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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本會九十一年七月八日農授水保字第0九一一八四五九八三號 公告劃定「臺東縣東河鄉泰源村二號崩塌地」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及其管理機關(臺東縣政府、本會林務局)之指定,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0-01-19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農水保字第1090736220號

主  旨:廢止本會九十一年七月八日農授水保字第0九一一八四五九八三號 公告劃定「臺東縣東河鄉泰源村二號崩塌地」為特定水土保持區及其管理機關(臺東縣政府、本會林務局)之指定,並自即日生效。

依  據:水土保持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與廢止準則第五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臺東縣東河鄉泰源村二號崩塌地」特定水土保持區之廢止位置圖、範圍圖及土地地籍清冊,得向臺東縣政府、本會林務局申請閱覽;另前開書件由渠等及臺東縣東河鄉公所、本會林務局臺東林區管理處永久保存並列入移交。

二、對本公告如有不服者,得自本處分公告之次日起三十日內,依訴願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繕具訴願書經由本會向行政院提起訴願。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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