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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受託辦理茶葉品質檢驗及鑑識收費標準」第二條

  • 發布日期:109-02-05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5日
發文字號:農茶改頂字第1093409402號

主  旨:預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受託辦理茶葉品質檢驗及鑑識收費標準」第二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 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受託辦理茶葉品質檢驗及鑑識收費標準」第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本場官網(網址:https://www.tres.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場凍頂工作站。
(二)地址:南投縣鹿谷鄉初鄉村仁愛路255號。
(三)電話:049-2753960分機611。
(四)傳真:049-2755397。
(五)電子郵件:teayanghy@ttes.gov.tw。

場  長 蘇 宗 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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