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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蕉

前言
問1:我國加入WTO香蕉談判協議內容?
問2:依協議內容進口後對香蕉產業之實際影響為何?
問3:政府採取哪些因應對策?
相關事務手續及政府機構等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編訂:中華民國九十年十一月

前言

香蕉  香蕉目前種植面積約1萬公頃,產量約為198,000公噸 ,生產成本約13.3元/公斤,產值約25億元,栽培農戶約13,000戶。近三年產地價格為12.2元/公斤,國際價格為4.7元/公斤。

  香蕉目前為管制進口,進口稅率為25%。入會後改採關稅配額(12頁註)開放進口,配額分配採先申請先分配,配額內稅率為12.5﹪,入會第一年配額為5,335公噸(占國內消費之4﹪),2004年配額為13,338公噸(占國內消費之10﹪);配額外稅率入會後第一年為134%,2004年為100%。

  國產香蕉由於氣候因素,生育期較菲律賓香蕉(以下簡稱菲蕉)長;因此,風味及質感上,較菲蕉為佳。且菲蕉具有植物檢疫禁止輸入之理由,短期間內對國產香蕉造成之衝擊應不致太大。

  為因應此一環境變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輔導提昇香蕉品質,加強產銷班隊整合,推動果園管理機械化及共同作業,以降低生產成本;建立產銷預警制度,以穩定價格;改良品種、開發矮性及抗病品種,建立優良種苗繁殖體系;並改進香蕉兩段著色問題,加強採收後處理技術,逐步提昇品質。

  希望藉由本文宣資料,促使生產農家及相關人員充分了解並配合政府政策,使該項政策發揮更大的效果,達到穩定價格,安定農民收益,化解我加入WTO之負面衝擊危機,維護產業的永續發展。

問1:我國加入WTO香蕉談判協議內容?

  香蕉目前為管制進口,進口稅率為25%。入會後改採關稅配額開放進口,配額分配採先申請先分配,配額內稅率為12.5﹪,入會第一年配額為5,335公噸(占國內消費之4﹪),2004年配額為13,338公噸(占國內消費之10﹪);配額外稅率入會後第一年為134%,2004年為100%。

問2:依協議內容進口後對香蕉產業之實際影響為何?

  我國尚無香蕉進口記錄,根據香港海關統計資料,香港自菲律賓進口香蕉之到岸價格約新台幣9元/公斤,自泰國進口之到岸價格約新台幣22元/公斤,自馬來西亞進口之到岸價格約新台幣19元/公斤,其中以菲蕉最具競爭力,目前菲蕉佔香港市場約八成。假設我國自菲進口香蕉之到岸價格與香港同,加上12.5%配額內關稅,菲蕉進口成本約新台幣10元/公斤,確較我國香蕉生產成本新台幣13.3元/公斤為低,但菲蕉外銷品約六、七分熟即須採收,品質遠不及國產八、九分熟採收者,國產香蕉具有特殊風味,仍具有市場競爭力。

國產香蕉具有特殊風味,內銷市場尚可維持,惟外銷恐難再具有優勢,應調整為內銷為主、外銷為輔之產業政策及發展策略。

問3:政府採取哪些因應對策?

一、 生產調整措施

(一) 目標:國產香蕉具有特殊風味,內銷市場尚可維持,惟外銷恐難再具有優勢,應調整為內銷為主、外銷為輔之產業政策及發展策略。

(二) 行動計畫
1. 產品對策

改良品種,開發矮性及抗病品種,建立健康種苗繁殖體系。適量推廣抗黃葉病、高產之新品種「寶島蕉」,取代部分北蕉。另配合日本市場之需求,提升輸日香蕉品質。
2. 降低生產成本

加強產銷班隊整合。推動集團栽培及機械化省工經營。
3. 提昇品質

改進香蕉兩段著色問題,加強採收後處理技術,逐步提昇品質。
4. 建立產量與進口量監視預警制度,防患產銷失衡情事發生。

二、 運銷調整措施

(一) 目標:建立品牌形象,提高附加價值,穩定產銷,促進產品流通。

(二) 行動計畫
1. 輔導農民團體產銷班共同作業,強化現有追熟加工運銷設施,以建立現代化分級包裝作業流程。
2. 增闢產品加工運銷管道,供應超市及大消費戶。
3. 建立市場資訊體系,蒐集國內外市場情報,並予研判分析。
4. 輔導產地農民團體自創品牌,建立優良國產水果標誌制度,協助辦理農產品宣傳、促銷,加強分級包裝建立品牌。

三、 價格穩定措施

(一) 目標:穩定產地價格,減少農民損失。

(二) 行動計畫
短期價格穩定措施(加入WTO第一年):
1. 當產地價格下跌至生產成本90%時,加強辦理內銷香蕉展售、促銷及直銷宣傳,拓展行銷通路,擴大消費層面,並請青果社加強辦理並掌控外銷時間及數量。
2. 當產地價格下跌至生產成本以下在80~90%時,續辦理前項措施外並增加辦理展售及促銷。
3. 當產地價格下跌至生產成本80%以下時,除持續辦理前項措施外,再增加辦理展售及促銷,並辦理次級品收購廢棄。因進口而造成損害時,依「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辦法」之規定辦理救助,申請辦法參閱本會印製進口損害救助辦法手冊。
4. 輔導產地農民團體自創品牌,建立優良國產水果標誌制度,協助辦理農產品宣傳、促銷,加強分級包裝建立品牌。

四、 防疫檢疫措施
相關進口產品之防疫及檢疫措施,請參閱本會印製之防疫及檢疫規定手冊。

相關事務手續及政府機構等

對於有香蕉生產調整計畫、生產技術改良及進口救助等相關問題,請就近向縣市政府農業局、農委會農業試驗場所或農委會相關單位查詢。聯絡電話如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處  02-23124681
- 國際合作處  02-23125808
中部辦公室  049-2332380
農業試驗所  04-23302301
嘉義試驗分所  05-2771341
台中區農業改良場  048-523101
台南區農業改良場  06-2679526
台東區農業改良場  089-325110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038-521108
高雄區農業改良場  08-7224406

南投縣政府
農業局  049-2222106

台中縣政府
農業局  04-5263100

彰化縣政府
農業局  04-7222151

嘉義縣政府
農業局  05-3620123

台南縣政府
農業局  06-6322231

高雄縣政府
農業局  07-7477611

屏東縣政府
農業局  08-7320415

台東縣政府
農業局  089-326141

花蓮縣政府
- 農業局 08-7320415
- 香蕉研究所 08-7392111

青果運銷合作社
- 總社 089-326141
- 高雄分社 07-3346131 
- 嘉南分社 05-2791940
- 台中分社 04-3397966

註:關稅配額管理措施,即針對特定貨物訂定進口數量,在此數量內適用海關進口稅則所訂之較低關稅稅率(以下簡稱關稅配額內稅率),超過數量部分則適用反映國內外差價之高關稅稅率(以下簡稱關稅配額外稅率)。

 

  • 發布日期:90-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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