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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4340

農委會積極推動農業施政,確保農業發展及農漁民權益

  • 發布日期:93-02-09
  • 發布機關:農委會

  針對2月9日媒體報導在野黨「照顧農漁123行動方案」,農委會表示,在野黨這些主張均已在政府農業施政的範圍,且正積極落實推動中。農委會進一步說明如次:
一、有關編列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1,000億元方面:政府已於92年2月7日完成修正「農業發展條例」,其中第52條規定應設置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1,000億元,且分3年編列預算補足。政府在去(92)年度以追加預算方式編列農產品受進口損害救助基金250億元,再加上以前年度累積撥付265億餘元,及93年度編列250億元,至今年總核撥數已達765億餘元,下(94)年度再編列235億元即可達成1,000億元之目標。為強化農漁民福利,92年度中央農業預算較91年度增加278億元,約增加23%。
二、農業貸款利率2%方面:為加強照顧農漁民,農委會自92年2月1日起大幅調降政策性專案農貸利率,農機貸款與農村青創貸款等由4.5%降為2.5%;農業天然災害低利貸款由3%降為1.5%。自93年2月1日起進一步調降農貸利率,將農業發展基金貸款利率由2.5%,進一步降低為2%;振興農、漁會經濟事業專案貸款利率由2%,降低為1.5%,大幅減輕農漁民貸款利息負擔。
三、有關推動23元保價收購稻穀,提高漁船用油補貼方面:依統計每公頃稻穀產量依部分政府保價收購,其餘按市價估算,每公頃第一、二期作收益約5萬餘元,倘再加入直接生產成本內之自家工資4萬4千元,則每公頃種稻年收益尚有10萬元左右。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後,境內農業總支持必須削減20%,且各項農產品之補貼必須逐年削減,稻穀保價收購價格如調漲至每公斤23元,農業補貼勢必大幅增加,此將與要求將農業補貼削減之趨勢悖離,亦不利稻米產業調整。為維護農民權益,本會對於農民之補貼朝向符合WTO規範之方式辦理,提高生態環境維護之綠色措施,如提高休耕綠肥種植之補助標準,以減少稻米的產量與穩定稻穀價格,並維護農民收益,因此,農委會已宣布提高93年第一期作休耕種植綠肥給付標準由現行每公頃4萬1千元提高至4萬5千元。並已研擬「九五計畫」,未來只要農產品的價格低於生產成本的95%,政府將立即啟動價格穩定措施。及研擬推動實施固定給付及價差或所得補貼等措施,以符合WTO新回合農業協議規範。為因應國際油價連續調漲,自今年2月1日起,甲種漁船動力用油每公秉增加補貼252元,乙種漁船用油每公秉增加補貼384元,以減輕漁民負擔,全年所需經費約4.3億元。
四、有關增進農民福利方面:政府已修正「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自今年元月起將老農津貼提高為4千元,預估每年須增加經費81億元,受益農民人數約71萬人;並已建立制度化之調整方式,未來將依據消費者物價指數及實質薪資成長率每5年調整一次。另於去年8月訂頒「農漁民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申請要點」,讓農、漁民子女可申請每學期3千元至5千元的獎助學金,請領人數已有1萬8千人。今年2月份開始,申請獎助學金之成績由80分調降為70分,預估可增加5萬多名農漁民子弟接受獎助。並將私立高中職獎助學金由3千元提高為5千元;私立大專院校獎助學金由5千元提高為1萬元。自去年9月起提高稻米、蔬果、花卉等農產品的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額度為原標準的1.5倍。有關成立農漁民安養中心,農委會已成立計畫逐年推動中。
五、有關強化農政及農民組織方面:農委會已於今年元月30日將原來分散在農糧處、輔導處、中部辦公室及第二辦公室之農糧產銷業務,整併成立事權統一之農糧署,建立產銷合一的農糧組織體系,以提升農糧產業競爭力。並成立農業金融局,負責農業金融管理及輔導,以提供農漁民良好的金融服務。未來將儘速成立農業部,並規劃於農業部下成立自然保育署、農村規劃發展局及國家農業研究院。政府為輔導農會永續發展,已於去年立法院臨時會中協商通過「農業金融法」,並於7月23日發布,以回應農漁民及農、漁會之期盼。農委會已積極規劃「農業金融法」施行配套措施,研擬完成11項子法規,於今年元月30日隨同「農業金融法」發布施行,以早日完成架構以農、漁會信用部及全國農業金庫為主體之完整農業金融體系。另外,農委會對36家信用部由銀行承受之農(漁)會持續推動農會振興計畫,展現政府支持農會以照顧農民的堅定立場,92年共補助2.8億元,協助農漁會加強供銷業務,並積極開辦振興業務,平均供銷業務收入成長12%。
六、有關發展優勢農業部分:目前農業施政以「創新研發」與「國際行銷」為首要目標,朝著農業科技化、企業化、國際化的方向來努力。92年9月份完成「台灣農業科技發展策略規劃報告」,擬訂農業科技發展目標與策略;並在屏東、台南、彰化、嘉義、宜蘭等地區規劃各具特色的農業生物技術園區,促進傳統農業之轉型升級,提升農業競爭力,將發展成亞洲最具規模的高科技農業中心與花卉王國。同時,編列經費22.53億元,自93年起,分3年執行「加強農產品國際行銷方案」,讓國產優質農產品以「台灣」品牌行銷全世界。

  農委會表示,農業施政的核心價值在維護農業發展及保障農漁民權益,在野黨所開出的選舉支票與構想,並未超出當前農委會所推動農業施政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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