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預告修正「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十八條
- 發布日期:107-09-2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21日
發文字號:農漁字第1071336852號
主 旨:預告修正「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十八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遠洋漁業條例第六條第二項、第十條第二項及第十一條第三項。
三、「南方黑鮪漁撈作業管理辦法」第六條、第十八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coa.gov.tw)「公告」專區,及本會漁業署漁業資訊服務網(網址:http://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二)地址:高雄市前鎮區漁港北一路1號。
(三)電話:(02)23835872。
(四)傳真:(02)23327396。
(五)電子郵件:minghui@ms1.fa.gov.tw。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