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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流監測及避難措施之介紹

水土保持局監測管理組 陳振宇

一、前言

  土石流災害防救工作過去大多以工程構造物作為減少土石流災害的途徑,近年來由於災害防救已逐漸成為政府的重點施政項目之一,不少專家學者提出以事前防災措施配合各項整治措施做為土石流防災工作推動之重要架構,因此本會水土保持局近年來已推動多項土石流防災監測措施,並配合土石流防災避難管理以作為土石流防災的先期工作,期望能於第一時間針對土石流潛勢地區先行對當地民眾提出警告並儘早疏散,以達到減災、消災及避災之具體目標,並確保居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土石流防災應變與監測系統簡介

(一)土石流防災應變系統:

  土石流防災應變系統(http://fema.swcb.gov.tw)主要為提供水土保持局土石流災害應變小組於颱風豪雨來臨時,能夠依據中央氣象局提供之即時雨量資料研判土石流發生可能性,並適時發佈土石流警戒訊息,同時提供為各級防災單位進行疏散命令下達之依據;該系統主要利用地理資訊系統(GI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s)與網際網路之技術,是一套結合空間與屬性資訊,以提供展示、儲存、管理及分析之決策支援系統。它不但可以進行多元化的資料展示,亦可以充分提供管理單位多方面的資訊,以作為防災政策研擬之參考依據,並提供管理者更綜觀的防災管理規劃。該系統可分區為應變中心整備、氣象資訊整備、土石流警戒作業、防救災資訊整備、災情通報作業及工程管考作業等六大功能。

(二)土石流警戒分析模組

  中央氣象局已於全臺架設400餘座雨量站,且相關雨量資料亦且可透過專線即時傳輸至水土保持局,為此,水土保持局已利用非接觸性之方式,將中央氣象局之十分鐘即時雨量資料,以有效累積雨量及降雨強度為指標,依不同地區訂定警戒值,並進行運算、分析及通報,進行大區域土石流警戒之觀測。如以臨界雨量線(CL)與有效累積雨量與有效降雨強度之交點做為警戒基準值,警戒基準值累積雨量約位於150mm至455mm間,降雨強度界於15至40 mm/h間,另為求應用實用性,自92年度起開始朝向機率預測模式發展,以使警戒資訊較易由使用者判讀。

(三)土石流觀測示範站

  土石流研究如果要有突破性發展,就必須先由蒐集土石流發生時的現地資料著手,因為如無法蒐集到足夠的資料就無法使土石流研究順利進行,亦無法驗證土石流警戒基準值之準確性。為此,水土保持局截至93年度已先行建置12處土石流觀測示範站(地點包括南投縣國姓鄉九份二山、水里鄉上安、郡坑地區、信義鄉豐丘地區、神木村、苗栗縣卓蘭鎮白布帆、台北縣瑞芳鎮大粗坑、花蓮縣鳳林鎮鳳義坑、光復鄉大興村、台東縣卑南鄉射馬干社區、雲林縣古坑鄉華山地區、嘉義縣阿里山鄉豐山村),架設儀器包含攝影機、鋼索檢知器、地聲儀、水位計及雨量計等儀器,期確實掌握土石流發生之現象與時間,做為土石流警戒基準值調整之參考數據,目前該系統為克服偏遠山區之通訊問題,已採用衛星傳輸架構(VSAT),並將現地影像資料已整合於土石流防災應變系統,期透過網際網路方式提供各級防災單位現場訊息,並於民國91年陸續正式啟用,歷經多次颱風及豪雨的考驗,充份驗證新的通訊技術可以排除惡劣的天氣環境,將資料傳送回到水土保持局防災資料庫,也重新開啟了土石流研究的新契機。

三、土石流防災避難管理

(一) 災害管理概念

  土石流災害的防治工作過去大多以工程的觀點來處理,缺乏以整體性、全方位的觀點來審視相關的措施。由於文明社會的演進與開發,人們所面對的災害形態也愈益複雜,是以現代的防災工作重點,已經由被動、消極的災中應變與災後重建,轉化為積極、主動的平時減災及災前整備,同時也將「減災、整備、應變、重建」等四階段工作統整為災害管理的相關理論。

(二) 土石流防災避難措施

  本局近年來正以災害管理的角度,持續推動各項土石流災害管理工作,除積極研發及應用新科技來強化監測及預警之可行性,並配合土石流防災避難管理之相關措施,期能有效降低土石流造成之災害,其中針對防災避難方面之重要之工作項目分述如下:

 

  1. 土石流潛勢溪流後續調查及影響範圍編修:
    本局91年已完成全國1,420條土石流潛勢溪流調查,為考慮保全對象及土石流發生條件之改變,定期辦理土石流潛勢溪流後續調查與演變趨勢觀測,係為土石流災害防救業務中極為重要之基礎工作。為此本局於92年度依現地調查及衛星定位(GPS)結果,配合5千分之一比例尺黑白相片基本圖,將原依據2萬5千分之一比例尺經建版地形圖數化之土石流潛勢溪流數化檔,針對比例尺精度加以改善,同時編修影響範圍,並套繪於彩色航照圖上,同時相關調查結果亦將作後續辦理防災措施之依據。

     

  2. 研訂土石流防災相關標準作業程序:
    本局目前已完成「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作業程序」、「土石流災情蒐集與通報作業程序」、「土石流防災教育暨宣導實施要領」、「土石流災害預報與警報作業程序」、「防止土石流二次災害暨復原重建作業程序」等五項災害防救相關措施作業程序之研修,並據以編訂相關作業手冊,俾作為各級政府辦理土石流災害防救工作時之參據。

     

  3. 強化居民自主防災能力:
    (1)截至93年止完成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規劃累計共218處,並製作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以提供並教育區域內所有民眾的災害應變常識。
    (2)依據前項規劃成果辦理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演練累計共212場,已辦理之地區如南投縣信義鄉神木村、豐丘村等,當地居民對土石流警覺性高,避難疏散相當熟悉,對於降低人員傷亡著有成效。

    (3)防災教育與宣導措施:

    1. 設置土石流災害免付費電話0800-246246(土石流-土石流)。
    2. 分區辦理地方災害通報聯絡人教育訓練,93年計辦理11場。
    3. 研訂土石流防災整備自主檢查表,督導地方政府及在地人辦理自主檢查,同時編印文宣手冊2萬份進行分送與解說,期增加自主防災能力。
    4. 分送土石流防災簡易雨量筒750個及DIY材料包9,500個供民眾自行製作雨量筒。
    5. 推動學校及社會防災教育:除於全國設置22處水土保持戶外教室外,並於92年8月起於台中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開闢土石流劇場教室,將土石流防災觀念向下紮根落實。
    6. 設置土石流潛勢溪流警告牌累計共2,820面。
    7. 辦理土石流防災相關講習十場次,對象涵括各級政府相關業務人員及國小種子教師。

四、結語

  災害管理應為持續性的工作,需要經過長期規劃與執行;從平時、災前、災時到災後,每個階段都具有其相互連結之關係。災害發生時,若能迅速做好緊急應變措施,即可在有效時間內進行搶救災工作、減輕生命財產損失、降低二次災害發生的可能性,且有助於復原重建工作之推動,但所有的緊急應變有賴於平時做好準備,也是目前國內外防救災工作之共識。從過去之防救災經驗看來,災害管理不僅是「事後的反應措施」更應重視「事前的預防」。為加強土石流之「災害管理」,提升大眾對土石流災害之應變能力之目標,建立土石流災害防救體系中各階段之實施應變運作機制,規範各防救災業務的整合與協調,落實土石流災害防救業務之推動,土石流災害防救相關作業程序之擬定為協助地區災害防救計畫擬定之重要之工作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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