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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規劃與建設

科技處 郭坤峰‧郭秋怡‧梁淑嫻

壹、緣起

  91年1月1日我國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第144個會員國,為因應此一重大變革,陳總統早於90年9月間召開經濟發展諮詢委員會,該會產業組共同意見「於6個月至1年內規劃完成農業生技園區,兼具研發、產銷、加工及轉運功能,並輔導鄰近農場成為衛星農場,發展為高科技農業產業中心」。行政院核定之「挑戰2008:國家發展重點計畫」亦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加速規劃農業生物科技園區之設置。

貳、推動歷程

一、核定時程

  農委會於91年5月間研擬完成「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規劃原則」草案,併同農委會召集之「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規劃小組」委員會議原則同意在屏東縣設置農業生物技術園區等兩案陳報行政院,奉院指示應通盤考量農業轉型需要暨未來農業生技發展及設置農業生技園區的必要,提出設置園區之整體規劃構想包括具發展潛力之農業核心生技項目、發展策略、廠商進駐意願及空間配置構想(如園區個數、區位及發展主題等)。

  91年9月3日行政院生技產業指導小組召開會議,討論生物科技園區選址、發展重點之統籌規劃與資源共享機制。會議結論為,國內生技園區的規劃似已超過未來5至10年生技產業的空間需求,有關各縣市成立生技園區,各縣市政府應先提出相關資源配套措施,及民間單位或廠商之經費配合參與開發等方案,並由各縣市政府主導,中央相關部會從旁協助。

  農委會「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規劃小組」於91年11月27日召開會議,原則同意通過彰化縣「國家花卉園區」及台南縣「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設置計劃。行政院於92年2月25日核定「農業生物技術園區規劃構想」,在全國設置1處中央主導型及4處地方主導型生物科技園區,同時核定中央主導型園區設置於屏東之「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地方主導型園區先核定「彰化縣國家花卉園區」及「台南縣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另2處地方主導型園區,分別於92年底核定嘉義縣「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及宜蘭縣「海洋生物科技園區」。從92至97年,5處園區中央政府預計投入經費151億元,規劃開發面積901公頃,優先開發面積389.5公頃,採滾動計畫逐年檢討辦理(附表)。

附表 5處園區經費需求及規劃開發面積
園區名稱 經費需求
(億元)
規劃面積
(公頃)
初步開發面積
(公頃)
農業生物科技園區(屏東) 83 333 233
彰化縣國家花卉園區 12.5 82 26
台南縣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 20.6 180 58
嘉義縣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 15 86 30
宜蘭縣海洋生物科技園區 20 220 42.5
合  計 151.1 901 389.5

二、法制作業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經立法院93年3月23日三讀通過,總統於93年4月7日公布施行,授權訂定之6項子法規草案已完成,其中「農業科技園區機構營運管理辦法」、「農業科技園區管理費收費標準」、「農業科技園區保稅業務管理辦法」及「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等4項均已發布施行,至「農業科技園區廠房及相關研究生產設施徵購與強制接管及處置辦法(草案)」及「農業科技園區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草案)」,將待園區正式營運後再行發布施行。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生物科技園區管理局組織條例」草案業送立法院,並經法制、經濟及能源二委員會聯席完成審查,尚待立法院院會審查。

  地方農業科技園區,依據「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42條,本會得就園區公共設施予以補助。至設置及管理事項,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其地方自治相關法規辦理。

參、規劃建設情形

一、中央主導型園區

  本會主導開發建設之「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於92年10月12日舉開園區籌備處揭牌典禮,93年2月27日舉行園區動土典禮,短短1年多時間,於94年初即將有業者進駐建廠。園區重點產業種類包括植物種苗、機能性食品、種畜禽、水產種苗、生物性農藥及肥料、動物用疫苗、動植物病蟲害檢定試劑及農業生技加值服務業等8項。開發項目包括基礎工程、研究發展區、生活區設施、標準廠房、淨污水處理廠及招商活動等。開發進度已完成圍籬工程、優先區域整地工程、施工便道及臨時供水設施等。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共同管線工程及管理中心新建工程等施工中。33家廠商提出申請,22家核准進駐,其中15家已繳交保證金,94年3月開始將陸續開工建廠。同時,為加速廠商進駐園區形成產業聚落,農委會於94年將以1億元預算先行興建部分標準廠房,提供進駐廠商租用,加速該園區之建設與啟動營運。

二、地方主導型園區

(一)彰化縣「國家花卉園區」

  為發展台灣具潛力之花卉產業,由本會輔導彰化縣政府透過舉辦花卉博覽會等方式,逐步發展結合花卉生產、交易、展覽、觀光等多功能之國家級花卉產業園區。開發期程92至96年,開發項目包括辦理花卉博覽會、建設花卉生產專區、景觀苗木生產專區及花卉展售貿易中心。93年初在彰化縣溪洲鄉溪洲農場成功舉辦2004台灣花卉博覽會,吸引158萬人次參觀,依據縣府委託明道管理學院調查分析,該次花卉博覽會為彰化縣帶來的周邊經濟效益估計為16.89億元,對花卉產業文化推廣及該縣周邊觀光產業發展有明顯助益。為持續推動花卉產業文化,彰化縣政府訂於94年2月5日至3月13日在溪州鄉花博公園舉辦「2005台灣花卉博覽會─花神季」。在促進產業升級,照顧花農與提昇花卉生產水準方面,藉由設置「花卉生產專區」引導花農朝高階生產技術邁進,由傳統露天栽培,轉型為生產高品質外銷花卉的設施生產模式,以提昇國際競爭力及開拓外銷市場,對提高農民淨收益有顯著之幫助。「花卉生產專區」初期以輔導設置具一定規模之「衛星示範生產區」,輔以「核心服務區」的生產技術與行銷通路支援,後期視推動情形規劃設置集中式大面積之生產專區。另配合「花卉展售貿易中心」及「景觀苗木生產專區」之設置,將更有益於當地花卉產業多元化與均衡發展。

(二)台南縣「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

  台南縣蝴蝶蘭生產面積佔國內近30%,並擁有國際市場競爭力之各項技術、優秀研發人才及整體性生產與行銷技術。由本會輔導台南縣政府以透過舉辦國際性蘭展等方式,逐步發展並結合現有產業基礎及生物科技人才之優勢,設立具花卉生產、育種、買賣交易、展覽、研發等多功能之蘭花產業園區。本園區開發期程92至96年,園區第一期23公頃開發建設已大致完工,並核准12家廠商進駐租地自建溫室,6家已進場動工並從事生產;園區第二期35公頃開發建設正積極施工中,已有14家廠商登記進駐,招商順利,反映園區之設立符合產業需求。未來園區將進一步加強整合蘭花產業、統合國家研究資源,促進國內蘭花產業再昇級,積極開拓國際行銷,增加市場佔有率,吸引業者根留台灣,並協助業者擴展海外生產及銷售基地。94年1月19日陳總統蒞臨園區視察,更期許爭取舉辦2011世界蘭展,打造台灣成為世界蘭花王國。

(三)嘉義縣「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

  本會輔導嘉義縣政府以香草、藥草及保健食品為園區主要發展項目,開發期程94至96年,政府投入經費以不超過15億元為原則,縣府已完成整體規劃,所提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計畫書,行政院業於93年12月23日原則同意,現正辦理總顧問標招標事宜。

(四)宜蘭縣「海洋生物科技園區」

  本會輔導宜蘭縣政府以魚類育種、海藻應用、水產廢棄物再利用、水產檢測及試量產為園區發展重點,開發期程93至97年,全期預定編列經費20億元,正進行整體規劃,擬以促參模式辦理。本會漁業署94年業編列0.5億元預算辦理壯圍基地規劃設計監造及直接工程等工作,惟預算須待縣府完成促進民間參與園區公共建設可行性評估,報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始得動支。

肆、結語

  創新研發是台灣創造產業競爭利基的關鍵,農委會規劃建設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提供產業技術交易平台,可結合民間產業活力及政府研發能量,使生物科技落實產業化,預計2012年我國農業生物科技產業年產值可由目前之40億元達到290億元之目標,並增加1萬7千名工作機會。園區營運後,因周邊成為衛星農場生產區,有利於確保農民收益,落實我國農業結構調整及產業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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