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強化農田水利事業經營與發展

農田水利處工程科 蔡明華

壹、前言

  農田水利事業兼具生產、生態及生活等三大機能,為維繫農業永續經營所必須之事業,農田水利為農業重要之一環,兩者密不可分。農田水利會之設立,係秉承政府推行農田水利事業為宗旨,與「農會」、「漁會」同為我國三大農民團體之ㄧ,農民團體之健全,除對農業發展、農民福祉具有正面之助益外,亦為農村社會安定之磐石。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增進農民福利,已將「強化農田水利會功能」列為未來四年重要施政要領之一。以「健全農田水利會組織及營運管理體系,提昇灌排服務效率,朝多角化經營,擴大對社會服務功能」為施政目標。

  為因應二十一世紀農業新情勢及當前全球化、自由化、數位化之潮流,農委會於民國92年3月28至29日舉辦第五次全國農業會議,以「開放與振興台灣新農業」為中心議題,邀請產、官、學界代表共籌良謀,以建構農業加值體系,開創農業優勢佈局,發揮農業多元功能,維護我國農業永續發展,並達確實照顧農漁民之目標。其中,有關農田水利事業之子題為「農業用水與農業邊際土地之永續利用」,與會農田水利界先進60餘人,對我國農田水利事業之發展,提出諸多建言,可供今後農田水利事業經營及發展推動之參考。 

  爲加強農田水利事業之推動發展,政府於民國93年1月14日修正公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該修正包括增設農田水利界多年來所關切期盼之「農田水利處」。爰此,農委會於93年1月30日正式成立「農田水利處」,增加員額,設「經營發展科」、「工程科」、「灌溉管理科」等三科推展業務。自此,農田水利事業發展進入嶄新之一頁,中央主管機關有健全之行政管理組織,將有助於農田水利事業之經營與發展。

貳、當前農田水利事業經營與發展面臨之課題

  台灣地區早期以農業扶植工業發展,造就了今日工商繁榮的盛景,然而因為經濟型態大幅轉變,農業產值占國內生產毛額之比率,由民國65年之11.37%降至民國91年之1.86%,惟因全球綠色生態意識提升,國人日漸重視農業三生功能,不再僅以農業產值來檢視農業之價值,尚須包括生態及生活方面之效益價值。在台灣,農田水利會為辦理農田水利事業之主要團體,其與農業密不可分,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架構之下,農業必須以嶄新型態發展之際,農田水利會與農田水利事業之經營發展應有新思維。茲將當前我國農田水利事業發展所面臨之主要課題分述如下:

一、農田水利事業經營之財務問題

  目前台灣地區共有17個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面積共約38萬公頃,服務會員約125萬人,灌溉渠道總長度約為4萬6千公里,排水渠道總長度約為2萬2千公里,另有水利構造物約18萬座。自民國83年度起,因「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為減輕會員農民之負擔,農田水利會未向會員徵收會費及工程費,改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台北市瑠公及七星農田水利會因財務佳,政府未補助。台灣省各農田水利會需補助,政府每年補助台灣省15個農田水利會營運之金額約25億元;另每年補助約30億元辦理農田水利設施之更新改善。由於我國已成為WTO之會員國,農田水利經營環境須因應改變,近十年來農田水利事業營運成本隨物價調整而上昇,而政府仍維持定額補助,致農田水利會之財務營運日顯困難,自籌營運財源不易,尤以農村型之南投、彰化、雲林、屏東、花蓮、台東等農田水利會為甚。最近三年國家總體財政不佳,投入農田水利事業之經費又略呈緊縮,影響農田水利事業之永續經營與發展。今後為持續農田水利會正常經營,有賴政府增加補助支持。

二、民生及工業競用農業用水問題

  由於近年來工商業快速發展,其他標的競用農業用水的現象日增,尤其近3年來之春旱(民國91年、92年及93年),為滿足民生及工業用水之需求,北部桃竹苗及南部嘉南地區第一期作稻田,受公告停灌休耕之影響面積逐年擴大,由民國91年之1.5萬公頃、92年之2.8萬公頃而遽增至93年之6.7萬公頃,公告停灌休耕農地之農民雖有補償,但休耕地區之其他育種苗業及農會穀倉等相關行業之營運亦均受到損害,衍生要求補償之問題,惟尚無法合理之解決。台灣地區之農田水利事業,本已有季節性的常態缺水現象,目前新水資源開發未能順利推展,未來仍須經常移用農業用水,倘若移用農業用水支援民生及工業用水之情形成為常態,勢將改變農業經營結構及農民生活習慣,並衝擊自然生態平衡。因此,農業用水之調整,須兼顧農民之權益及生態維護。今後,如何與民生及工業用水標的合作共同開發新水源,以紓解地區水源不足,是水資源開發之重要方向。

三、灌溉水質維護及污染防治問題

  目前台灣地區之灌溉用水,取自河川或地面水源者約佔85%,且灌溉圳路多為明渠,各類廢污水甚易隨降雨排入,導致水質污染,不僅影響農作物之品質及衛生安全,也增加水資源調配支援民生用水之困難。為解決灌溉用水水質問題,台灣省各農田水利會在農委會積極輔導之下,在各水利會已建立灌溉水質監視管理體系,每個水利會在本會設監視總站,各個工作站設地方監視站,並對每個灌溉系統設定水質觀測點,目前在灌溉區共設置15個總站,273個地方監視站及3,000個水質監測點,每年灌溉水質監測約38,000點次;此外,並於石門、彰化及高雄等三個農田水利會分別建置灌溉水質試驗室,以加強農業用水水質之監控檢驗作業。水污染防治業務係屬環保機關主管之工作,農業部門須與環保機關積極協調協助灌溉水質維護相關事務之推動,以收宏效。

參、農田水利事業發展願景

一、維護台灣地區17個農田水利會轄區38萬公頃農地,經常保有良好的農田水利設施、穩定的水量及良好的水質,提供農民最佳服務,確保糧食生產,並使17個農田水利會具現代化及多角化經營能力,擴大對社會服務功能,發揮農田水利在生產、生態及生活等方面之三生功能,永續農田水利事業經營。

二、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賦以農田水利會得多角化經營之法源;增訂「農田水利事業」專法,健全農田水利事業經營發展所需法規體系;訂定農田水利會運作管理技術規範,輔導農田水利會朝多角化經營,提昇農田水利會財務自主能力。

三、繼續辦理農地重劃及早期農地重劃區內農水路更新改善,使重要農業生產地區均有良善之灌溉排水圳路及農路,因應農業機械化發展及便利農產品物流運輸販售。

四、積極強化新成立「農田水利處」之服務功能,健全中央農田水利行政運作體系及法規,有效掌管全國農業水利行政,積極規劃農田水利事業之推展方向及目標,輔導各農田水利會落實推展農田水利事業永續經營。

肆、農田水利政策重點

  未來我國及全球農業發展,均將面對人口增加、可耕地緊縮及競用農業用水之壓力。為因應未來農業發展情勢,我國二十一世紀農田水利事業當以高度知識管理及多角化經營理念,強化農田水利會之營運能力,並推廣節水灌溉有效利用水資源,以確保農民福祉與生態保育。爰此,農委會已訂定「加強農田水利建設,改善農業生產及經營環境,配合農業現代化發展,兼顧生態環境保育」之農田水利政策,作為二十一世紀農田水利事業之使命及推展方向。政策實施重點包括:

一、加強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確保農業生產,兼顧生態環境維護。

二、推動多角化經營,擴大供水服務範圍,支援民生及工業用水。

三、配合農業發展,持續營運農田水利事業,增進農民福祉。

伍、具體策略措施

  為落實推動上述農田水利政策,實現農田水利事業發展願景,擬具下列策略措施,以為業務推動之指針:

一、加強農田水利設施更新及現代化,推動埤池圳路綠美化及生態工法,發揮農田水利多樣化功能,擴大農田水利多功能貢獻

  政府每年補助各農田水利會逐年辦理老舊農田水利設施改善,改善之目標,灌溉水路改善除為維護水路輸水安全、減少輸水損失外,尚須配合未來灌溉管理現代化需要;整治農田排水採用生態工法,維護生態環境,減少對既有生態系造成傷害;推廣埤池及圳邊綠美化,創設農村優美景觀及厚實休憩資源,提升農村生活品質。發揮農田水利在生產、生態及生活等方面之功能及效益,使農田水利設施不僅成為農業公共設施,亦成為地區社會資產之一,讓國民分享。

二、推廣省水旱作灌溉,提高產量及農產品品質,配合精緻農業發展,提昇農業競爭力

  旱地多屬排水良好之農地,但相對的亦多屬位於較不便以重力方式輸送灌溉水的地區,其灌溉水源成本較水田地區為高,採用傳統的地表灌溉方法,將耗費較多水量,增加用水成本,因此,須積極推廣省水之噴灌、滴灌等管路灌溉方法,目前國產灌溉器材已達適用水準且價廉,可供推廣之用。採用省水之管路灌溉方法較為傳統之地表灌溉方法約可節省50%之灌溉用水量。農委會自民國72年起積極推廣,迄92年推廣面積計達26,450公頃,受益農戶31,100戶,經輔導設置省水旱灌設施之農場,不但節水降低灌溉成本,對確保精緻農業集約栽培及提升農業競爭力貢獻卓著,頗受農民歡迎。

三、改進農田水利會營運制度及體系,促進農業水資源有效活用,提高用水效率及效益

  台灣17個農田水利會是主要農業灌溉用水營運單位,掌理38萬公頃轄區農地灌排服務,平時維護管理總長6.8萬公里灌排水路之水利設施,年營運約106~110億立方公尺灌溉用水,為確保糧食生產之重要樞紐。逢乾旱時期,亦常扮演支援民生及工業用水之角色,使總體經濟少受缺水衝擊。今後須重視農業用水之活用技術及策略,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創造最大總體經濟效益。

四、因應加入WTO後,國際貿易自由化情勢,提高農業用水之營運自由度及供水精準度,並兼顧生態環境保育使命

  為提高農業競爭力,農業經營將以高品質及高價位之農產品為生產目標,農業經營將朝精緻化、集約化,適時適量之水供應務須精準及穩定。因應氣候變遷水資源供需失調情況下,持續推動農業用水之開源節流,是不可迴避之課題。此外,生態環境維護是世代責任,農業具三生功能,農業用水之營運兼顧生態維護使命,是本世紀從事農田水利事業者應注意考慮之事項。

五、加強維護灌溉用水水質,協調辦理灌排分離,改善灌溉用水品質,防止農地受污染,確保農產品品質衛生安全

  目前約有10%之灌溉用水品質不符灌溉用水水質標準,亟需改善。今後各農田水利會應積極強化灌溉水質管理機制,對申請搭排之排洩戶,加強水質監測管理,發現有不符水質規定情事,即要求限期改善。無法限期改善者,終止搭排契約,促請排洩戶自設廢水專用排放管路。對嚴重污染地區執行水質及渠道底泥抽樣檢驗,對已遭受污染之渠道底泥,即配合環保單位清除,確保農產品衛生安全。

六、農田水利會具有經營供水服務之潛力,希速修法賦予得多角化經營法源

  一般咸認為農田水利會擁有龐大取水、蓄水、輸水設施及農業水資源,並有水管理專業組織及人才,具有多角經營供水事業之潛力。目前其他標的用水自行新開發水資源不易,因此,多數肯定與支持農田水利會朝多角化經營供水事業,擴大社會服務。因此,希望儘速促成「水利法」及「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等有關農田水利會得多角化經營之法律修正,俾讓農田水利會從事多角化經營有法律依據,可名正言順地從事經營供水服務事業,協助解決其他標的用水之困難,並增加農田水利會財務收入。

七、建立有償調配農業用水制度,紓解乾旱缺水困境並保障農民權益

  現有農業水資源係農民先前投資取水施設及蓄水設備,有供應灌溉用水之水庫,灌區農民昔時亦曾繳納工程受益費,依法其用水權益歸屬有繳交工程受益費之農民,因此移用灌溉用水時,對農民之用水權益務須尊重保障,並給予合理補償,以期和諧共渡缺水難關,降低總體經濟損失。

八、為擴大供水服務潛能,加強改善取水設施並興建調蓄設施,提高供水穩定度及調配用水能力

  農田水利會在各河川有百餘處取水設施取水量超過1cms,加強改善穩定其取水功能並增建調蓄設施,可提昇配水之能力。規劃未來取水目標將由目前之年106億立方公尺增至年132億立方公尺。調配水潛能增強後,非但可提昇農業用水供水之穩定度,於需調配支援民生及工業用水之際,尚可避免斷水休耕對生態環境之負面效應。

九、調和農業用水與民生用水、工業用水標的間之競爭為合作關係,共同投資改善農業既有水源設施或開發新水源,紓解地域缺水困境

  鑑於民生或工業用水獨立開發水源不易,且在工業區設置蓄水池之用地費較在農業地區設蓄水池為高,今後可加強標的用水間之聯合共同開發,攔蓄雨水及河川逕流,建立區域性多目標水資源系統,此對農、工產業而言,堪為雙贏之策略。

十、運用農田水利會既有優勢資源朝多角化經營,增加財務收入

  農田水利會既有水利設施、水資源、管理人才,可加以活用擴大服務層面,農委會已提出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中,將賦以多角化經營之法源。農委會目前正積極研擬「農田水利會多角化經營審查及監督要點」,訂頒後可提供農田水利會辦理之依據。

十一、推廣水田生態環境保護,增加地下水涵養補注及蓄水減洪功能

  水在生物多樣性之生態系統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水田是適應台灣水土資源和諧利用所發展出之良好農業經營模式。水田是重要人工濕地之一,對生態環境保護具重大貢獻,尤其具調蓄降雨減洪及增加地下水補注機能。農委會近年來推廣水田生態環境維護理念及實務運作,已獲共識及支持,今後對水稻田,於豐水期可採深水灌溉,對休耕水田則推廣鼓勵農民加高田埂,俾增加蓄水減洪功能及增加涵養補注地下水功能,對農民之提供農地及配合,將考量予以適當獎勵。

十二、配合集村及農業產銷公共設施用地需求,規劃農地重劃

  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及農地利用之趨勢需要,未來農地重劃規劃設計方式及基準,有必要重新慎重檢討,農委會已成立「農地重劃政策專業小組」作檢討,認為未來農業生產結構將朝以發展具競爭力農作物為主,不再以開發新水田為目標,未來農地重劃規劃原則應配合新農業經營情勢,考慮農業三生落實需要進行研擬,甚至將農村集村及農業產銷公共設施用地需求,一併納入規劃,兼顧提昇農業經營效率及農民生活品質兩方面目標。

十三、加速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之農水路改善,因應現代農業機械及農產品運輸交通需要

  早期(民國60年以前)辦理之農地重劃共467區,總面積256,164公頃,辦理當時,因工程費及農水路用地係由農民負擔,為顧及農民負擔能力及針對當時農業環境需要,田間農路寬度僅採2.5~3.0公尺,路面未加舖碎石及級配,遇降雨路面呈泥濘凹陷,對農產品運輸造成延滯、損傷,影響蔬果品質、新鮮度及價格。併行之給、排水路亦多未施設內面工或保護工,由於長年失修,功能受損,亟待改善。且近年來由於大型農業機械及機動車輛遽增,為適應農業經營需要,須拓寬田間農路至4~5公尺,並將併行水路予以改善俾提供農路拓寬用地。早期農地重劃區之農地,扣除台糖公司所有土地及歷年因擴大都市計畫與工業區編定等變更使用者外,經各縣市調查需改善面積約18萬公頃,由於數量龐大,政府因財政負擔考量,採分期提列計畫辦理,第一期自77年至86年,計完成261區面積43,390公頃,第二期自87年至89年,計完成136區面積11,529公頃,第三期自90年至92年,計完成105區面積9,948公頃。總計自77年至92年共辦理502區面積64,847公頃,完成改善之地區農民受益良多。惟全省總計尚有115,133公頃早期農地重劃區待辦理改善,以目前預算編列額度,每年僅能辦理約3,000公頃,估計需38年才能改善完成,不符地方農民之期待,亟需政府增編預算加速執行。

陸、結語

  二十一世紀是水的世紀,亦是生命的世紀。農業用水為用水之最大宗,全世界農業用水占總用水量之比率約為7成,台灣農業用水占總用水量之比率亦約為7成。在世界永續發展之思潮理念下,農業之永續發展及農田水利事業之永續經營,是世界各國均不敢輕忽之課題。世界人口持續成長,糧食需求亦將隨之持續成長,不論是糧食需求之品質與數量,都將愈受重視其供需均衡。而就全國糧食生產總量與糧食需求總量評估,台灣之糧食自給率尚無法自給自足,目前綜合糧食自給率約為80%,亦即尚有20%糧食係仰賴國外進口。水與糧食,均是國家之戰略物質,水與糧食生產、環境生態保育及農村發展,密不可分;因此,對農業水資源之永續利用,為使農田水利事業發揮在生產、生態及生活三方面之多功能貢獻,今後政府及民間均應繼續投注更多的資金及心力,促進其永續發展。

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
  • 回上一頁
  • 94-03-01:1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