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公告嘉義市東區為辦理乳羊107年0823熱帶低壓水災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嘉義市東區公所 自107年10月4日起至10月13日止,受理農民申 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 發布日期:107-10-03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10月3日
發文字號:農牧字第1070238224號
主 旨:公告嘉義市東區為辦理乳羊107年0823熱帶低壓水災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嘉義市東區公所自107年10月4日起至10月13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6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嘉義市東區。
二、救助項目為乳羊,救助額度依「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乳羊救助額度,每頭新臺幣2,000元。
三、救助對象應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四、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主任委員 林 聰 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