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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9455

農業部設置示範場域 跨部會強化完善農膜回收機制

  • 發布日期:113-04-26
  • 發布機關:農業部(資源永續利用司)

  為推動循環農業,農業部將「農業全循環零廢棄」列為重要施政目標,由於農業用的地膜(簡稱農膜)具有抑制雜草及調整土壤溫、濕度等功能,是目前農業生產過程中不可或缺的塑膠資材。使用後的農膜屬一般廢棄物,需要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理,因產期、產源分散及夾雜土石異物等因素,導致集運與去化不易,降低環保回收業者回收意願。因此農業部已與環境部共同合作,推動農膜回收再利用機制,其中由農業單位向農民宣導農膜妥善回收及前處理,並提供農膜回收前處理機具補助。為進一步強化完善回收機制,農業部於本(4)月23日邀集環境部及縣市政府農業及環保單位等討論廢棄農膜清洗循環示範場域料源供應、集運及再利用相關作業規範,共同合作建立更完善的農膜回收機制。

  農業部表示,為推動循環農業,農業部將「農業全循環零廢棄」列為重要施政目標,對於農業生產過程產出之生物性與非生物性剩餘資源,回收後以肥料化、能源化、飼料化、材料化等方式再利用。為引導農膜妥善集中回收、去除土石異物、銜接環境部既有塑膠再利用體系,發揮農膜可回收再利用之價值,農業部逐年並分階段輔導農民建立回收機制,自110年起在各地舉辦農膜回收觀摩或講習,積極向農民宣導農膜回收三原則,同時透過試驗改良場與地方農政單位向農民宣導改用可生物分解或可回收再利用之材料、不得隨意棄置及應執行前處理(含清除沾附於塑膠之異物、妥善摺疊捆包等)等注意事項,亦補助農友或農民團體購置農膜回收機,協助農友田間作業,提高田間農膜回收效率。

  為加強農膜再利用處理,農業部農糧署已輔導業者於嘉義縣設置農膜清洗循環示範場域,將非生物性農業剩餘資源(如地膜、棚膜、塑膠網等)進行收集及清洗,作為再利用機構之塑膠粒料原料,以建立完整的回收循環再利用體系。為利示範場域回收再利用作業更加順暢,農業部於4月23日的會議,已建立該循環示範場域在料源供應、集運及再利用相關作業規範之共識,優先試辦將農膜從「廢棄物」轉變為「剩餘資源」進行管理,提升業者集運、清洗廢棄農膜之效能及處理量體,並規劃透過資訊系統管理,以利農政及環保單位資料勾稽及追蹤查核農膜去向,作為後續擴大辦理之管理機制。對於農膜的再利用除提供下游再利用機構之塑膠粒料原料外,清洗農膜殘餘之土壤,因來自田間,亦朝作為栽培土之再利用方式處理。

  農業部表示,將視示範場域運作情形,持續於主要產區輔導農膜回收,更積極闢設農膜置放地點,暢通處理後農膜再利用管道,偕同環境部協調地方環保單位(含公所清潔隊)及回收再利用業者,建立便利的收集清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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