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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部一百一十三年度「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補助申請

  • 發布日期:113-03-27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3月27日
發文字號 : 農永字第1130032281A號

主  旨:公告本部一百一十三年度「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補助申請。

依  據:農業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獎勵及輔導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九款、第八條及第九條規定。

公告事項:

一、受理期間:即日起至一百一十三年五月十五日止,但高值化循環技術導入應用類型至一百一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止。

二、補助對象:

(一)企業:指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並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其公司淨值(股東權益)應為正值,且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二)農民團體:指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所組織之農會、漁會及農業合作社,經營農產品運銷、倉儲、加工、製造、輸出入及批發、零售市場之經營。

(三)休閒農場:依據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取得許可登記證且營業中之休閒農場。

三、補助適用範圍:以循環農業產業化為核心,使用農、林、漁、畜剩餘資源,透過農業資源整合、生產流程設計、循環設備投入或再利用技術導入,進行循環場域建置、跨領域應用或商品化,解決農業生產過程因剩餘資源導致迫切待解決的問題,提案重點包含以下項目:

(一)建置區域型資源處理中心。

(二)建置休閒農場全循環零廢棄場域。

(三)高值化循環技術導入應用。

四、補助比例:計畫補助額度至多為總經費40%;計畫總經費應包括政府補助款及自籌款2項,政府補助款必須小於自籌款。

五、計畫預算金額須以立法院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為準,若遇預算用罄,則停止辦理補助。

六、符合本案申請人資格且有意申請者,應依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申請作業手冊之規定備齊資料,寄送或採其他送件方式送至「循環農業公私協力規劃服務團隊」(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德惠街16之8號3樓)。請於信封上註明「循環農業業界參與計畫」。

七、上網查詢:本計畫之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申請作業手冊,手冊內容及相關表格請至本部網站https://www.moa.gov.tw或農業剩餘資源資訊平台https://agricycle.tier.org.tw下載。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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