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預告訂定「農田水利法第七條第二項所定一定規模」
- 發布日期:109-08-1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9年8月11日
發文字號 : 農水字第1090082919A號
主 旨:預告訂定「農田水利法第七條第二項所定一定規模」。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農田水利法第七條第二項。
三、「農田水利法第七條第二項所定一定規模」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
四、因配合農田水利法之施行日期,且為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故有將本案之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
(三)電話:(02)2312-4051。
(四)傳真:(02)2371-1980。
(五)電子郵件:yentu@mail.coa.gov.tw。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