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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農業部補助及獎勵農業保險保險人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

  • 發布日期:113-04-24

農業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農金字第1137452191號

主  旨:預告修正「農業部補助及獎勵農業保險保險人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農業部。

二、修正依據:農業保險法第十一條第三項。

三、「農業部補助及獎勵農業保險保險人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a.gov.tw)及本部農業金融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afna.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農業部農業金融署(農業保險及資訊組)。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一段15號3樓。
(三)聯絡人:吳稽核。
(四)電話:(02)3393-5862。
(五)傳真:(02)3393-6538。
(六)電子郵件:jowu@afn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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