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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送達夏中糧先生違反遠洋漁業條例行政處分書

  • 發布日期:112-06-01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6月1日
發文字號:農授漁字第1121332194D號

主  旨:公示送達夏中糧先生違反遠洋漁業條例行政處分書。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七十八條第二項、第八十一條。

公告事項:

一、應受送達人夏中糧先生因違反遠洋漁業條例,經本會處以罰鍰在案,經查於境外為送達,不能依第86條之規定辦理,爰依法以公告代替送達。

二、依行政程序法第81條規定,於依第78條第1項第3款為公示送達者,自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經60日發生效力。

三、旨揭行政處分書正本暫由本會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進入我國港口後於上班時間聯絡本會漁業署(地址:臺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8樓,電話:02-2383-5653)。

主任委員 陳 吉 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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