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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調整簡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組織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條文、農委會農糧署組織條例、農委會農糧署各分署組織通則及農委會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業經93年元14日 總統令公布,並經行政院核定自93年元月30日施行;並於同日成立內部單位科技處、農田水利處及所屬機關農糧署、農糧署北、中、南、東區分署、農業金融局。

  依修正後之農委會組織架構(詳如附農委會組織架構圖gif)。該會修正之內部單位及設置之所屬機關說明如下:

  農委會內部單位刪除農糧處、林業處之設置,增設科技處、農田水利處。原國際合作處名稱變更為國際處。

  設立所屬機關農糧署、森林及自然保育署、水土保持局、農業金融局、試驗所、研究所及改良場。農委會農糧署係將該會原農糧處、輔導處、原中部辦公室及第二辦公室相關農糧產銷業務整併設置,並將農委會原所屬一級機關之北、中、南、東區糧食管理處改置為農糧署北、中、南、東區分署;另依農業金融法規定農委會為農業金融法之主管機關,故該會新設農業金融局專責掌理農業金融業務。上開農糧署及分署、農業金融局之組織法案,此次業經訂定公布並施行,其他所屬機關之組織草案共計有18項,尚在立法院待審中。

  農委會內部單位科技處、農田水利處及所屬機關農糧署、農業金融局於93年元月30日正式成立。科技處處長由農委會技監黃裕星調任,農田水利處處長由原林業處處長賴建興調任,農糧署署長為農委會原中部辦公室主任黃有才,農業金融局局長由中央銀行顧問賴武吉調任。農糧署設於南投縣中興新村,原農委會中部辦公室舊址,另於原農委會第二辦公室舊址設臺北辦公區。農業金融局設於原農委會第二辦公室舊址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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