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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8763

建構完備農業保險制度 農險基金7月1日正式運作

  • 發布日期:110-07-01
  • 發布機關:農業金融局

  為強化農業保險勘損專業、建立危險分散機制,農委會訂定發布「農業保險合格勘損人員管理辦法」及「農業保險危險分散及管理機制實施辦法」,自本(110)年7月1日起施行,由財團法人農業保險基金(簡稱農險基金)負責執行,農業保險制度建構完成。農委會特別感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辦法訂定過程中多次提供寶貴意見,並促請國內產險業者組成共保組織承擔農業保險危險,有效擴大國內承保能量並利於危險均化。

  農委會說明,農險基金係依農業保險法成立的機構,是農業保險體系運作中樞,經過半年的籌備,將自7月1日起正式運作,主要任務為執行農業保險危險分散機制,並肩負勘損人員訓練、教育推廣宣導及資料庫建置等法定任務。

  臺灣由於農作物樣多量少、天災發生頻率高且損失幅度大,不易符合保險大數法則,由農險基金辦理農業保險之再保險及危險分散,適當配置自保險人分進之危險,或自留、或向國際市場再保,可在理賠較少年度將保費滾存於基金,以因應大災年之資金需求,藉此蓄積能量、降低保險費,並促使保單內容逐步貼近農民需求。

  此外,保險標的物多為具有生命及財產屬性之農業產物,其價值依生長狀態而變動,實損實賠型保險商品應由專業之勘損人員辦理,以保障農民權益。農委會已經公告梨保險、香蕉植株保險、豬隻死亡保險、豬隻運輸死亡保險及乳牛死亡保險等5張保單,應由合格勘損人員認定損失,並由農險基金辦理勘損人員培訓及核發合格證書等事宜,以建立勘損之公信力。

  農委會進一步說明,自106年起擴大試辦農業保險,提供農民1/3-1/2保費補助,以鼓勵農民投保,截至本年6月,已開辦25種品項、38張保單,累計投保7.6萬件,投保金額253億元,覆蓋率由104年度開辦時0.93%,至109年提升為9.63%,在本年5月推動豬隻死亡保險強制投保措施後,目前已達22%;除由產險公司擔任保險人外,為配合產業政策需要,近年來陸續推出以農會擔任保險人之政策性保險,如釋迦及香蕉收入保險,以保障農民收益。本年更將家畜保險納入農業保險體系,未來將推出水稻收入保險,規劃所有稻農均納入保障範圍,以協助農民分散經營風險。

  農委會強調,因應極端氣候對農業生產影響日益嚴重,農漁民可藉由農業保險移轉風險。為使我國農業體質更為強韌,深化對農業經營的保障,除落實農業保險法及各項子法規有關農業保險運作機制,並將加強宣導農業保險政策、持續擴大農業保險品項,增加保險涵蓋範圍,穩定農民收入,落實照顧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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