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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之礎石 永續之生命─自然保育工作推動現況與展望

林務局保育組技正 夏榮生

壹、前言

  台灣氣候溫暖雨量充沛,全島山巒綿亙,溪谷縱橫,垂直高差大,58%以上面積為森林所覆蓋,生態環境多變化,因而孕育出豐富之動植物資源,不僅物種多且具高比例的特有種,其珍貴稀有程度舉世聞名,在學術研究或資源保育上均深具重要性,更為台灣發展永續生態奠定雄厚的基礎,值得我們珍惜及保護。

貳、國內自然保育業務概況

  前應行政院農委會組織條例修正,原由該會林業處掌理的全國森林資源經營與生態保育業務,93年度起全面納入林務局執掌範疇。林務局保育工作領域從國內跨越到國際、從高山延伸到海洋,法規職掌更由森林法,延伸至野生動物保育法,拓展至文化資產保存法,對以往只熟悉國有林區域範圍的林務局保育工作同仁而言,是全新的挑戰,更是重大的責任。

  在順應國際環境保護之共同趨勢、兼顧自然資源永續與公眾公益,基於整體性及全面向生態保育思維考量,乃擬訂三大保育政策目標及工作重點如下:

  一、確實執行自然保育相關法規,落實物種保存,維護本土生物多樣性。

  二、加強對各類保護區域之管理經營,維持本土各類生態系統之平衡,確保自然資源永續。

  三、健全自然資源合理之管理制度,並推動以社區為主之各項生態永續利用模式。

參、自然保育具體推動成果

  歷經一年的學習與歷練,林務局在推動自然資源之維護與永續、生物多樣性保育理念等既定保育政策原則下,賡續辦理全方位的各項工作計畫,茲將相關之重點業務成效陳述如下:

一、保育法令推動情形

  (一)森林法相關子法之制定

  「森林法」93年1月20日修正通過,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有關自然保護區設置之條文。該條文內容:「為維護森林生態環境,保存生物多樣性,森林區域內,得設置自然保護區,並依其資源特性,管制人員及交通工具入出;其設置與廢止條件、管理經營方式及許可、管制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訂之」。「自然保護區設置管理辦法」已於94年7月7日發布施行,該法對森林區域內珍貴稀有動、植物資源、具生態代表性及原始自然環境區域之管理經營有明確具體之規範,對於森林生物多樣性環境之維護具有正面效益。

  (二)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子法之制定

  94年2月5日修正公布之「文化資產保存法」業奉行政院核定自94年11月1日施行,有關農委會執掌「自然地景」章節部分相關子法,「自然地景指定及廢止」、「申請進入自然保留區許可辦法」已於95年1月6日發布,「自然地景保存獎勵補助辦法」刻依法制程序辦理中。

  (三)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子法之制定

  「野生動物保育法」於93年2月4日完成修正及增訂相關條文,配合其修正,有關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會議召開之時間規定、各保護區域圖面比例尺規格之統一、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申請利用保育類野生動物之受理機關、為有效管理保育類野生動物作為馬戲團表演之行為、追蹤及檢核輸出入動物之辨識…等行政實務上之需求,乃辦理「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內容及「野生動物活體輸出入審核要點」之修正作業,該二法規分別於94年8月8日及20日發布施行。另為激勵執法人員加強執行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之查緝、取締工作,並鼓勵全民積極參與保育行列,踴躍檢舉犯罪提供破案線索,亦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二十二條第三項規定,於94年4月18日公告發布「取締或舉發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獎勵辦法」。

二、保護區系統之整合與經營管理

  (一)保護區系統檢討、定位

  為有效保育台灣珍貴之動植物資源,將國內特殊生態系、以及具有豐富野生動植物資源地區劃設為各類保護區加以保護,是落實自然資源保育之最佳途徑。至94年止,國內保護區域包括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19處「自然保留區」、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核定17處「野生動物保護區」及公告31處「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及依森林經營管理方案設置之9處「國有林自然保護區」。該等依據不同法令設置的保護區域,依設立目的、保護標的、對象不同,有管理目標、禁止事項管理等方面之差異。另為與國際間世界自然保育聯盟(International Union Conservation of Nature)所建立保護區分類系統(依據聯合國2003年公布統計資料,全球已有67%之保護區採用此套分類標準)接軌,亦應「自然保護區設置管理辦法」之施行,爰全面規劃並推動國內保護區系統之重新檢討、評估、分類及公告工作計畫,目前已完成「臺灣現有保護區之分類檢討與管理現況分析」報告,並針對各依不同法令規範下之保護區實際經營管理現狀,進行相關歸屬法規之檢討、評估作業。

  (二)落實保護區之經營管理

  自然保護區系統之設置、規劃,是以維護自然環境中動植物生存棲地及生物多樣性環境為標的,區域設立後需要透過積極之管理策略、具體的經營計畫、有效之執行手段,逐一強化其保護功能,方能落實生態環境與物種維護之具體目標。因此保護區之管理經營及各項工作推動,除需透過賡續之教育訓練,培訓專業之人員,提昇野外生物資源調查、監測能力,並應配合保護區永久樣區之設置、紅外線自動相機、攝影機、衛星定位儀等專業輔助調查器具之應用,建立資源長期之監測資料,以調整或修正保護區經營管理方向。

  近些年來,於歷次野外調查作業中,利用紅外線自動照相設備,成功攝得台灣黑熊、水鹿、長鬃山羊、山羌、野豬、石虎、穿山甲等多類難得一見的野生動物影像;進行臺灣油杉、紅豆杉、能高灰木、台灣扁柏、紅檜等多種珍稀植物之物候調查及監測紀錄;及完成三義火炎山自然保留區、淡水河紅樹林自然保留區、水社寮蝙蝠即時影像監測系統之建立等,確實掌握保護區及生態資源之動態資訊變化,有效提昇保育野生動植物與棲地之效能,並達到維護森林生態資源永續及現場管理經營目標。

三、野生動物保育工作推動與執行

  (一)野生動物保育計畫推動與夥伴關係建立

  野生動物保育工作及相關法規之執行,中央與地方政府之立場與角色是一體兩面的,歷年來,應地方政府之實際需求,由中央補助其辦理包括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登註記、查核與執行查察、取締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之各項工作,進行野生動物棲息環境之資源調查及經營管理,加強野生動物保育法相關規定之宣導與執行,充實保育工作人員之法令知識及建立民眾正確之保育觀念,以踐行野生動物保育法之精神。經多年努力,至94年業有台北市等13個縣(市)政府成立自然保育工作專責單位,在林務局接辦全國性自然保育業務後,轄屬羅東等8林管處、35個工作站與各縣市政府間之合作及聯繫日益密切與重要。

  (二)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及管理

  為解決地方保育主管機關、警察機關與海關人員所查獲違法獵捕、販賣或輸入之野生動物,及遭棄養放生、逸出或入侵民宅等野生動物之收容問題,於臺北市立動物園等6單位設置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及急救站,收容並照養保育類野生動物,至94年累計收容動物約2,300隻,對於國內自然生態整體維護、生物多樣性之保存、減低外來動物對本土環境之衝擊及影響具正面效益。

  (三)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及產製品之處理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之規定處理相關輸出入案件,94年度共受理輸出入申請案333件、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鑑識案計31案、446件照片68幀,並處理沒收沒入野生動物產製品計10案、2,621件。

  (四)提升野生動物產製品之鑑識技術

  為配合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案件之查緝、偵辦,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之鑑識系統以積極提升鑑定能力、縮短鑑定時程、發揮鑑定效率、提高鑑定準確性為主要方向。為達成上述目標,目前已建立野生動物產製品鑑定實驗室2處、沒收沒入野生動物產製品處理中心1處、開發快速影像傳輸鑑定系統1種、研發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鑑定技術6大類、編印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鑑定圖鑑20餘種。而為縮短海關或查緝走私時野生動物及產製品之鑑識時程,於屏東科技大學建立野生動物鑑識虛擬網站,透過網路系統簡捷及便利之操作程序,於短時間內之鑑識過程,有效提升查緝工作之效能。

  (五)非法案件之查報及取締

  為強化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案件之執行及落實成效,93年7月1日行政院通過成立「森林及自然保育警察隊」,計有178警察人員加入森林及自然保育執法工作。94年度查緝違法及走私案件共計54件65人,有效遏止違法情事發生,使現階段我國保育成效深獲國內外的高度重視與肯定,對提升國家整體形象,有實質之貢獻。

四、建構參與式的親民林業新觀念

  因應國際「原住民—新伙伴關係」新思維,落實「林業走出去、民眾走進來」的新林業精神,林務局推出「社區林業計畫」目的是鼓勵在地參與生物多樣性保育,協助社區營造優質的生活環境,並藉此活絡原住民傳統文化傳承,活化其產業發展。

  該計畫推動特色在於採循序漸進的方式,與部落共同學習、調適和成長,以「合作取代對抗、誠意化解敵意」的積極做法,和社區部落建立夥伴關係。實施過程,社區居民有機會重新省思面對生活週遭的生態環境應有的態度及社區未來的發展方向與願景;如湖本社區的生態村營造、美濃愛鄉協進會將生態與環境教育推廣作結合、珍古德協會致力於推廣中小學的校園原生植物計畫。如新竹峨嵋、台中葫蘆墩、南投匏仔寮、花蓮羅山、臺南高原、屏東新開等社區以生態旅遊與社區特有產業作結合,為社區的經濟發展帶來第二春;如屏東楓港社區由廣設鳥仔踏改變成保育伯勞鳥尖兵、柴山會為柴山的台灣獼猴保育教育宣導改變民眾不蕩的餵食行為、南投清水溪保育協會讓竹山的民眾成為生態巡守與監測的好手等案例,徹底改變社區居民的生態保育觀念。

  原住民社區方面,如東魯凱文化教育協進會經由封溪、護漁、巡護、認識溪流沿岸可食性植物、學習傳統建築技藝、培訓生態解說員、推廣生態與人文旅遊、研發野菜水餃及野菜體驗旅遊等;屏東縣三地門鄉口社社區(排灣族部落)發展部落特有的高腳屋作為生態旅遊賣點;花蓮縣萬榮鄉發展太魯閣族藉此計畫為傳統編織注入新活力,均為部落找到重新出發的動能。

五、生物多樣性保育工作之推動與國際保育合作

  順應世界環境保育潮流及奠定人類永續發展基礎,行政院90年8月核定通過「生物多樣性推動方案」,93年2月核定修正其執行事項,內容包括五大目標與策略,共有38項執行事項,訂定各部會權責與分工,積極展開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永續利用的相關工作。

  生物多樣性保育議題函擴範疇極廣,在面對全球環境危機、氣候變遷日益突顯的今日,如何在諸多國際公約的規範下,藉由「基因」、「物種」及「生態系」等生物多樣性三大資源層面為基石,透過適切之管理維護與發展,加強本土生物資源保存、基礎調查、監測以及復育環境與物種,進而以永續的觀點進行開發利用,是各界的共識。而各項工作之推展與執行涉及中央各部會、機關、地方政府,普及至民間團體、家庭及個人的生活環境及空間,諸多要件非僅靠單一體系或面向的推動與努力,必須在政府各部門及全體國民共同參與與努力下,由生活中學習、體驗自然環境,進而了解、認知生物多樣性之價值,逐步提昇、全面推展,方能踐行其具體成效。

  我國雖非國際保育組織締約國,惟為瞭解生物多樣性公約發展及促進保育資訊及合作交流,善盡國際保育責任,歷年來仍積極參與重要國際保育公約或組織相關會議與活動,藉以瞭解國際自然保育趨勢與脈動。94年度亦派員出席於瑞士日內瓦召開的第21屆華盛頓公約動物委員會會議及在加拿大蒙特婁召開的生物多樣性公約第11次科諮機構會議。而為加強國際保育合作及宣導工作,自85年至94年共捐助95個國際保育計畫,包括非洲地區反盜獵、國際海馬保育研究、熱帶雨林保育、協助華盛頓公約執法、重要野鳥棲地…等計畫,另編印英文版我國保育現況簡介、自然保留區簡介、保育通訊等,藉由歷次參與國際會議時發送各國代表,加強對國際宣導我國保育成果。

六、生物資源之調查研究及生物資料庫建立

  為了解台灣本土的動植物種類與分布地點,87年起農委會規劃推動台灣生物資源調查及資料庫建置計畫,將台灣劃分成北中南東四區,委託大專院校組成之專業調查團隊,進行區域性動植物資源調查,並將所有的調查成果透過網際網路傳輸到「臺灣生物資源資料庫中心」,目前已有約85餘萬筆資料,為臺灣最大、最新、最完整與最有用的國家級生物資源資料庫。該等資料已提供政府保育決策的科學性依據,包括珍貴稀有野生動物八色鳥的重要分布範圍分析、海龜在全島海岸的登陸地點分析、蘭嶼珠光鳳蝶的分布等等。未來保育類野生動物之等級分類、保護區域網路之劃設、生物技術材料之蒐集、土地利用規劃與生態環境影響評估等,均可由該資料庫獲得科學資訊,提供重大的行政決策使用。另在「國家植群多樣性調查及製圖計畫」中,亦邀請國外學者到臺交流訪問,相關植群資訊已累計2,134筆樣區資料,建置726篇文獻資料,完成11個流域之環境型分析,並持續修訂「國家植群分類系統」。

  為賡續有效保育及管理臺灣珍貴自然資源,林務局94年度也完成台灣水鹿食性及族群量分析、台灣穗花杉繁殖及基因保存、蝴蝶越冬生態、穿山甲、林鵰、豔紅鹿子百合等16種物種生態調查及利用之研究,並針對火炎山、阿里山、九九峰、雪山坑溪、坪林臺灣油杉自然保留區等幾處較具敏感及生態演替特性之區域進行各項調查及監測計畫。

七、保育教育宣導、人才及義工培訓

  隨著環境保育觀念的提升,提供民眾一個豐富、多樣生物物種、科學研究價值及具生態教育功能的場所,是政府單位應當主動並積極推動的目標。為落實其目標及擴展生態教育全方位效果,加強生態教育宣導工作,保育專業人員之培訓及國家森林志工之招募,乃為本局當前積極辦理之工作業務之一。

  近年來林務局積極推動地域性具特色之生態教育館興設及森林教室修建作業,除已開放之淡水紅樹林、拉拉山、南澳等生態館,94年度亦辦理「三義火炎山森林生態教育館」、「玉里野生動物保護區瑞穗生態教育館」落成暨開幕活動,提供中小學及社會大眾認識自然生態之場所;目前仍進行中的有台東大武山及南投二水台灣獼猴生態教育館,將藉串聯地區性生態景點,讓一般大眾能有兼具知性及感性之休憩旅遊行程。除外,歷年來編印生態保育相關宣導資料如栩栩如生、豐富多樣的手繪生態海報、舉辦各級單位有關生物多樣性、校園生態化、陸域、海域、動物、植物資源多樣性等諸多研討活動,針對原住民、社區、民間團體及社會大眾之宣導、訓練研習,透過影像傳遞及實地參與等管道,舉辦生態攝影展、賞鳥、賞蝶、專題演講、觀摩等活動外,有關國內及國際性保育活動亦積極參與與辦理,廣收推廣之效益。

肆、回顧與展望

  本世紀以來,國際間由於經濟成長及人口膨脹,各國競相開發自然資源,致使全球生態資源不斷耗損,人類之生活環境品質因而日益惡化;如何挽救銳減中之自然資源及有效維護自然生態平衡,已成為當今全世界人類共同關注之焦點。生態保育工作執行多年以來已略具成效,除國人已普遍具有保育共識及觀念外,部分野生動物族群亦有明顯之增長,此一成果深受國內外人士之肯定。

  自然資源與人類之生存息息相關,我們身為地球村的一份子,自當善盡維護人類生存環境與資源永續利用之責任。林務局將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及資源,依據法令規定及相關措施,加強推展生態保育工作,以達到生物資源永續長存之目標,共創人與環境和諧相處之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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