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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稻米政策簡介

農糧署 林傳琦

壹、韓國稻米政策背景

  稻米是韓國人主食,也是農民主要收入來源,因之稻米自給自足始終在韓國農業政策中佔最重要地位。1970年代後期至1980年代初期,韓國政府為達成稻米自給自足目標,除引進高產水稻品種Tongli及提高稻米收購價格,以提高水稻產量外,禁止稻米進口、限制稻米加工、通令食品加工需將大麥、小麥與稻米混合使用,以減少稻米消費用量。基於韓國稻米生產逐年增加,每人每年平均消費量逐年下降,為解決高額庫存壓力負擔,1991年政府停止收購高產水稻品種Tongli,終讓韓國稻米儲備糧在1994~1996年間降至歷史最低水平。

  韓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於1995年開始執行烏拉圭回合農業協定,開放稻米限量進口,致國內稻米產業面臨嚴峻衝擊。2001年秋,韓國農林部發表稻米產業中長期對策,宣布放棄過去長期堅持的稻米增產政策,改為適量生產,同時改變過去不斷提高稻米收購價格的做法,改為穩定收購價格。2004年終,為緩和市場開放影響,韓國政府堅持延緩實施稻米關稅化之立場。2005年春,為因應WTO農業補貼削減趨勢,國會審議通過廢止政府收購制度。

貳、韓國稻米市場供需概況

一、生產概況

  由於稻米逐年增產,生產嚴重過賸,供需矛盾日益明顯,1970至2000年間,韓國稻米產量由393.9萬公噸增加到529.1萬公噸,增加34.3%,2001年更達551.5萬公噸,創下近10年最高產量。2003年韓國農業產量大幅下滑,水稻總產量為445萬公噸,較2002年同期493萬公噸下降9.7%。2005年全國稻田面積可能首次減少到不足100萬公頃,估計只有98.6萬公頃(表1xls / pdf),稻田面積預期下降的原因為韓國政府鼓勵農戶將稻田轉作其他農作物,以控制稻米庫存量。

二、消費概況

  1980年代,韓國稻米每人每年平均消費量為132.4公斤,1990年降至119.6公斤,之後隨著單身增多和飲食習慣日漸西化,1998年稻米每人每年平均消費量降為99.2公斤,首次低於100公斤,此後並呈逐年遞減趨勢,至2004年更降為82.0公斤(表2xls / pdf)(每人每天稻米消費量為224.6公克,相當於每天消費2~3碗飯)。

  從稻米消費家庭資料分析,2004年農業人口之稻米每人每年平均消費量為132.6公斤,比2003年減少2.1%,而非農業人口消費量為77.8公斤,比2003年減少1.5%。另據調查,韓國城市家庭購買稻米的支出比重,已由1986年的8.9%降至2002年的2.1%。

三、庫存概況

  由於供過於求,韓國稻米庫存量不斷上升,由1995年約66萬公噸逐年增加至2001年之156.6萬公噸新高(表3xls / pdf),約為其國內產量的1/3,超過正常庫存近1倍。2002及2003年由於稻米產量銳減,高額庫存壓力得以略微紓緩。另根據韓國農林部的推算,每保管100萬石(1石為0.144公噸)稻米,由於保管費用、陳糧價格下跌等多種原因,每年會造成450億韓元左右的損失。

參、韓國稻米進口政策

  基於保護國內稻米產業立場,近幾10年韓國政府嚴格限制稻米進口(1980年因市場稻米嚴重短缺,韓國曾緊急進口100多萬噸稻米)。為免開放稻米進口致產業衝擊過大,韓國在烏拉圭回合農業談判中,爭取到開放稻米市場的10年寬限期(表4xls / pdf),即1995年韓國承諾稻米進口的數量是基期年(1989~1991年)國內總消費量的1%(51,307公噸白米),其後每年增加總消費量的0.25%,當進口量於1999年達到基期年的2%時,2000年進口量仍為2%,但此後年增量為0.5%,最後至2004年最低進口承諾需達基期年的4%(205,228公噸白米)。

  韓國土地價格和人工費用甚高,致其稻米單位面積生產費用約為美國的2.8倍、中國大陸的7.5倍,另由於收購價格不斷提高,韓國稻米市場價格是美國和中國大陸的6倍、泰國等東南亞國家的9倍,因此,只要市場開放,即使對外國稻米徵收高關稅,其稻米也難有優勢。

  為緩和開放稻米市場所帶來之衝擊,2004年終,韓國政府於對外經濟長官會議確立稻米關稅化延緩實施10年之立場,為此並已向WTO提出稻米談判最終結果及相關履行計畫書。依據WTO於2005年1月6日通知文件(G/MA/TAR/RS/98),韓國關稅減讓表修改重點為稻米限量進口配額將由2004年之205,228公噸(白米基準),自2005年起分10年擴增至2014年之408,700公噸(糙米基準),並可採進口加價,且未來須依據杜哈回合談判結果調整配額數量及關稅稅率,其中2004年之配額量205,228公噸(白米基準),將依據2001年至2003年之進口實績,採國家配額分配予中國大陸(116,159公噸)、美國(50,076公噸)、泰國(29,963公噸)及澳洲(9,030公噸),至2005年起新增之配額,則以全球配額(MFN)方式核配。

肆、韓國境內支持承諾及執行情形

一、韓國農業境內總支持(AMS)削減承諾及執行情形

  韓國參與WTO談判身分為開發中國家,按其在烏拉圭回合之農業談判承諾,韓國AMS必須於10年內削減基期年(17,000億韓元)的13.3%,即承諾水準為14,900億韓元(每年承諾上限如表5xls / pdf)。惟韓國AMS占承諾水準的比例一直居高不下,1995~2000年間均維持在承諾水準之80~95%。

  韓國AMS組成以稻米補貼幅度最大,約占AMS九成,其計算基礎係以基期年內政府稻米收購價格與稻米進口價格(以進口中國稻米的離岸價格加10%運費)之差價估算,1995年為21,093億韓元,2000年減為16,596億韓元,2004年再減為13,598億韓元。另第二大項目為大麥(約占AMS之3%),其餘為豆類、粟米和油菜籽。

二、韓國境內支持措施結構

  按韓國1995~2000年境內支持措施結構資料,其綠色措施補貼金額約占其境內支出七成,琥珀色措施(AMS)約占二成(表6xls / pdf),其中綠色措施部分,又以一般性服務之基礎建設服務及投資協助之結構調整給付為主要支出項目。

伍、韓國稻米保價收購制度變革

一、收購價格與收購數量變遷趨勢(表7xls / pdf

  政府稻米收購價格原則根據生產成本、政府財務能力及所得對等觀念等因素綜合考量訂定,惟按韓國糧穀管理法規定,政府收購稻米數量和價格須經國會同意,為拉攏農民,每年都提高收購價格,致米價一路攀升。1991~1997年間,每年政府收購稻穀數量平均為132.1萬公噸白米,約占當年平均生產量25.7%。惟為執行烏拉圭回合農業協定,韓國逐步檢討調整收購制度(詳如次節收購制度變革),政府收購量已由1995年之137.5萬公噸,逐年下降至2001年之82.8萬公噸,至2004年更降至71.1萬公噸。

二、收購制度變革

  基於財務限制,韓國政府於1984年迫使韓國農協中央會(NACF)開始收購稻穀。長期而言,韓國政府計畫將收購業務移交NACF辦理,而政府只對其提供財務支援。

  至1996年,政府需於稻米收穫前向穀物流通委員會(GMC)諮詢建議之稻米收購數量和價格,並送請國會核定。一般而言,經國會討論訂定之收購價格比政府提出稍高,另國會偶因政治黨派衝突意見,致核定延宕,此時政府將先以其所提出之價格付給農民,俟核定後再予支付價差。該稻米收購計畫受穀物管理基金融資,惟稻米釋出價格低於向農民購買之價格,致1996年基金赤字達9,350億韓元。

  為提高農戶選擇幅度及緩和營農資金負擔,韓國於1997年建立稻米契約收購制度,由政府在育苗前(3、4月間)公布設定之收購價格和數量,並預先支付30% 價款予契約稻農,收穫期間農民仍可選擇其他稻穀銷售管道,惟年度終了須償還該預付款。

  因應未來WTO新回合農業談判,農業補貼將被要求做更大幅度削減之趨勢,韓國國會於2005年3月最終審議通過廢止「政府秋穀購買制」,並將於同年秋季實施擬議中之稻米差價補貼制度,給予稻農固定直接給付及變動直接給付,以補償農民所得損失,該稻米差價補貼制度內容重點如下:

  (一)固定直接給付屬生產分離型直接補貼,其給付額度與市場價格無關,毋須列入AMS計算;變動直接給付為所得支持補貼,其與市場價格有關,屬須列入AMS計算之琥珀色措施。

  (二)給付資格:2000~2002年間種稻有案農地。

  (三)給付總額:(目標價格-市場價格)×85%。

  (四)固定直接給付標準:9.8US$/80kg(白米)。

  (五)變動直接給付標準:(目標價格-市場價格)×85%-固定直接給付金額。目標價格為169.6US$/80kg(白米),其組成如下(為真實反映市場價格變化,目標價格將每3年調整一次):

  1.2001~2003年銷售平均價格:157.6US$/80kg(白米)。

  2.原政府收購制度所增加稻農收入效果:3.0US$/80kg(白米)。

  3.原稻作固定直接給付金額:9.0US$/80kg(白米)。

  (六)不同市場價格下跌程度下之稻農收入比較表:(表8xls / pdf

備註:2003年收穫期間(2003年10月至2004年1月)之全國白米市場平均價格為162.2 US$/80kg。

陸、參考文獻

  1.Chan-IK Chun (2005)The comparative study on direct payment system for rice farmer between Korea and Taiwan、P79-97. 2005 REST-KAEA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Resources. Published by Rural Economics Society of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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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中國農業信息網>國際動態http://www.agri.gov.cn/gjdt/。

  4.朴京柱(著)、李元和(譯)(1998)韓國稻米收購政策之改變。農政與農情(72)第46-51頁。

  5.吳明(2002)韓國提前實施稻米差價補貼。中國水稻信息網>新聞>國外成果(http://www.chinariceinfo.com/news/guowai/default.htm)。

  6.時以群(2002)韓國為何從根本上改變稻米政策?中國水稻信息網>新聞>稻米經濟(http://www.chinariceinfo.com/news/jingji/default.htm)。

  7.韓國農林部網站(http://english.maf.go.kr/)。

  8.蕭柊瓊(2005)韓國進口稻米新制概述。農政與農情(153)第60-6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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