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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委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二項及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執行優良農產品之複合農產品檢查及檢驗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 發布日期:113-04-08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4月8日
發文字號 : 農科字第1130052448號

主旨:公告委託「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二條第二項及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執行優良農產品之複合農產品檢查及檢驗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
一、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三條第二項。
二、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第一項及第二項。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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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4-08: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