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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 坎昆部長會議農業談判情形

國際合作處國際組織科 林家榮

一、前言

  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依據烏拉圭回合談判達成之農業協定第20條規範,於2000年3月展開農業議題談判,並依據杜哈(Doha)部長宣言積極進行農業自由化模式(Modality)之談判;然而,由於各會員對於農業議題立場差異過大,始終無法達成共識。由於農業談判結果對我農業發展有重大影響,農委會在談判初期即以觀察員身分派員參加。我國於去(2002)年加入WTO後,除繼續積極參與談判外,並加入立場與我相近之非貿易關切事項(Non-Trade Concerns,NTC)集團,盼透過集團談判力量,有效維護我國利益。

  WTO第五屆部長會議於2003年9月10日至14日在墨西哥坎昆市(Cancun)舉行,主要係針對杜哈部長會議以後展開之新回合談判進行檢討。由於農業為會議成敗關鍵議題,本會李主任委員乃率國際合作處王處長明來、李簡任技正舟生等人參與我國出席坎昆會議代表團,以維護我農業利益。本次會議因為會員在新加坡議題(投資、競爭、貿易便捷化及政府採購透明化)及農業議題方面立場差異過大,部長會議在沒有具體結論之下落幕。未來農業議題將在日內瓦繼續談判,相信各主要會員仍將透過集團方式,為維護最大利益而持續協商。

二、農業談判工作計畫與重要議題

  WTO第四屆部長會議於2001年11月在卡達首都杜哈舉行,會後通過部長宣言,並定位新回合談判為「杜哈發展議程」(Doha Development Agenda,DDA)。在農業議題談判之工作計畫方面,杜哈宣言第13、14條強調依農業協定第20條規範,已於2000年3月展開新回合農業談判,未來應繼續朝減少保護及補貼之方向進行,以發揮市場機能。

  新回合農業談判主要涵蓋市場開放、境內支持及出口競爭(Export Competition)等三大領域,其中重要議題摘要說明如下:

(一)市場開放

  1. 關稅:針對如何進一步削減農產品關稅,各國立場不同,主要包括採取漸進式削減之烏拉圭回合公式(即所有農產品關稅平均削減36%、單項產品關稅降幅不得低於15%),以及大幅削減之瑞士公式(即各單項產品稅率均不得超過25%)等兩種。此外,美國與歐盟則提出混合式削減方式,即同時採取烏拉圭回合公式、瑞士公式及零關稅等三種方法來削減關稅。對於美歐之提議,我國強調必須以「不對高關稅設定上限」及「不增加關稅配額數量」為前提才能接受,並盼以烏拉圭回合公式作為削減關稅主要方法。

  2. 關稅配額(Tariff Rate Quota,TRQ):目前我國針對23項敏感性農產品採取關稅配額進口,由於TRQ對於國內產業有保護效果,農產品出口國家乃主張應大幅增加關稅配額數量;然而,為避免對國內產業造成衝擊,包括我國在內之農產品進口國則主張低關稅之配額數量不應再增加。

(二)國內補貼

  1. 綠色措施(Green Box):目前有若干開發中國家要求應嚴格限制綠色措施項目,並對綠色措施金額設定上限;對此,鑒於綠色措施不具扭曲貿易效果,且可有效維護會員之非貿易關切事項,我國主張綠色措施應維持現狀,且不應設定上限。

  2. 琥珀色措施(Amber Box),又稱國內農業總支持(AMS):鑒於我稻米保證價格收購措施為AMS主要項目,應予削減,惟稻米攸關國內農民生計,我國乃主張應維持烏拉圭回合方式(平均削減20%)小幅削減。

  3. 藍色措施(blue box):目前實施藍色措施之主要國家包括歐盟、日本、挪威及少數東歐國家,渠等認為藍色措施之扭曲貿易效果較小,無須進行削減;但開發中國家與農產品出口國家認為藍色措施仍有扭曲貿易效果,因此主張大幅削減或取消。由於藍色措施是由AMS過渡到綠色措施的重要政策工具,為此,我國主張藍色措施應繼續免於削減,且不應針對藍色措施金額設定上限。

(三)出口競爭:

  1. 出口補貼:目前實施出口補貼之主要會員為美國與歐盟,大多數會員要求完全取消出口補貼,惟遭到歐盟強烈反對。由於我國並未實施出口補貼措施,此議題並非我關切項目。

  2. 出口貸款(Export Credit):會員針對農產品出口所實施優惠貸款或信用保證等補貼,稱為出口貸款,目前美國為實施出口貸款措施最多的國家。依據現行農業協定,會員應制定規範來管理出口貸款措施,惟若干會員(特別是歐盟)要求出口貸款亦應納入削減,受到美國之反對。由於我國並未實施出口貸款措施,此議題亦非我關切項目。

三、坎昆部長會議農業議題談判情形

  本次坎昆部長會議雖因新加坡議題未獲共識而宣告沒有結果,但事實上,農業議題無法達成共識則是關鍵因素。

  由於各會員對於農業談判各項議題立場差異極大,未能依杜哈宣言預定時程於2003年3月底前完成Modality的談判。2003年8月中旬美國與歐盟乃聯合提出一份農業談判架構(Framework),希望各國能在坎昆部長會議中先通過談判架構,再據以進行自由化模式之談判工作。隨後,WTO總理事會主席烏拉圭大使Carlos Perez del Castillo依據美歐版本提出談判架構草案,並提坎昆部長會議討論。

  針對該項農業談判架構草案,在坎昆會議期間主要有4個主要集團(包括G-10、G-21、凱因斯集團、美國與歐盟等)進行協商折衝,其中G-10集團(包括我國、日本、瑞士、韓國、挪威、冰島、列支敦斯登、以色列、保加利亞及模里西斯)為小農制度與農產品進口國家,主張貿易自由化宜採漸進方式進行,並強調農業多功能性;G-21集團(包括印度、巴西、中國、智利、巴基斯坦、阿根廷、埃及、古巴等共21國)為開發中國家,強調農業補貼應大幅削減、已開發國家農產品市場應大幅開放,且開發中國家權益應受到充分保障;凱因斯集團(主要有紐西蘭、澳洲、加拿大等17國)為農產品出口國家,主張大幅削減關稅與減少補貼;另美國與歐盟因為實施大量之補貼,因此希望逐步減少補貼,而非大幅度削減。

  為凝聚共識,坎昆部長會議主席墨西哥外交部長Luis Ernesto Derbez乃商請新加坡貿工部長楊榮文,負責協調農業議題談判工作;然因各集團立場差異甚大,雖在會議期間密集進行談判諮商,但至會議最後一日(9月14日)下午,仍舊無法達成共識;復以多數非洲國家無法同意將新加坡議題納入談判,坎昆會議因此宣告結束。

四、我國農業談判立場及參與坎昆會議農業談判情形

  鑒於農業為我國重要產業,為維護農業永續發展與農民權益,我國主張WTO應重視各會員農業之特殊性,給予會員必要之彈性,以實施有效之政策措施來維護農業非貿易關切事項。此外,我國並強調新會員之權益應受到充分保障,WTO應給予新會員特別優惠待遇,包括適當合理之緩衝期(Grace Period)、較小削減幅度及較長執行期程等。

  為維護我農業權益,充分表達我國立場,本會李主任委員乃於坎昆會議期間,積極聯合立場與我相近國家,要求談判架構應充分納入我國等會員之關切事項。李主任委員與我國立場相近之其他G-9(模里西斯之後加入成為G-10)集團成員國農業部長密集協商,就農業談判架構中有關市場開放部分提出共同修正意見,並於9月11日上午召開聯合記者會,表達集團共同立場;該立場包括納入瑞士公式必須以不增加關稅配額數量為前提,以及不對高峰關稅設定上限,並盼以烏拉圭回合公式作為削減農產品關稅之基礎。

  李主任委員在記者會中發表聲明並接受記者發問時表示,我國農業除生產功能外,在糧食安全、農村發展及環境保育上亦扮演重要角色,主席版草案實無法完全反映農業多功能性;因此,李主任委員強調農產貿易自由化必須以漸進方式進行,並認為各會員農業生產環境不同,應在自由化過程中給予充分彈性,俾使農業在貿易自由化與永續經營之間取得均衡發展。同時,要求給予我國新會員緩衝期,以利產業結構調整。

  此外,在坎昆會議期間,李主任委員分別與日本、韓國、瑞士等農業部長及德國經濟部長(主管農業業務)進行雙邊會談,就如何針對農業談判及雙邊各項議題加強合作,充分交換意見。

五、結語

  本次坎昆部長會議在沒有實質結論下結束,對於貿易自由化有不利影響,我國身為WTO會員,對此結果表示遺憾。然而,就農業部門而言,由於農業談判將因此延宕而尚需進一步協商,我國將可爭取額外之調適時間,以利我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使部分農業能自初級生產產業提昇為二級加工業及三級休閒服務產業。未來本會將繼續聯合立場與我相近之會員,以國家整體利益為前提,針對新回合農業談判爭取對我有利之結果,並同時加速國內農業產業結構之調整工作,以維護我農業永續發展,確保農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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