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公告高雄市六龜區等12個鄉(區)為辦理110年度香蕉收入保險之新增試辦地區,請相關基層農會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受理農民投保及保險費補助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 發布日期:110-01-0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7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091062325號
附  件:無

主  旨:公告高雄市六龜區等12個鄉(區)為辦理110年度香蕉收入保險之新增試辦地區,請相關基層農會自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受理農民投保及保險費補助申請,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  據:香蕉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3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新增試辦地區共計12個鄉(區)如下:
(一)高雄市:六龜區、林園區、甲仙區、那瑪夏區、桃源區。
(二)臺中市:新社區。
(三)彰化縣:二水鄉。
(四)雲林縣:古坑鄉。
(五)嘉義市:全市(即東區、西區)。
(六)臺東縣:池上鄉及部分海端鄉(其管轄農會為池上鄉農會)。

二、「香蕉收入保險試辦方案保險單條款」業經本會審查修正通過,農民得於公告期間向投保香蕉田區所在地之基層農會辦理投保。另田區所在地位於嘉義市之農民,向嘉義市農會辦理。

三、農民得依本辦法規定,於公告期間內檢附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向承保農會申請保險費補助。

四、依據本辦法第7條及第10條規定,要保人符合投保資格且投保本保險之農地符合有關法令規定者,本會得補助保險費之二分之一,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三萬元,未滿一公頃,按比例計算。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 回上一頁
  • 110-01-0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