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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面對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經貿全球化、自由化之趨勢,及台灣經濟高度發展之整體環境,我國農業的角色由傳統上「生產糧食的經濟事業」,轉變為追求農業生產企業化、農民生活現代化及農村生態自然化的「三生」事業。同時,在產業結構轉型後,農業又成為生態環境的維護者,農業政策的服務對象,也已由生產者擴及全體消費者。

  上會期在 大院支持及同仁們共同努力下,共完成九項農業法案的制定或修正,包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農業金融局組織條例、農糧署組織條例、農糧署各分署組織通則、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水土保持法、森林法、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等重要農業法案,讓本會得以進行組織調整,新成立「科技處」、「農田水利處」,充實「國際處」在國際行銷之功能,並成立「農糧署」暨所屬四個分署,及「農業金融局」,對健全農業組織架構,強化農業生產、管理及行銷,均有重大意義。本會組織調整後的新工作團隊,將與農民共同面對新世紀的挑戰,發展優質、安全、休閒、環保的永續農業。

  以下,謹針對加入WTO對農業之影響及因應措施、各項農業施政措施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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