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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會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08-12-0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12月2日
發文字號:農授水保字第1081866085號

主  旨:公告本會排除電子簽章法適用之項目,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電子簽章法第四條第三項、第六條第三項及第九條第二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 本會職掌法令關於水土保持業務部分,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項目如附件。

二、 本會91年4月29日農林字第0910030116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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