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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275

擅印產銷履歷標籤難遁形 養殖業者將受罰

  • 發布日期:104-09-03
  • 發布機關:農委會(企劃處)

  近日農委會與嘉義縣政府利用產銷履歷追溯碼獨一無二以及資訊系統保存完整列印、出貨紀錄等特性,聯合查獲嘉義縣戴姓養殖業者擅自印製產銷履歷標籤情事 。 農委會表示 , 戴姓業者因違反標示規定屬實,至少將處以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另該會已協調驗證機構協助嘉義縣政府查證,若涉及於未經驗證產品上使用標章,罰鍰將達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 , 並且失去使用產銷履歷標章之資格。另亦責請驗證機構檢討系統性缺失並有效矯正,以維護制度品質。

產銷履歷標籤獨一無二 鬧多胞、表裡不一均屬異常

  農委會說明,產銷履歷標籤須在該會核可資訊系統嚴格管制下完成列印者,始得合法使用,其上之品名、追溯碼、驗證機構名稱等資訊,均與對應之系統資料一致;每張標籤上由系統自動產生之追溯碼,更是獨一無二、隨機編列的號碼。因此當農委會 104 年 8 月 28 日獲悉,嘉義縣政府人員察覺全聯超市所販售嘉義戴姓業者之產銷履歷牡蠣,標籤內容與資訊系統對應資料不符時,即研判應屬異常,並著手調查。

  經排除資訊系統錯誤之可能性後,農委會於 8 月 31 日聯繫所屬漁業署派員再赴多處賣場執行檢查,發現同由戴姓業者供應之產銷履歷牡蠣、文蛤產品,另有追溯碼重複、追溯碼不全、無法查詢等情形,經協調漁業署、嘉義縣政府等單位嚴謹比對查證,業者至 9 月 2 日下午終於坦承確有擅自以電腦排版方式套印標籤情事。

產銷履歷注重安全永續 請消費者繼續支持

  農委會表示,該案已請嘉義縣政府要求違規業者回收違規標示產品,並請全聯超市先行下架,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 該會強調,產銷履歷農產品不僅重視安全、永續精神,更符合資訊公開及產品可追溯性,本次案件顯示違規標示難以遁形,請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也呼籲消費大眾繼續支持產銷履歷農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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