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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落實各項農業施政措施

一、發展優質農業,提升國際競爭力
二、發展安全農業,保障消費者權益
三、發展休閒農業,提高鄉村生活品質
四、發展生態農業,促進資源永續利用
五、加強農業綜合發展,增進農漁民福祉

  因應加入WTO後之農業新情勢,農業施政以發展優質農業、安全農業、休閒農業、生態農業為願景,強化產業發展、農漁村建設、農民福利及生態環境維護等各項工作,以維護農漁民權益,提高全民生活品質。

一、發展優質農業,提升國際競爭力

  為促進台灣農業發展,提升競爭力,必須努力研發創新,強化農業科技,增加農產品的附加價值,升級為精緻化的一級產業、高附加價值的食品加工業,及具有特色且無法進口取代的休閒農業。並推動企業化經營,建立農產品育種、研發、生產、行銷到流通的產業價值鏈,將開放市場所帶來的衝擊,轉化成在國際市場上競爭的優勢。

(一)發展現代化農糧產業

  1. 調整稻米產業結構,兼顧糧食安全與經濟效益

      推動水旱田利用調整後續計畫,強化稻米生產調整措施,選育及推廣良質米品種,推動設置稻米專業區,並辦理稻米品質競賽及國產新米收穫季活動,提升國產稻米競爭力。自93年第1期作起,將休耕種植綠肥之給付由每公頃4.1萬元提高為4.5萬元;並將輪作與休耕之基期年,由原規定的83至85年,放寬為83至92年。

  2. 發展健康精緻農園產品

      發展具本土特色及國際競爭優勢之水果,93年加強推廣果樹優良品種1,078公頃。輔導芒果、鳳梨、香蕉、荔枝、木瓜、柑桔、葡萄、高接梨等設置優質供果園面積3,685公頃。推動蔬果環控栽培設施及溫室設施,以提升品質,穩定生產。推動蝴蝶蘭、文心蘭、菊花、玫瑰等花卉現代化設施栽培。

      推動農村食品加工事業,93年輔導地區特色農產初級加工廠13處,蔬菜衛星工廠7處,農民組織設立酒莊9處。提升製茶技術及分級包裝,並加強製茶廠之衛生安全與茶園健康管理,93年輔導茶葉廠農合作之茶園1,142公頃。

  3. 推廣農作物產銷機械化、自動化

      持續推動農業機械化與自動化,目前稻作栽培機械化程度達98%;雜糧作物整地與機械播種達98%,收穫達90%。推動農業生產一貫自動化,辦理穀物乾燥加工自動化70處,種苗生產自動化34場,並研發設施栽培和環控管理、採收後分級選別處理、外銷水果品質檢測等自動化技術和設備。

  4. 提升農產品運銷效率

  輔導農民團體辦理果菜共同運銷,93年1至8月計辦理蔬菜20萬公噸、水果13萬公噸、花卉4千3百萬把。輔導14處果菜、花卉市場充實設施,目前主要消費地果菜市場電子化交易比例為66%,其中花卉市場已達100%。

  輔導農民團體獲得水果品質認證,建立品牌,並加強果菜直銷供應超市、量販店、大消費戶等通路。整合強化88家農會超市聯合進貨及促銷,充實農民團體集貨、包裝、冷藏、物流配送等設施47處。

(二)推動漁業國際化邁向漁業大國

  1. 加強漁業國際合作

      為維護我國遠洋漁業權益,本會積極參與國際漁業組織,93年已派員出席「中西太平洋魚類委員會籌備會」等16項國際漁業組織會議。為履行國際漁業組織對漁獲配額限制及相關管理措施之要求,93年研擬修訂「漁船及船員在國外基地作業管理辦法」等12項法規,並對我國籍漁船進行管理與漁獲調查評估,善盡國際漁業責任。

      強化與沿岸國之雙邊合作關係,93年已派員赴日本、美國、印尼、巴拿馬、哥斯大黎加、千里達、聖多美等7個國家洽商雙邊漁業合作,並與印尼簽訂雙邊漁業合作備忘錄。

  2. 調整漁業產業體質

      鑒於沿近海漁業經營環境日趨惡劣,本會辦理獎勵休漁與漁船收購計畫,並加強漁業資源養護與管理。93年預計投放4,000座電桿礁及30座鋼鐵礁,可建構16萬立方公尺之人工漁場,並放流魚貝介苗1,000萬尾,估計每年增裕之漁業資源達6,600公噸。

      推動漁港功能多元化,促進傳統漁業朝休閒、觀光及教育文化等轉型發展。93年辦理正濱等63處漁港公共設施建設,其中配合「觀光客倍增」計畫,在台北淡水、富基及澳底、基隆碧砂及宜蘭烏石等5處漁港發展具地方特色之休閒漁業。

  3. 發展核心養殖產業

  選定水產種苗、台灣鯛、海鱺及石斑魚等優勢魚種,加強產銷輔導,並完成台南安平水產種苗轉運中心之民間參與營運工作。整合發展養殖漁業,規劃設置養殖漁業生產區46處,計13,481公頃。

(三)建立高效高值畜禽產業體系

  1. 推動畜禽產業統合經營制度

      輔導養豬農民團體推動統合經營,並輔導9處肉品市場增設屠體分切處理及加工設備,轉型為多功能物流中心。輔導飼料、肉雞、屠宰、加工及通路業者結合成為產、製、銷一體的策略聯盟體系,肉雞產業統合經營程度已達90%以上。

  2. 發展優質、最少病原之畜禽產業

      加強「優良豬場」、「台灣珍豬」、「國產優良黑毛豬豬場」等豬場認證及「國產優良黑毛豬肉」、「自然豬」等豬肉品牌;賡續辦理「台灣土雞」、「CAS生鮮蛋品」、「鮮乳標章」等優質畜禽產品認證。推動高肉質基因種豬篩檢計畫,推廣帶有高脂肪大理石紋且味美的高品質「雪花豬肉」。建立適合本土性之飼養家畜禽標準化作業模式,以提高育成率。強化養禽場之衛生管理制度,輔導業者統一種雛防疫計畫。

  3. 強化畜禽產銷調節與資訊傳輸

      93年已召開毛豬供銷調配會議7次、毛豬產銷預警會議2次,並透過各家禽產品產銷督導委員會,每日傳輸交易行情及產銷動態,供業者擬定生產計畫之參考,以穩定市場供需及價格。

  4. 加強動物保護

  推行寵物登記制度,自88年起至93年8月底止,累計登記家犬數為580,131隻。93年8月31日修訂「人道捕犬作業規範」,並補助地方政府改善捕犬設施、動物收容所及辦理人道捕犬訓練,改善流浪犬問題。

(四)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

  1. 推動外銷旗艦產品計畫

      推動「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方案」,93年選定蝴蝶蘭、熱帶水果(芒果)、烏龍茶及台灣鯛等4項外銷旗艦產品,規劃專業行銷模式,建立以外銷為導向的產品供應鏈,以增加出口。並於香港、日本東京、大阪等地設立「台灣農產精品館」,逐步增加據點,將台灣優質農產品推向國際舞台。

      我國向美國提出蝴蝶蘭得以附帶栽培介質輸美之要求,依照93年7月6日由台美雙方簽訂之「台灣輸美附帶栽培介質植物工作計畫」,業者在經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核可之溫室栽培4個月以上之附帶栽培介質蝴蝶蘭,可於93年底開始輸銷美國。

  2. 加強農產品國外促銷,拓展國際行銷管道

  93年參加日本東京、新加坡、韓國漢城、美國紐約及台北國際食品展,以及美國波士頓、歐洲國際專業海產展等展覽。並於日本、香港、新加坡、中國大陸、加拿大及美國辦理台灣農產節促銷活動。

(五)加強農業科技創新研發

  1. 促進農業科技產業化

      落實執行本會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應用辦法,將研發能量應用於產業界,研發成果之技術移轉金由以往每年約100萬元提高至500萬元以上。93年至8月底止,技術移轉案共26件,技術移轉金為592萬元。另外,育成水稻、馬鈴薯、荔枝等優良農作物新品種共15項;取得國內專利19件,如吹氣式育苗穴盤頂苗機、硬殼果實粉碎機等;推動產學合作計畫142項。

      93年7月在「2004台灣國際生物科技大展」中成立「農業生物技術主題館」,展示包括作物新品種開發、畜禽與水產之人工生殖技術、複製及基因轉殖等10個主題,所呈現豐碩的研發成果,例如複製牛、螢光魚等,讓人印象深刻。

  2. 推動設置農業生物技術園區

      推動設置「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台南縣之「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彰化縣之「國家花卉園區」、嘉義縣之「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及宜蘭縣之「海洋生物科技園區」,將建設台灣成為亞太農業生技重鎮暨亞熱帶花卉中心。

      屏東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籌備處於93年2月27日舉辦園區暨進駐廠商聯合動土典禮,正積極辦理國內外招商活動,目前已核准19家廠商進駐,未來最高容納廠商數預定為120家,預估10年後園區年產值將達180億元以上,創造8,000名就業機會。「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已有12家業者申請進駐園區。「國家花卉園區」93年初舉辦花卉博覽會,參觀人數計158萬人次,目前正規劃建置花卉生產專區、展售貿易中心等。

  3. 籌設行政法人「國家農業研究院」

      「國家農業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已於93年4月28日由行政院函送 大院審議。將整合本會所屬9個試驗研究機關,轉型為行政法人的「國家農業研究院」,藉由彈性化、績效導向的組織制度,提升研發效率,為台灣農業轉型挹注活力。

  4. 推動農業數位化

  持續推動農業產業知識管理計畫,建立各產業核心知識庫,93年新增文心蘭、玫瑰等18項花卉產業,甘藍、萵苣等7項蔬菜產業,及青梅、木瓜等2項水果產業。93年1至8月累計上網瀏覽人次達63萬,有效瀏覽網頁達400萬頁次。辦理農民網路技能訓練計畫,93年預定辦理225班,提供4,000人次的訓練機會。

(六)建構農業產業價值鏈

  1. 加強輔導農業產銷班,建立地區農業發展之基礎

      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26條第2項規定,於93年9月15日發布施行「農業產銷班設立暨輔導辦法」,對農業產銷班之設立條件、申請程序、組織運作、評鑑、輔導、獎勵及補助等均有明確規範,將可促進產銷班企業化、資訊化及制度化。93年輔導794個產銷班改善產銷技術及設施,強化經營體質。

  2. 推動農業經營企業化,營造優質產銷環境

      推動農業經營企業化,輔導農民改善工作流程規劃、生產管理、物料管理、品質管理、市場通路開發等。並輔導農民團體整合地區農業資源,建立地區農業發展特色,93年於重要農業區辦理農特產品整合行銷、分級選別及直銷通路拓展、蜂蜜產業開發、大宗蔬菜加工中心、有機米外銷通路開拓等計畫。

  3. 推動農業策略聯盟,建構市場導向的產業價值鏈

  93年挑選文旦、葡萄、番石榴、蜜棗、鳳梨、檸檬、木瓜、番荔枝、蓮霧、綠竹筍、山蘇及水產品等12類產品推動產業策略聯盟工作,提升生產效率、品質控管、研發創新、顧客導向等作法,創造農業核心競爭力。另辦理農會領袖群英會與區域性農會共識營等訓練活動,以強化農會資源整合與經營能力,建立農會聯盟之基礎。

二、發展安全農業,保障消費者權益

  在國際間相繼發生口蹄疫、禽流感、狂牛病等疫病,以及部分農產品發生藥物殘留等情形下,已使得消費者愈來愈重視農產品的衛生安全與品質。農業施政從源頭的農用資材安全、生產管理,到下游的農產品衛生,全面嚴格把關,讓消費者能夠安心享用安全的農產品。

(一)推動CAS優良農產品認證制度

  1. 擴大CAS產品驗證範疇

      本會推動CAS優良農產品認證制度已15年,獲得消費大眾之認同。目前CAS認證產品包括優良肉品等12大類,總計有220家廠商,5,400餘項產品,年產值超過370億元。未來將整合本會相關農產品證明標章,統一以CAS優良農產品證明標章推展。

  2. 輔導發展健康、便捷、多樣化食品

  推動傳統中式食品的現代化,利用食品科技及廚藝知識,研發工業化生產技術,輔導發展安全、衛生、新鮮及多樣化等方便性食品。已成功推動18℃的三角飯糰、壽司、手捲和便當,未來將推動廚藝化中式菜餚及4℃即食菜餚、生菜沙拉、切盤水果等產品,並由CAS標章認證來加強市場行銷。

(二)發展有機農業

  有機農產品強調清潔、安全及無農藥殘留,經驗證合格有機栽培面積達1,117公頃。本會已請各區農業改良場會同縣市政府於轄內規劃選定至少1處大型有機農產品集團栽培,並加強有機生產技術、有機資材等相關科技研發。為便利消費者辨識有機農產品,本會將制定有機農產品共同標章,訂定相關規範,以健全有機農業生產制度。

(三)加強農用資材安全管理

  積極查緝取締偽劣肥料、農藥、動物用藥品等農用資材,落實源頭管理。93年至8月底止,檢查農藥業者885家次,抽檢市售農藥661件,其中屬偽劣農藥計127件,均依規定移送法辦或處以罰鍰;查獲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情事處以行政罰鍰案共21件,涉屬動物用偽、禁、劣藥品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案計7件。並加強肥料查驗工作,93年辦理肥料品質檢驗500件。

(四)加強農作物產銷安全管理

  持續推動安全用藥「吉園圃」認證標章,至93年8月底止,累計有1,606班通過驗證,占全國蔬果產銷班總數之36%;吉園圃蔬果年產量54萬公噸,占全國蔬果總產量之10%。為強化「吉園圃」標章管理制度,該標章將由本會農糧署統一印製轉發產銷班班員使用,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加強農民安全用藥教育,93年至8月底止,舉辦蔬果、茶等20項作物安全用藥講習110班次,並於產地抽驗蔬果、茶等計7,139件,合格率97.24%,不合格者進行追蹤教育及依法查處。93年成立專案計畫,針對稻農自田間追蹤查核其安全用藥情形,並辦理市售食米標示檢查590件,品質檢驗200件,抽檢公糧稻米120件,以確保國產稻米衛生安全。

(五)加強漁產品產銷安全管理

  推動優良水產養殖場制度,本會於93年1月30日公告「優良水產養殖場設置基準」及「優良水產養殖場申請及輔導作業要點」,輔導業者加強自主管控及產品責任。至93年8月底止,通過優良養殖示範戶甄選者有220戶,參加講習會940人次。

  強化漁產品品管,輔導設置9處水產檢驗中心,進行養殖魚銷售前藥物殘留監控與環境監測。輔導13個機關團體進行水產飼料抽驗監測工作,並舉辦水產用藥及安全管理講習會64場,計3,488人次。公告「鰻魚出口同意書核發注意事項」,及修訂「簽發輸歐盟養殖水產品魚貨來源證明書作業程序」,以落實外銷魚貨來源追蹤管理機制。另導入漁產品安全管理HACCP(危害分析重要管制點)制度於6處魚貨處理場。

(六)加強畜禽產品產銷安全管理

  為防範畜禽產品發生藥物殘留,93年至8月底止,抽驗飼料中添加之藥物共計951項次,陽性者24件;抽驗肉豬血清計30,640件,合格率為99.66%;抽驗豬肉、豬肝、雞肉、雞蛋、鴨肉、鴨蛋及生乳等樣品計5,955件,合格率為99.55%。對檢驗不合格者均依法查處及進行輔導改善,以確保畜禽產品食用安全。

  加強畜禽屠宰衛生檢查制度,派遣368名檢查人員前往畜禽屠宰場執行屠宰衛生檢查,93年1至8月豬隻屠宰衛生檢查535萬餘頭,家禽屠宰衛生檢查10,404萬餘隻。加強取締違法屠宰行為,共查緝2,740次,查獲違法屠宰242件。自93年7月1日開始,將雞、鴨、鵝等家禽納入管理,與豬、牛、羊等家畜全面執行屠宰衛生檢查。

  為防杜斃死畜禽非法流用,行政院已核定「斃死豬非法流供食用之具體防範措施」,由相關部會依分工權責加強辦理,並成立中央暨地方斃死豬非法流供食用聯合查緝小組,嚴格打擊不法。

(七)健全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

  1. 加強動植物防疫檢疫

      我國現為「使用疫苗之口蹄疫非疫國」,豬隻口蹄疫預防注射率已達90%以上。預定自95年1月起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1年內無口蹄疫臨床病例發生,即可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申請認定我國為「口蹄疫非疫國」。另外,持續針對牛海綿狀腦病、狂犬病、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牛瘟、地中海果實蠅、蘋果蠹蛾、黃金線蟲等進行監測,證明我國仍為該等境外高風險疫病蟲害之非疫區。

      本會依我國動植物檢疫法規及國際規範,於港站嚴格執行輸入檢疫,以防杜境外重大疫病害蟲入侵,並與財政部關稅總局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等緝私機關密切合作,建立走私情報通報聯繫體系。籌建現代化國家級動植物檢疫中心,預定93年12月底前完工。93年1至8月計執行輸入動植物檢疫66,101批、輸出動植物檢疫計47,265批。

  2. 加強外來物種入侵之管理與防治

      積極推動入侵種管理相關工作,本會於93年5月6日邀集各機關研討防治分工事宜,包括緬甸小鼠、松材線蟲、中國梨木蝨、蘇鐵白輪盾介殼蟲、入侵紅火蟻、福壽螺、河殼菜蛤、布袋蓮、小花蔓澤蘭、多線南蜥等,全面推動監測與管制措施,以避免其蔓延危害。並將蒐集聯合國國際保育聯盟所列世界100大惡性入侵生物名錄,建立高風險入侵生物清單,由各部會就主管範圍落實推動。

      目前發生入侵紅火蟻的地區包括農地與非農地,以桃園縣較多,台北及嘉義縣局部發生,台北市與苗栗縣為個案。為防治入侵紅火蟻,自93年4月起本會邀集環保署、衛生署、教育部、國防部等機關舉開會議,積極推動防治工作及加強宣導。為掌握發現紅火蟻第一時間之撲滅時效,本會已成立跨部會防治會報,確定中央各部會之權責及地方政府之分工。各機關將依據紅火蟻緊急防治三年行動計畫表,並訂定標準作業程序,積極推動各項防治工作,確實追蹤管考。為加強防治措施,本會已請專家學者成立防治中心。93年6月8日及10月1日二度在桃園縣辦理入侵紅火蟻防治示範觀摩會,邀請各部會及縣市政府等單位參加,以落實防治工作。

  3. 強化農產品輸出檢疫處理,突破出口障礙

  為拓展國產水果之外銷市場,本會持續研發農產品檢疫技術,目前已有芒果、荔枝與楊桃獲准輸美;椪柑、文旦、白柚、葡萄、荔枝及芒果可經檢疫處理後銷往日本;而芒果經檢疫處理後可外銷韓國等。另已完成開發木瓜、楊桃、紅龍果及網紋香瓜的檢疫殺蟲處理技術,陸續送請日本、紐西蘭及澳大利亞等國審查。另外,於高雄市小港區興建現代化蒸熱殺蟲處理設施1座,於台南縣興建蒸熱處理設施1座,均可於93年底完成,將可提高我國輸出鮮果之檢疫處理量。

三、發展休閒農業,提高鄉村生活品質

  為改善農漁村環境,促進城鄉均衡發展,本會加強農村發展建設,積極改善各種公共設施,建設生活、生產與生態相結合的新農村社區。並結合產業、文化、觀光等資源,融合地方生活、生態環境與人文創意,發展休閒農漁業,營造便利、舒適的鄉村生活與休閒環境。

(一)營造鄉村新風貌

  加強農漁村建設,建構兼具產業、人文、自然生態及地區特色之農村新風貌。93年預定辦理農村綜合發展規劃5區、實質建設102件、農村新生活圈規劃建設27處、農村社區更新規劃建設11區、研習觀摩及產業文化多元化活動60場次;漁村環境改善28處、漁業文化活動25場次。

(二)發展休閒農漁業

  93年2月27日修正發布「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簡化休閒農場申請程序及放寬面積限制。目前已同意准予籌設休閒農場163家,核發休閒農場營業登記許可22家。93年協助14個縣市,計63個鄉鎮辦理休閒農漁園區計畫,包含休閒農業設施、農村社區景觀營造、產業文化活動、創意農特產品伴手、地方料理特產、經營管理人才培訓等軟硬體建設。經統計93年上半年增加休閒農業旅遊人數420萬人次,創造在地就業機會720人,開創商機15億元。

(三)發展森林生態旅遊

  完成國家步道系統藍圖規劃及導覽網站建置,辦理步道整建工程50處,持續辦理阿里山等19處森林遊樂區公共服務設施整建及森林鐵路設施改善,以及森林遊樂區ISO 9001品質管理驗證前置作業,以拓展森林生態旅遊活動,提升遊憩品質。

(四)發展鄉村型產業

  結合地區農業資源及傳承農村優良產業文化,輔導發展地方產業,以知性活動促銷農漁產品,提高農民收入。並鼓勵農民團體利用在地農產品開發地方特產,結合當地休閒旅遊事業,發展旅遊伴手產品,以促進農村經濟活絡。

(五)建立休閒農漁業電子化運籌體系

  充實「休閒農業資訊服務網」內涵及功能,至93年8月底累計建置15,859個農業景點資訊,會員數達18,234人。93年推動休閒農業資源運籌資訊體系,建置台北縣瑞芳、金瓜石及宜蘭縣等地之休閒農業導覽系統,已有2百多家農場與民宿業者加入運籌體系。

四、發展生態農業,促進資源永續利用

  在自然生態保育意識高漲的21世紀,農業部門在資源保育、綠色生產及生態穩定的綠色公益價值顯得更加重要。農業施政加強森林維護、國土保安、生物多樣性保育等生態環境維護工作,及農業廢水與廢棄物減量、回收、循環、再利用等積極作為,共同維護自然環境,尋求與大自然和諧共生的平衡點。

(一)推廣牧場減廢及資源再利用

  建立畜牧污染防治技術輔導體系,93年已辦理畜牧場及堆肥場污染防治輔導工作203場次。辦理畜牧場污染防治聯合檢查工作856場次,並輔導產業團體參與廢水檢驗、設施維修及協助農民辦理定期申報作業。補助養豬場已處理水再循環使用戶17場,有助於節省水源達20%以上。

(二)推動合理化施肥

  推廣綠肥作物,93年設置綠肥作物採種圃繁殖大豆綠肥種子,可供應休耕田2.7萬公頃。另推廣油菜、埃及三葉草及苕子等綠肥作物8.6萬公頃,以維持農田地力。另外,本會各區農業改良場免費協助農民辦理土壤肥力檢測與作物需肥診斷服務,每年檢測約2萬件。93年辦理合理化施肥講習及觀摩1百餘場次,推廣農民正確施肥觀念。

(三)加強農田水利建設

  推動農田水利建設,改善農業生產環境,並兼顧農田水利設施之生態環境及綠美化。93年辦理農田灌溉系統渠道改善398公里及構造物1,022座;農田排水系統渠道改善46公里及構造物50座;農田水利設施生態工法與綠美化25處;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改善先期工程2,790公頃及先期規劃設計2,830公頃;農地重劃552公頃及先期規劃設計465公頃。

  推廣節水管路灌溉,自73年迄今,總計推廣26,000公頃,估計每公頃每年可節省5,000立方公尺之用水。加強灌溉用水水質檢測,各農田水利會共設置監視總站15個、地方監視站278個、監視點2,540個,93年1至8月總檢驗點次為8,352次,檢驗合格率為87.8%。

(四)加強造林及森林永續經營

  完成林地分區規劃,並將據以訂定國家森林經營計畫,達成森林永續經營之目標。93年至8月底止,完成新植造林1,434公頃、持續撫育造林地28,697公頃、培育苗木480萬株;平地景觀造林500公頃、林園綠美化50公頃;海岸林生態復育造林29公頃、營造複層林22公頃及定砂71公頃。並推動社區林業,補助150個社區協力推動生態保育、生態旅遊等林業建設。

(五)加強山坡地水土保持

  93年推動治山防災工作,包括防砂工程、崩塌地處理、環境保育、工程維護與突發性災害治理等工程共計1,506件。國土保安區治理與復育及國有林地土石流整治215件。推動區域性水土保持處理118處,受益面積1,410公頃。辦理崩塌裸露地植生復育工程206件,受益面積1,480公頃。

  推動重建區流域聯合治理,93年辦理土石流災害防治工程329件、集水區調查規劃6處、山坡地住宅社區外圍水土保持設施56件、土石流及崩塌地源頭處理317件。並辦理國有林防砂治水、崩塌地處理、林道維護等工程計115件。

  加強水土保持監測與管理,利用衛星影像監測系統輔助山坡地管理,93年截至8月底止,已篩選出變異點1,159點,經查證屬違規使用95點,並就違規部分持續監督列管。辦理「國土保安—解決土石流災害具體執行計畫」,林班地出租違約、違規使用者面積7,875公頃,已改正造林面積6,775公頃,尚未改正造林面積1,100公頃,正積極輔導承租人改正造林中。超限利用地輔導造林,至93年預定完成輔導造林及自然林木復育3,000公頃。

(六)維護生物多樣性

  配合「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推動生物安全管理,強化就地與移地保育、劣化環境復育及外來種管理,並加強自然保護區之經營管理,目前各類保護區總面積已達全台灣面積20.2%。推動生物多樣性及自然景觀保育教育宣導,舉辦生態保育研討會、訓練課程及專題演講等活動計82場次,並補助50個國際及國內保育組織團體推動自然保育工作。

(七)建置國土資訊系統

  建立自然資源與生態資料庫,包括建置自然資源與生態資料庫、森林資源碳吸存資料庫、台灣全區航攝資料庫及土壤資料庫之擴展與應用等4大項。至93年8月底止,已完成自然資源與生態資料庫網頁資料建置60,000筆、相關地理資訊(GIS)圖層350張、掃描建檔航攝底片70卷、調查土壤資料7,000筆。

  推動農地資源空間規劃計畫,92年已完成21縣市空間應用系統硬體與軟體建置,及該縣之地籍資料、航空照片基本圖、都市計畫範圍圖、水利灌區等空間資料。93年繼續辦理地籍圖檔之蒐集及繪製,並應用評估模式,將縣市農地資源予以分析應用。

(八)辦理七二水災農業重建與艾利颱風救災情形

  93年7月台灣地區受敏督利颱風及其所帶來豪雨侵襲,造成農業損失與公共設施毀損。七二水災發生期間,政府立即成立救災指揮體系,本會暨所屬農糧署、漁業署、林務局及水土保持局分別成立災害應變小組,立即處理勘災、警戒、搶通及防疫等工作,緊急搶通搶修工程共719件,已全部完工,並積極辦理災後復建工程。

  93年8月底艾莉颱風期間投入防救災工作總計動員組數達448組次,動員人數達1,396人次,核定緊急處理工程28件。並積極協助新竹縣五峰鄉桃山村、尖石鄉、台中縣和平鄉松鶴部落等重點地區。

  為保育水土資源,防範土石災害,未來將從管理、治理及相關配套措施同時辦理。就治理而言,採全流域整體調查規劃,配合上位的國土保安政策,研訂短、中、長程治理計畫;在管理方面,加強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落實非法土地使用之查報取締。同時,確立事前預防、事中掌握原則,推動建立土石流警戒機制及防災疏散演練等工作,力求將災情減至最少。

五、加強農業綜合發展,增進農漁民福祉

  本會加強農業教育訓練,營造農村健康生活支援體系,輔導農漁民團體,建構完整的農業金融體系,並加強辦理各項農漁業福利及救助,以照顧農漁民與農家生活。

(一)培育優質農業人力資源

  培育具備農業專業經營能力之優秀農民,93年已辦理農村青年中短期農業專業訓練50班,參加農民1,400人次。推動農民終身學習,整合運用農業教育訓練資源,93年規劃建置農業區域教學中心10處,補助農業推廣教育設施8處,並辦理農業推廣人員、指導員、團隊發展、四健會等訓練。

(二)營造農村健康生活支援體系

  加強老年農民照顧及農村生活改善,輔導26個農會成立農村社區生活支援中心,培育志工600人。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12班,訓練人數637人。推動健康老化與侍親教育工作,輔導2,198班家政班宣導健康生活習慣。

(三)活化鄉村社區組織

  輔導90個農會及7個示範鄉鎮,結合社區內農會、農民組織及社區發展協會等,透過各項研習觀摩等活動,組成社區學習型組織,並由專家學者提供相關資訊服務及協助,加強社區組織之整合,共同規劃鄉村社區發展願景。

(四)農漁民團體經營輔導

  93年3月31日修正發布「農會考核辦法」,並督導各級主管機關於93年6月底前完成92年度各級農會考核。「農會法」、「漁業法」於93年6月23日修正公布,依修正條文規定,已修正發布農、漁會理監事候選人實際從事農業資格審查及認定辦法。

  為協助農會轉型,輔導創新業務與企業化經營,93年組織諮詢輔導顧問團,前往農會實地輔導。繼續補助36家信用部被銀行承接農漁會振興計畫,補助其人事費、業務費及開辦振興業務之經費與設備投資,以拓展農漁會經濟收入,加強服務農民。

  93年6月15日修正發布「農田水利會會長及會務委員考核獎懲辦法」,健全農田水利會之人事制度。為減輕農民負擔,依「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規定,每年補助水利會20.26億元會費。另針對南投、彰化、雲林、屏東、台東及花蓮等財務特別困難水利會,提撥5億元補足其營運費之財務缺口,以維持其正常營運。

(五)建構自主的農業金融體系

  本會研擬完成「農業金融法」11項子法規,於93年1月30日隨同「農業金融法」開始施行,並設置農業金融局。目前正積極籌組全國農業金庫,預定於94年初掛牌營運,以建構上下層緊密結合之完整農業金融體系,發揮農業金融專業功能。

  為提升農漁會信用部競爭力,本會加強信用部業務之輔導及監理工作,提升信用部從業人員之金融專業能力,落實信用部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督導信用部提足備抵呆帳及加速轉銷呆帳,並委託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辦理實地檢查,以促進農業金融機構健全經營。

  93年7月30日發布施行「信用部讓與銀行承受之農會漁會爭議資產認定與處理準則」,將可有效解決36家農漁會信用部由銀行承受後之爭議資產問題。這些農漁會如有意重新申設信用部,政府將依相關規定妥適處理。高雄縣鳥松鄉農會提出申請設立信用部,本會於93年6月24日核發設立許可證,該農會信用部已於6月28日正式營業。

(六)加強國際農業合作

  推展國際農業合作,除積極參與WTO、亞太經合會(APEC)、亞洲生產力組織(APO)、亞太農業研究機構聯盟(APAARI)及亞非農村發展組織(AARDO)等國際組織農業相關活動,繼續與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AVRDC)、亞太糧肥中心(FFTC)及國際土地政策研究訓練中心(ICLPST)等在台國際農業機構加強合作,並推動簽署農業合作協定及各項合作計畫。

  93年辦理「台美雙邊生物科技研討會」、「台美農業合作工作小組會議」、「第一屆台澳農業工作小組會議」。在台主辦APO「農產品之現代化通路與行銷研討會」,及派員參加「APEC農業技術合作工作小組第八屆年會」。93年7月31日與以色列簽署「台以農業合作瞭解備忘錄」,建立雙方農業合作平台。推動越南農業科技人力資源培訓、乳牛產業評估計畫,以及東南亞地區農業資源與投資環境之調查評估、園產作物農業科技交流等計畫。

(七)推動兩岸農業交流

  審慎調整兩岸農產貿易與投資項目,推動兩岸農業資訊、制度、技術等之良性交流與合作,強化優良科技、品種之保護機制,並積極開拓農產品銷往大陸市場。兩岸於91年均已加入WTO,由於兩岸之間關係特殊,我國對大陸農產品仍採逐項審查與部分開放之管理方式,目前我國以「正面表列」公告准許輸入大陸農產品1,472項,占農產品總項目之62.43%。93年1至8月我國自大陸進口農產品約3.2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增加55.3%;出口值1.9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增加96.6%。

(八)加強農漁業福利及救助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自93年1月起由原每月3千元提高為4千元,受益農民人數約70萬3千人。92年8月訂頒「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作業要點」,並於93年1月29日修正,讓農漁民子女可申請每學期3千元至1萬元的獎助學金,92學年度第2學期受益人數有10萬920人,發放金額6.86億元。

  強化農業天然災害救助,將勘災及現金救助之核定流程,由原規定的47天縮短為25天。93年辦理農漁作物寒害及敏督利颱風等災害救助,現金救助發放17億4,582萬元,受益農漁戶數84,148戶。賡續辦理漁民海上作業保險,由政府全額負擔保費。另外,因應肥料價格上漲,自93年9月1日起補助肥料運費每公噸250元,減輕農民負擔。

  落實推動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擴大貸款對象,放寬貸款條件。自93年2月1日起調整貸款利率,年息調降為1.5%至2%。93年貸款項目增加中壯年農民農業經營改善貸款、農業產銷班貸款、改善茶園設施與製茶設備貸款、農產品外銷貸款、改善財務貸款及農家綜合貸款等6項。

  為儲備農漁民轉業能力,本會規劃辦理農漁民第二專長訓練,93年預計辦理91班,訓練2,730人。結訓學員如通過職業證照考試,取得證照者,每人發給5千元之獎勵金。

(九)強化民意導向的行政服務

  舉辦農業產銷班幹部座談會,加強與基層農漁民雙向溝通。93年1至8月辦理座談會83場,參加農漁民10,051人,農漁民提出問題與建言1,102項,除當場回應說明外,並錄案追蹤辦理情形,於會後以書面答覆。

  加速處理人民陳情案件,秉持依法行政、保障人民權益等原則迅速處理。93年1至8月人民陳情案應辦件數共計580件,均依限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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