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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7814

斷水期加速推動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維護農民灌溉排水權益

  • 發布日期:106-10-17
  • 發布機關:農委會(農田水利處)

  總統日前於接見農田水利會會長暨106年「模範水利小組組長」代表時表示,灌溉水利是農業發展的重要關鍵,政府允諾投入資源來支持農田水利。為健全農業生產基礎環境,農委會遵示於 106 年 10 月11 日核定「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計畫,補助農田水利會改善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內老舊農田水利設施及構造物。為使各農田水利會能把握斷水期加速工程施作,並辦理106 跨 107 年度計畫,該會投入經費約 15 餘億元,預計辦理灌溉排水渠道更新改善 289 公里,改善 717 座構造物,估計受益面積達 11 萬 2 千餘公頃,預期每年約可減少 2,023 萬噸輸漏水損失,該減少滲漏水量每年將可創造農作物近 10,115 萬元產值。

  農田水利會長期以來一直扮演著臺灣農業與農村發展的重要角色,臺灣 17 個農田水利會所管理灌溉排水渠道長達 7 萬餘公里,當設施使用超過其耐用年限時,將呈現老化而降低其應有功能,故有必要及時加以更新。有鑑於此,農委會每年持續推動農田水利設施更新改善計畫,並改善農田水利硬體設施,協助農田水利會提高對當地農民之灌溉排水服務品質。

  農委會表示,本次已核定的工程中,較重要者包括宜蘭農田水利會溪洲排水改善;苗栗農田水利會大潭調整池明德幹渠跨系統工程;彰化農田水利會同源圳舊進水口取水門及排砂門改善;雲林農田水利會斗六大圳幹線改善;嘉南農田水會北幹線渠道內面工與南幹支線5號渡槽改善;屏東農田水利會社皮排水以及花蓮農田水利會南富圳4號埤及達莫段無名埤等重大影響農民灌溉排水權益之工程。

  農委會強調,為使該經費能有效達到改善老舊農田水利設施之目的,該會於完成計畫核定後,除要求各農田水利會加速測設及發包,決標後協調廠商積極備料,把握農閒或斷水期施工,另督導各農田水利會依政府採購法、農田水利會工務處理要點及相關法規辦理發包、施工、驗收、決算等事宜,並依據相關規定辦理計畫執行之管考與工程品質督導查核,以確保工程施工品質。

南幹支線5號渡槽施工前

南幹支線5號渡槽施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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