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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五條之一、第六條、第七條

  • 發布日期:113-04-10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 : 農農保字第1132665814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五條之一、第六條、第七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項。

三、「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五條之一、第六條、第七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ardswc.gov.tw)。

四、「山坡地保育利用管理獎勵辦法」第五條之一、第六條、第七條修正,係為明確各獲獎機關獎勵其所屬人員之依據,爰增訂敘獎原則,另定明各獎項之考核項目等,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其修正對民眾權益無實質性影響,為利於本年度考核後獎勵有功人員,以激勵士氣,採取較短公告期間確有其急迫及必要性,爰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二)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華路6號
(三)聯絡人:葉工程員
(四)電話:049-2347459
(五)傳真:049-2325550
(六)電子郵件:wayne629@mail.ardswc.gov.tw

代理部長 陳 駿 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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