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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9023

「傳承永續‧蘭業創新」 農委會辦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揭牌儀式」

  • 發布日期:111-08-31
  • 發布機關:農委會(科技處)

       農委會自本(111)年7月15日起自臺南市政府接管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今(31)日辦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揭牌儀式」,期藉由本次活動,將園區未來願景周知進駐業者,並重申園區業者關心改隸後之權利義務變化包含租金及管理費,將維持2年內不調整,農委會未來也會繼續支持蘭花園區開發,注入創新能量,讓蘭花王國版圖,再創高峰。

       農委會說明,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於92年由臺南市政府爭取中央補助設置,在中央與臺南市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將甘蔗田變成蘭花產業重鎮,也創造商機及就業機會。在業者與政府共同努力下,產值年年增加,從93年7億餘元上升至110年達36億餘元,國際市場中每3枝蘭花就有1枝來自臺灣,全世界都知道要找最好、最新、最有變化的蘭花就要到臺灣來。

       農委會表示,臺灣蘭花產業技術獨步全球,占地175公頃的臺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正是臺灣最大的蝴蝶蘭生產園區,約占全國蝴蝶蘭生產面積的三分之一,業者除了技術領先,也相當具有創意,今年蘭展期間蘭花園區業者使用奈米噴染技術噴染的烏克蘭,表達臺灣對烏克蘭捍衛自由民主的支持。

       農委會指出,面對國際競爭、產業發展需求,許多基礎的公共建設亟需更新升級,在經過凝聚地方共識,已陸續就園區整體發展所需之公共建設需求進行盤點與評估,分階段投入資源,以發展「國際級臺灣蘭花外銷專業園區」為願景,全力協助園區業者提升競爭力,並會將農委會科技研發、技術、資金、國際行銷等資源帶入園區,期待打造出兼具低碳環保與技術創新的蘭花生產及外銷基地,幫助臺灣蘭花提升國際競爭力。

       農委會表示,感謝過去近20年臺南市政府在蘭花園區開拓與發展的努力,造就了我國蘭花產業在全球市場的重要地位。農委會與臺南市政府雙方將共同管理至111年底,相信未來臺南市政府也將與中央持續合作,共同給予蘭花園區業者最大支持與協助,也請園區業者共同攜手,促進蘭花園區轉型升級。

主委說明

合照1

合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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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08-31: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