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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地區山藥產業競爭策略

農糧署 洪忠修

一、前言

  台灣地區山藥係自民國八十年代後期逐漸興起的新興作物,近年來種植面積顯著增加。根據台灣農家要覽的記載,山藥為薯蕷科薯蕷屬蔓性草本植物,食用部位為地下塊莖。山藥之品系甚多,外觀有圓形、紡錘形、掌形與棍棒形等多種形狀,根據「山藥的家」網站資料(http://ww.domaindlx.com/dioscoreaspp/html/main.htm)指出,山藥由於栽培歷史悠久,許多種原係由原產地之品種演變而來,故種類頗多,品系繁雜,形態變異頗大,產量差異亦大,目前全世界的薯蕷屬植物有650種以上,食用品種50餘種,國內約有15種。

  山藥又稱山藷、薯蕷、長薯、條薯、田薯、大薯與淮山等各種名稱,原產於中國大陸、日本及亞洲熱帶地區,目前種植情形以中南美洲、非洲等地區最多,為重要的國際糧食之一。根據黃培訓(民國91年)的研究指出,目前國內栽培之塊莖形狀山藥主要可分為兩類:一類原分布於熱帶及亞熱帶地區,薯型多為塊狀,葉片較寬大,生育速度快,具備產量較高、穩定與品質良好的特性;另一類原分布於中國大陸、日本等溫帶地區,莖蔓較為纖細、圓形,葉片較狹長,塊莖如長棍棒形為其特徵,雖然產量相對較低,但品質極佳,因而售價相對較高,如恆春山藥、臺北懷山藥等。

二、全球山藥生產情形

  山藥為國際間重要的糧食之一,根據國際糧農組織(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簡稱FAO)指出,近年來全球種植面積與產量皆為遞增的現象,西元2002年全球山藥的收穫面積已增加至436萬8,777公頃;單位面積產量9,074公斤;總產量3,964萬3,170公噸,如表1xls pdf所示。

  目前全球山藥之主產地以熱帶的非洲地區為主,以FAO調查2002年之資料而言,前12個山藥主要種植、產出國家多數在非洲地區,其次則為中南美洲國家,分別如表2xls pdf、表3xls pdf所示。至於亞洲地區之生產情形,主要以日本與菲律賓兩國為主,尤其日本單一國家之產出即佔亞洲地區總產出之85%以上,如表4xls pdf所示。

三、國內產業概述

  根據農情報告資源網統計資料顯示,自民國87至91年5年間,國內山藥種植面積與產量呈現持續增加趨勢,如表5所示。種植面積由民國87年的145公頃,增加至民國91年的746公頃,增加幅度高達415%之多;至於產量部分,5年間產量亦由2,727公噸,增加為2萬638公噸,增加幅度高達657%,顯示國內山藥生產趨勢之快速增加。茲就其可能原因生產面與需求面分析如下:

(一)生產面分析

  首先,就山藥之植物生理與園區生產管理而言,由於山藥植株生性強健,既耐旱且較不受土壤貧瘠與否影響,與一般農、園藝作物比較,管理上相對較為容易;且由於相對較少發生嚴重之病蟲害。因此,在勞動力質、量皆日趨老化的農業經營環境下,顯得山藥在栽培管理上有其優勢條件。

  其次,就批發市場價格水準而言,在民國90年度之前,山藥之批發市場價格皆維持在不錯的水準之上。依據「農產品交易行情站」(http://163.29.73.197)產品年行情資料比較統計指出,山藥每公斤批發市場價格,自民國87年的46.8元,曾一路飆漲至民國89年的58.2元高峰,至於民國91年平均價格亦維持在46.7元,顯示出其市場行情的價位水準。

(二)需求面分析

  山藥之營養成分相當高,其含多種必需氨基酸、蛋白質與澱粉等,以及黏液質、尿曩素、膽鹼、纖維素、脂肪、維生素與鈣、磷、鐵、鎂等礦物質,在中國古代「神農本草經」醫書上,即已記載其藥用功能。因此,山藥以其具有食品營養及醫療保健的功效,深具多樣性的消費用途。尤其在現今經濟成熟發展的社會中,消費者對食物之追求,除必要的基本維生需求外,對於食品之「質」的要求已甚於「量」的訴求,山藥的市場消費模式即與此一消費行為相當契合。

  綜上所述,由於受到生產面的推力與需求面的拉力交互作用結果,使得國內山藥種植區域向南北產地擴散。截至目前,國內20餘縣市幾乎皆有種植,其中又以南投縣種植面積達445公頃,占國內總種植面積的59.65%為最多,如表5 DOCX pdf所示。

四、產業趨勢分析與檢討

  台灣地區氣候、土質等自然條件皆相當適宜山藥生長,經過近年來的推廣與宣導,農民對於山藥的栽培與管理技術已臻於成熟,致近年來種植面積大幅增加,惟揆諸目前農場價格漸趨疲軟等諸多現象,顯示山藥的種植面積幾近飽和,甚至恐有超量的現象。鑒於民國80年代初期牛蒡與民國80年代晚期的紅龍果,因農民盲目且一窩蜂的躁進,造成種植面積在短短3年間倍數暴增,致價格掉落至不可收拾地步,原所謂新興的高經濟作物榮景,隨即破滅的前車之鑑。為避免重蹈覆轍,茲就山藥產業之市場價格、農家收益及國際貿易等層面分析如次,以供農民參考。

(一)市場價格面分析

  觀察近期(民國92年1月至11月間)批發市場行情反映,按1至10月底止,批發市場每公斤的價格在20.4元至36.4元之間徘徊,且多數停留在20餘元較低價位,唯一躍上40元關卡的最佳價位,僅在7月間為47.8元,惟仍較往年偏低。其7月間之所以居於此一較高檔行情,或因山藥主要產期係自國曆11月底至翌年國曆2月間,7月間本即非屬山藥產期,且為年度中青黃不接時期,致價位在季節性因素下隨之上揚;另因受到氣候影響,夏季期間短期蔬菜供貨相對較不穩定,各種菜價相對較為偏高所致。

(二)農家收益面分析

  依據台灣農產品生產成本調查報告所示,山藥的每公頃粗收益由民國87年的113萬1,280元,逐年降低至民國90年110萬301元、民國91年108萬8,036元。至於農家賺款方面,則由民國87年的63萬3,789元,逐年降低至民國90年55萬8,789元、民國91年53萬5,573元。顯示農家收益已有逐年遞減的趨勢,自家工資所表現的機會成本部分,仍佔山藥農家的主要收益地位。

(三)國際貿易面分析

  我國在民國91年元月間已正式成為WTO會員體,早期對於進出口的限制已逐漸取消,回歸關稅正常化作法,山藥進口關稅稅率大幅下降。依據國貿局所作我國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之貨品號列分析,山藥的號列包括3項。各貨品號列關稅變動情形,以新鮮或冷藏山藥(貨品號列07149032),由35%降為16%,降幅達54%最大;其次,冷凍山藥(貨品號列07149033),由38%降為25%,降幅34%,然至2007年將更進一步降為20%。

  觀察民國87年起,近5年山藥進出口變遷情形,吾人不難發現,山藥的進口部分快速增加,出口部分則增減不一,顯示臺灣地區應屬於山藥進口國,不屬出口導向的國家。就上述3項號列的進口總量而言,民國87年為1,485公噸,逐年增加至民國91年的4,817公噸,主要進口國家為日本、中國大陸及越南。再就進口種類結構分析,乾製山藥維持一定進口量,以其輸入規定所需文件有二類,其一,應依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編訂「應施檢疫動植物品目表」及有關檢疫規定辦理;其二,再細分為(一)應檢附中藥商執照(或行政院衛生署核發之藥品製造許可證)影本、(二)貨品名稱應註明中藥材及中文本草,故推測該貨品號列進口量應以作為中藥材為主要用途。至於新鮮或冷藏山藥進口量之增加幅度則甚為快速,亦顯示國人對鮮食山藥食品之高度偏好。

  綜合上述,就國內生產情形而言,肇於自然條件與早期推廣與宣導,農民對於山藥的栽培與管理技術既已相當成熟,致近年來種植面積大幅增加,甚至已有超量的現象產生;再就自由化、低關稅的貿易結果,未來進口量勢必呈現增加。因此,不論自生產面、收益面與進口替代現象,在在說明未來山藥在產業發展上,皆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因此,特別籲請農民在規劃農場作物制度時,切勿一窩蜂的競相投入,以免淪為生產過剩的惡果。(表6xls pdf、表7xls pdf)

五、結語

  山藥以其特殊營養成分,除了傳統供作糧食用途外,兼具養生保健的功能,因此在目前社會經濟改善,國民所得提高之際,更彰顯其消費需求。不可諱言,稍早投入山藥生產之農民,在市場消費力量強過供給下,確實有所獲利,影響所及造成了各地區農民紛紛投入生產行列,致近年來生產面積與產量因而急遽增加。

  為期國產山藥能夠繼續生存發展,避免步入早期牛蒡、紅龍果因一窩蜂的種稙,導致市場供給產生失調的後塵。未來國產山藥產業發展應妥善研擬策略,茲提出以下淺見作為結語:

(一)整體面對策

  首先,農政部門宜考量市場消費結構,配合國際貿易進口量,透過生產目標的建立,以適地適作的區位選擇原則,規劃合理的生產園區,建構產業之聚集經濟效果。其次,農民團體與其輔導人員,須扮演「造雨者」(Rainmaker)的職能,提供各項產銷及時資訊,並深入產銷組織的輔導,引導組織凝聚共識,增強組織之生產與行銷等運作能力。最後,試驗研究單位應致力於開發山藥消費用途與型貌,藉由產品多樣性的消費選擇機會,增加產品行銷的深度與廣度,以延長產品生命週期。

(二)個體面對策

  就個別園區生產而言,農民應建立市場導向與秩序運銷的觀念,既不盲從投入生產,亦不違背供需平衡。其次,山藥既強調其同時作為糧食與保健等多功能的用途,則產品責任(product liability)的觀念更應加以突顯,蓋就訊息擁有而言,消費者面臨的經常是不對稱(asymmetric)的弱勢一方,故在生產者擔負無過失責任制度的消費者法定保護主義下,生產者須承擔產品可能造成的傷害後果,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因此,未來農民對農產品的產品責任既不得免除,則提供安全、新鮮、健康的產品,正足以符合山藥產品多功能的意義,亦是為國產山藥產業建立永續發展契機。

參考文獻

 

  1. Food and Agriculture Organization of the United Nations,FAOSTAT AGRICULTURE DATA(http://apps.fao.org/default.htm)。

     

  2. 山藥的家(http://ww.domaindlx.com/dioscoreaspp)。

     

  3. 台灣農家要覽,農作篇(一),財團法人豐年社,民國84年5月,頁175-182。

     

  4.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灣農產品生產成本調查報告。

     

  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情報告資源網(http://agr.pdaf.gov.tw)。

     

  6.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產品交易行情站(http://163.29.73.197)。

     

  7. 林公孚,產品責任-經營者無法避免的課題,品質管制月刊,民國86年4月,頁20-22。

     

  8. 黃培訓,南投縣名間鄉山藥產銷第二班農業經營管理診斷報告,民國91年7月。

     

  9. 經濟部國貿局,經貿資訊網(http://www.trade.gov.tw/index.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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