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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6269

農舍興建審核及違規查處係屬地方政府權責

  • 發布日期:100-10-08
  • 發布機關:農委會(秘書室)

針對 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先生表示其農舍是否拆除「就看農委會意見」本會回應如下:

一、 有關民進黨蘇嘉全副總統候選人位於屏東縣之農舍,農委會從未針對是否合法性表示意見,僅對外說明申請農舍之相關規定

二、 農舍之申請須符合「農業發展條例」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之規定,其建築物部分則須依「建築法」辦理,但不管農舍興建之審核或違規使用之查處,依內政部主管之區域計畫法及都市計畫法規定,皆屬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權責。

三、 由於本案經立法委員於立法院提出質詢後,農委會已於 9/19 及 10/4 兩度去函屏東縣政府,促其儘速查處本案並函復農委會,惟至今尚未收到屏東縣政府之公文。

四、 因屏東縣政府僅以新聞稿方式說明其處理情形,農委會無法確認其實際認定結果,且違反建築法或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查處權責皆在屏東縣政府,因此農委會會尊重屏東縣政府之認定。

至於農業用地作為農業使用之認定 ,農委會於 89 年訂有「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據以辦理;同時為利地方政府工作同仁實務執行,每年均辦理農地管理法規講習並編列法令及函釋彙編,原係補助縣市政府自行辦理,自 95 年起改由本會統籌辦理,近年來亦有類似個案解釋,該項業務地方政府已執行多年,其規定與作業方式均已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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