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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4月份農委會重要措施

  1. 行政院謝院長於94年4月28日至苗栗視察土石流防災疏散避難及搶救演練,並校閱各參演防救災單位人員裝備整備及為土石流防災專員成軍授旗,院長肯定本會歷年來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各項土石流防災整備工作成果。
  2. 為宣導政府相關農業措施,汲取各界意見,作為未來施政參考,本會與中興大學分別於北、中、南區共同舉辦「加入WTO以來台灣農業之挑戰與發展對策座談會」,邀請產官學界代表參與。主任委員於開幕時致詞,強調「保障及維護農漁民權益」為農委會核心價值,並以推動安全農業為今年之施政重點。北區座談會於4月20日在新竹縣農會舉行,南區座談會於4月27日在畜產試驗所舉行,中區座談會於5月4日在中興大學舉行。
  3. 全國農業金庫已於94年4月4日經本會許可設立,並於94年4月19日完成公司設立登記,於5月初申請核發營業執照。
  4. 為拓展我國農產品外銷市場,本會於91年向紐西蘭農林部申請輸銷國產芒果,歷經紐方之風險評估、檢疫處理效果審查及派員來臺實地查證,於93年7月8日公告「臺灣輸紐芒果輸入健康標準」後,我駐紐西蘭代表處與紐西蘭商工辦事處代表據以於94年4月12日完成「臺灣輸往紐西蘭經濟重要性果實蠅寄主產品之雙邊檢疫協議」簽訂,我國芒果自即日起可經依該協議及相關規定檢疫後輸銷紐西蘭。
  5. 為推廣茶產業、鼓勵國人喝茶促進身體健康,響應聯合國衛生組織推動的『世界健康日』,本會自94年4月7日起展開為期近3個月的『世界健康日、全民喝茶日』系列活動,在國內各地舉行各種不同型式的主題茶會,反應熱烈。
  6. 本會於94年4月11日與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簽署「台加(加拿大)農業及農糧科學合作綱領」,並由李副主任委員及加拿大農業部副部長Hon. Leonard Edwards共同簽署見證。該合作綱領之簽署,旨在透過研究、知識與技術交流、雙邊技術轉移等方式加強雙方農業及相關領域之合作,先期將就植物品種權之保護、保健與藥用植物及其加工產品之研發合作、香草植物種原及開發利用、基因轉殖植物檢定技術、重要外來動物傳染病之學術交流與診斷技術之研發、近遠紅外線於飼料檢測應用之研發、優質畜禽品種交流及國際行銷合作方式等議題。
  7. 配合發展優質與安全農業之施政願景,規劃發展農產品生產履歷管理資訊體系,並於94年4月於微風廣場超級市場設置農產品生產履歷查詢機提供民眾查詢應用。另94年4月已完成稻米、高麗菜、胡蘿蔔、荔枝與葡萄等有機或吉園圃蔬果共27項農產品產銷履歷管理資訊系統的規劃。
  8. 野生動物保育法於民國78年制定公布實施,為當前野生動物管理及棲地保護之重要法律依據,為激勵執法人員加強執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之查緝、取締工作,有效遏阻犯罪行為,並鼓勵全民踴躍檢舉犯罪,提供破案線索,本會於94年4月18日發布「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以落實政府實施野生動物保育法之政策與決心。
  9. 93年12月21日本會因美國蘋果染有蠹蛾暫停其輸入後,美方旋提出「美國輸臺蘋果系統運作工作計畫」修正草案,經雙方多次協商,並派遣植物檢疫人員赴美實地查證其改善措施,確認能有效降低蘋果蠹蛾入侵風險,爰同意自94年4月27日起恢復美國蘋果輸臺,但應採行新修訂之更嚴謹的檢疫作業規定。
  10. 本會於94年4月4日公告「調整遠洋延繩釣漁業總船數限制作業規定」列為減船對象漁船之補償規定,略以:政府每船噸補償費新臺幣3萬元,繼續經營之漁業人負擔補償費每船噸補償費為新臺幣4萬元,其中每船噸補償費2萬元,由政府先行墊借;另接受減船之漁船,由業者自費自行拆除解體,殘值歸接受減船之漁業人。
  11. 為加強國產雞肉與進口產品之市場區隔,本會規劃以「臺灣黃金雞」為主題,辦理各項廣宣與行銷活動,其整體活動之視覺標示系統經對外徵求稿件後,於94年4月21日決選出正取1名及佳作2名,並於本會網站上公布得獎作品。
  12. 本會於94年4月20日發布「94年度漁船收購及處理作業程序」及「94年度漁筏收購及處理作業程序」,並自94年4月22日起至5月23日止受理登記,有關收購計價標準及相關申請程序,可至各地縣市政府漁業單位、區漁會或上本會漁業署網站www.fa.gov.tw瞭解,並向船籍所轄縣市政府或區漁會辦理登記申請。
  13. 本會於94年4月17日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舉辦「國家森林遊樂區台灣原生花卉票選」有獎活動記者會及開幕儀式;本會林務局特自轄管17處國家森林遊樂區精心挑選12種台灣原生代表花卉,透過本次活動的介紹,讓台灣民眾認識這些各具特色的原生花卉,進而喜愛親近森林自然環境,願意珍惜生態資源。活動當天媒體及民眾參與熱烈,約1,000餘人參加。
  14. 為提升本會各單位主管/機關首長之跨領域知能,建立智慧財產保護觀念,使嫻熟智財之創造、保護、管理與運用等之基本觀念、政策、策略與國際發展趨勢,特委託台灣亞洲基金會及政治大學於94年4月29日在本會國際會議廳辦理為期一天之培訓課程,參加人數約80人。期藉由此項講習,強化參訓首長/主管對農業科技商品化與產業化之推動力,加速農業轉型升級。
  15. 臺灣省農會於94年4月22日召開第15屆會員代表大會第1次會議,選出理事21人,監事7人,並依本會函頒期程於4月25日召開理、監事會第1次會議,互選劉理事銓忠為理事長;白監事添枝為常務監事,聘任張永成先生為總幹事,過程順利和平。臺灣省農會改選已完成,新的經營團隊產生,做為各農會上級農會的台灣省農會,負有帶領農會再創農業發展新紀元,並保障農民權益之重任,本會將積極輔導其健全與發展,期能發揮農會法賦予功能。
  16. 依據「農田水利會監督輔導辦法」第三條規定,本會辦理臺灣省15個農田水利會之年度業務檢查,依會別辦理公務、管理、財務、總務、主計、人事、資訊及輔導等各項業務之年度檢查,檢查日程自3月下旬至5月上旬,4月份計已檢查9個農田水利會。
  17. 本會92年在高雄小港興建之外銷農產品蒸熱檢疫處理場,93年12月31日依據「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甄選出福爾摩沙物產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並簽訂委託營運管理契約;該場於94年3月完工,並依據契約規定於3月29日完成委託點交事宜,該公司亦自94年4月28日起正式對外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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