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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4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1. 「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於93年3月30日經立法院修正通過,於4月21日 總統令公布,其修正重點:擴大植物品種保護種類範圍、品種權亦適度擴及該品種之收穫物及直接加工物、延長權利期限、採取臨時性保護原則、增訂新穎性寬限期、外國人之申請依國際慣例以互惠方式賦予優先權、新增權利限制事項及改善審查、授權與年費繳納制度等。預期將可提升我國植物品種智慧財產權保護水準,促使國內作物品種加速更新,增進產業競爭力。

  2. 本會訂定之「國家農業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經行政院93年4月21日院會審議通過,本條例的制定主要是藉由「行政法人化」的組織變革方式,整合本會所屬9個試驗研究機關,轉型成立「國家農業研究院」,以充分發揮輔助施政及帶動產業轉型的功能。主其要內容包括:組織型態、業務範圍、監督事項、現職員工權益保障、會計及財務、解散條件與後續處理等事宜。

  3. 為協助台灣花卉開拓國際市場行銷,本會委請台灣區花卉發展協會及國內花卉、花藝相關業者共同組團,代表我國參加2004年4月8日至10月11日於日本靜岡縣舉行之2004年「濱名湖國際花卉博覽會」。我代表團以高品質的國產花卉為材料,加上傑出創意的花藝設計,在國際交流館中創造出典雅繽紛的花花世界,榮獲大會領贈「金賞獎」,使我國高品質的花卉及高水準花藝技術在國際舞台上綻放異彩。

  4. 為落實口蹄疫預防注射成效,於93年4月23日邀集各縣市動物防疫機關、畜牧產業團體、口蹄疫疫苗輸入業者檢討現行疫苗購買證明票執行措施,決議以票面顏色管理方式,將該證明票重新改版印製,並自93年7月1日起全面啟用,期落實偶蹄類全面預防注射口蹄疫疫苗,以早日達成不使用疫苗之口蹄疫非疫國。

  5. 本會所訂定之「農業實驗研究教育及推廣人員獎勵辦法」,增訂第5條之1,對於依該辦法第2條第1款及第2款事由獲獎之人員,於其獲獎10年後,得以不同事蹟被推薦為候選人,以激勵農業技術的創新與發展,並於93年4月30日發布施行。

  6. 為持續推展農產品海外市場拓銷活動,本會於93年4月7日在台北世界貿易中心舉辦「二00四年台灣美食節」展前採購洽談會,邀請30餘位國外大型通路業者來台,針對國內130餘家農民團體及業者提供之國產優良農特產品進行採購洽談,為後續舉辦農產品海外拓銷活動進行暖身,並為我農產品帶來海外廣大商機。

  7. 為加強防汛期間各項整備工作,以期各相關業務人員,熟悉土石流災害應變小組實際運作情形與災情通報作業,本會於93年4月22日起,全台分7區辦理土石流防災應變系統推廣教育訓練,參加人員共計193人。

  8. 為落實水土保持法暨相關法規,強化坡地管理水土保持查報取締成效,本會於93年4月29、30日在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舉辦司法暨行政人員專業講習座談會,參加人員為各有關檢察署檢察官及各縣市政府主辦查報取締業務課(股)人員,共計90人,以交換行政經驗、分享執法技巧,並促進彼此之互動與交流,進而打擊違規犯法行為,提昇查報取締績效,作好國土保安工作。

  9. 為落實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之政策,森林遊樂區提供民間投資經營為本會推動目標之一,本會辦理之徵求民間參與興建暨營運富源森林遊樂區案,於93年4月9日與民間機構簽訂投資契約。未來1年內民間機構將投資1.2億元,以現有區域特色為規劃基礎,保育及永續利用為建設目標,發展以溫泉養生、藝術文化與活動設施多元化之休閒旅遊環境,不僅可提昇富源森林遊樂區之遊憩服務品質,創造當地就業機會,並可帶動地方社區永續發展,創造政府、民間與民眾三贏局面。

  10. 為落實93年度休閒農漁園區計畫公共工程之進度管考,本會委託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辦理休閒農漁園區計畫公共工程研習,計有72個執行單位、共107人參加,透過此研習訓練,讓執行工作人員更深入瞭解公共工程相關資訊及知識,有助於業務之推行。

  11. 為提升農民使用網路技能,輔導農民與貿易自由化、國際化和知識經濟時代的趨勢接軌,本會於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推動農民終身學習計畫」項下,辦理農民網路技能訓練,規劃完成基礎班120班及進階班105班訓練課程。

  12. 本會依據農會法第49條之1第5款規定,修正農會考核辦法,於93年3月31日發布施行;並於93年4月1日邀集各相關單位召開農會考核辦法說明會,除對法規及考核計分表之各項計分內容作說明外,並與與會代表作充分之意見交換,俾利落實法令規定之執行。

  13. 依據農田水利會監督輔導辦法第三條規定,本會自93年4月6日起對全省15個水利會辦理92年度工務、管理、財務、總務、主計、人事、資訊及輔導等各項業務檢查,全部檢查於4月22日完成,就各水利會之檢查結果及所提建議事項,本會將採取適當輔導措施,列入93年度督導重點,以健全各會會務發展。

  14. 為積極防杜入侵紅火蟻之蔓延,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各分局於機場及港站加強檢疫,並邀請專家學者、國防部、交通部、教育部、衛生署、環保署、內政部營建署、臺灣電力公司及本會相關單位成立入侵紅火蟻防治工作小組,研商防治措施及監測通報。

  15. 推動農業金融法及相關子法研習,本會於93年4月5日至4月27日,針對農、漁會信用部主任或分部主任,以及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承辦人員陸續開辦7期農業金融研習班,調訓人員計6百80餘名。

  16. 本會於93年4月12日至16日,率團赴印尼見證「台印尼海洋及漁業合作備忘錄」之簽署,及進行台印尼雙邊漁業合作諮商會議,以進一步推動台印尼雙邊漁業合作,確保我業者在印尼海域作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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