估,在勘查確認後檢附相關資料,報請本會核定辦理。

伍、91年度執行成果

一、普通農情調查部分

  所謂普通農情調查即經常農情調查,包括前述所指農作物面積調查、農作物產量調查、畜禽生產調查以及重要農畜產品生產預測等工作。

  91年度完成之重要農情調查工作,包括完成三期作計960餘項次長、短期作物之生產面積、產量調查;完成果品、蔬菜、花卉、特作與雜糧等主要農產品月、季別之生產預測,透過網路系統(本會網址http://www.coa.gov.tw;中部辦公室網址http://www.pdaf.gov.tw/coa;農情報告資源網址http://agr.pdaf.gov.tw/)與農政與農情等各式媒體、刊物等十餘種管道,累計發布168項次之預測結果供各界參閱;其中,農情報告資源網迄今已有22萬8千餘人次上網查詢農情資料。

  畜禽類調查部分,除完成四季動態調查、養豬頭數一次抽樣調查、一次普查外,並編印農牧業主要生產地調查報告及91年農業統計年報各一冊。

  此外,91年度已建構完成中央、縣市與鄉鎮市區等,三個層級的農情調查資訊系統;並邀集縣市政府與鄉鎮市區公所農情調查員,分區辦理六場次之農情資訊系統操作講習,特別針對全省16位縣市政府農經助理員,舉辦兩次系統操作測試與競賽,逐步推展利用網路資訊系統報送與查核調查資料,降低人為疏失與提高資料陳報之即時性。

二、特種農情調查部分

  特種農情調查係為臨時性舉辦之農牧業災情查報與救助業務。上年度查報之災情主要有1月寒害、4月乾旱、5月豪雨、7月雷馬遜颱風、7月龍捲風、7月娜克莉颱風、8月卡莫里颱風、8月焚風、9月辛樂克颱風、12月豪雨與12月冰雹等十二次較重要災情報告。其中,91年12月19日新竹縣冰雹農業災損達到「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現金救助標準,經本會公告辦理現金救助與低率貸款救助,累計發放現金救助金額2,720萬餘元、救助農戶數1,009戶。由於十二月間適逢柑桔類果品盛產期間,為同時體恤柑桔類果農受害,且基於果園生產環境之防疫,必須立即進行落果之清園作業,另專案補助716萬元,協助受災農戶辦理894公頃的柑桔類果園清園工作。

陸、檢討及展望

  農情調查工作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五條規定之法定業務,為各級政府機關應辦事項。尤其全國農情調查工作,既涉及總體面的效益,提供國家制訂農業政策、施政方向與資源分配的參數基礎;亦關係到個體面的效益,提供現況予農業經營者參考,以適時調整經營規模與建構產銷制度,農情調查之重要性絕不可輕忽。藉由農情調查理念之印證,以及綜觀現行實務之執行檢討,茲擬訂三項構想,作為今後努力方向與展望。

一、查報體系與人員教育訓練

  農情調查工作成敗之關鍵,不外在於查報體系的建全與人員的選訓。為要求各級單位落實本項工作,將要求各單位必須完成查報體系建立,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由農業單位,承上啟下完成推展與監督職責;基層實務工作則由鄉鎮市區公所擔任執行者。人員的選訓方面,首先要加強縣市政府與基層公所農情調查員農情調查業務技巧訓練;同時鄉鎮市公所農情調查員,對於協助實地調查工作的田間調查員,務必遴選具備熱心、專業知識,且熟諳當地農業環境與農業生產人員擔任,以收事半功倍之效。

二、建立資料查核與覆驗制度

  加強田間調查員調查之勤前講習,各公所農情調查員,除參考各次試割之歷史資料,並透過訪查轄內農戶,推估當年期之合理產量,一方面查核田間調查員調查作業是否詳實;另方面據以觀測並推估轄內未調查地區之生產狀況,綜合評估生產現況。透過多方查證,佐以期作面積、產量調查資料,重覆檢核各月別、季別之生產結果,使預測與調查結果符合趨勢,將農情調查結果形成具有實際意義的生產資訊。

三、強化資訊設備與系統應用

  農情生產調查資料,不僅項目繁多且數據瑣碎,為全面提升農情資訊、農業災情、產銷預警效率,本會與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間,雖已建立聯網系統,處理農牧業生產調查資料及傳遞農牧業災情資料,縮短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資料之彙整時間,有效降低人工處理成本與減少人為錯誤;但因工作人員異動頻繁,未來將對新進農情調查人員,加強系統操作訓練,充分發揮資訊應有功能;另一方面透過各種管道宣導民眾知悉,使農情調查資訊系統產生積極效率與具體效果。

柒、結語

  正確的農情資料調查具有總體與個體效益,就總體面效益而言,全國農情報告工作,提供國家制訂農業政策、施政方向與資源分配的參數基礎;至個體面效益方面,農業生產現況調查結果,提供農業經營者參考,適時調整經營規模與建構產銷制度。農情報告之理念與實務,不僅所有農業行政人員必須充分了解,以收業務推展事半功倍效果;實際從事農業經營的農友,亦須建立正確認知與運用技巧,俾使農牧業農情調查業務,得以順利推動並發揮應有效益。

參考文獻

  1. 胡宏渝、林秀雄,展望農情報導脫胎換骨,民國77年6月。

  2. 農情報告手冊,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民國52年12月。

  3. 農業預測,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民國61年11月。

  4. 農業類農情報告工作手冊,行政院農委會中部辦公室,民國91年3月。

  5. 廖銘清、洪忠修,農情調查研習講義,行政院農委會中部辦公室,民國91年10月。

  6. 臺灣省農情報告制度實施方案,臺灣省政府農林廳,民國4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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