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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澎湖縣湖西鄉為辦理塑膠布溫網室-塑膠布(網)110年圓規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湖西鄉公所自110年11月2日起至11月11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 發布日期:110-11-0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
發文字號:農糧字第1101023941號

主  旨:公告澎湖縣湖西鄉為辦理塑膠布溫網室-塑膠布(網)110年圓規颱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請湖西鄉公所自110年11月2日起至11月11日止,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照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依  據: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6條。

公告事項:

一、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為澎湖縣湖西鄉,救助項目為塑膠布溫網室-塑膠布(網),救助額度依本辦法第6條第1項附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所定為標準,每0.1公頃為1萬2,000元。

二、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之農民。
(二)辦理救助項目損害率達20%以上者,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未達20%者不予救助。

三、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依本辦法第12條規定辦理,假日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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