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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產銷調節執行成果

農糧署運銷加工組 黃孟山

一、前言

  梅樹為薔薇科多年生落葉果樹,種植分布在中央山脈兩側300~1,000公尺山坡地,主要產區為台中、南投、台南、高雄、台東及花蓮等縣,梅農採收青梅方式有兩種,其中以竹竿敲打採收,透過販運商供應工廠加工約占80%,另以手工採收透過直銷、共同運銷及販運商者約占20%。產期每年自3月下旬由東、南部往中部採收迄5月下旬結束。國內青梅可分為三大區域,中部地區南投縣信義及水里地區梅農已轉型手採,而仁愛及國姓地區則仍以竿採為主,台中縣和平及東勢地區大多採粗放管理。南部地區集中於高雄縣桃源、三民、甲仙、六龜地區,為全台最主要竿採青梅供應地,台南縣楠西已結合休閒轉型手採梅園。東部地區分布於台東縣東河、關山、鹿野、池上及花蓮縣富里、玉溪地區,梅園均較為粗放管理。

  梅子富含鉀、鎂、磷、鐵等鹼性礦物質,是健康的鹼性食品,深受日本養生民眾的喜愛。梅子加工流程係以青梅進廠、分級、入池、鹽醃、日曬製成「梅胚」半成品,再以木箱裝箱外銷日本,早期是國內出口的大宗農產品,當時產地價格佳每公斤達25~40元,種植面積由民國75年6,822公頃、產量58,946公噸,逐年增加至85年達最高為10,835公頃、產量90,505公噸,隨後外銷市場受低價大陸梅製品競銷而嚴重萎縮,國內市場也受第三國轉運進口之大陸梅製品衝擊,導致加工廠收購國產青梅數量銳減,產地價格滑落,青梅產銷面臨結構性失衡問題,農委會多年來積極輔導獎勵梅樹矮化轉型手採及更新其他具競爭力果樹,至94年種植面積降至8,518公頃、產量45,937公噸,惟青梅仍供過於求,產地價格低迷,亟需採取有效產銷調節措施,以維護梅農收益。

二、93年以前國產青梅產銷輔導措施

  鑒於青梅供過於求,食品加工廠收購意願下降,90年輔導南投及台南縣政府辦理青梅加工處理3,759公噸、92年辦理4,855公噸、93年全面辦理「國產青梅工廠收購加工處理措施」,輔導梅農採收青梅透由產地農會檢收確認數量,供應工廠收購加工,每公斤補助農民集運費1元,農會勞務費0.5元及收購工廠促銷費0.5元,合計2元,以減輕農民負擔,提高工廠收購意願,總計辦理數量約1萬5千公噸(請參閱表1 DOCX / pdf)。產地每公斤平均價格竿採梅及手採梅分別為4.6元及25元,扣除成本後,農民每公頃實際所得僅約萬餘元,收益仍屬偏低,成效有限。

三、94年起粗放梅園產銷輔導措施

  94年起改以採行生長期調節措施,推動「粗放梅園停採措施」,提供農民另一選擇,放棄部分粗放梅園之生產,加強具競爭力精緻梅園之管理,以減少低品質青梅進入市場,提升價格,並促使不具競爭力的粗放梅園,逐步放棄管理達到自然停產的目的。而於實施前宣導梅農先行採摘梅花為插花花材,或採花蕾經自然風乾,製成梅花粥、梅花茶等,增加農民收入,再施行噴藥落花處理。粗放梅園停採措施實施方法與步驟如下:

  (一)辦理對象

  具供應工廠實績之梅農,經產地農會認定仍有管理收成之梅園。

  (二)補助標準

  94年每公頃補助農民停採損失1萬元,落花處理費用4千元,總計每公頃補助1萬4千元。95年增加停採誘因補助農民停採損失提高為1萬2千元,總計每公頃補助1萬6千元。

  (三)宣導與申請

  每年6至8月為全面宣導期,農會受理申請期為9至10月,各縣停採面積由縣政府審查後於11月函報本署及分署。

  (四)執行停採

  落花期間為12月至翌年1月,產地農會需於梅樹花芽萌發至盛花期即予噴施,並於梅園落花前、中、後照相證明,梅農須提出梅園土地資料或承租契約證明影本,並以書面切結該筆梅園土地不採果。

  (五)經費核銷

  由各縣政府於梅樹落花處理後,依照實際執行停採面積研提計畫,函送本署憑辦撥款作業,補助款撥付農會轉撥梅農帳戶。

四、執行情形

  (一)94年總計停採面積852公頃(請參閱表2 DOCX / pdf),總經費約1千2百萬元。實施結果,產地每公斤平均價格竿採梅及手採梅分別為9元及30元,比93年分別提高4.4元及5元,農民收益平均增加58%。

  (二)95年續辦本項措施,為兼顧生態及環保考量,試辦集團免噴藥自然停採示範區,每公頃仍補助停採損失1萬2千元,由區內農戶相互監督停採之措施,區內成員若違反規定則整區均不予補助。為查核本措施執行情形,由本署各區分署邀請區農業改良場及縣政府派員會同產地農會赴產地梅園隨機抽查,各縣抽查農戶數至少10%,並優先抽查本年新增農戶,以瞭解梅農之申請資料及執行落花處理情形。另為加強查核並全面清查台東縣關山鎮、海端鄉及花蓮縣富里鄉、玉溪地區所有申請停採之梅農梅園,彙集各地梅農意見作為嗣後產業輔導參考。95年停採面積計1,217公頃(請參閱表3 DOCX / pdf),比94年增加365公頃,總經費約2千萬元。產地每公斤平均價格竿採梅及手採梅分別為10元及35元,比93年分別提高5.4元及10元,農民收益平均增加78%。

  (三)配合產期辦理各項促銷青梅活動,鑑於消費者由梅加工品外觀及食用口感難以區隔大陸梅產品,因此國產梅促銷策略,係以手採鮮梅輔導產地直銷、共同運銷及在地行銷,加工品則以國產CAS梅產品區隔市場,並教育國人認識青梅產業,近3年配合產期共辦理青梅DIY製作教學596場、梅鄉文化巡禮及手採青梅生態之旅90場、國產CAS梅產品促銷活動41場,總計辦理各項促銷活動727場次,促銷手採鮮梅3,000公噸以上。

五、推行成果檢討

  (一)台灣地區梅樹大多種植於山坡地,且多為原住民保留地或向國有財產局、林務局及台灣大學實驗林管理處承租之山坡地,基於國土保安,梅樹不宜砍除,爰推動粗放梅園停採措施,維持山坡地原貌並達到減量目的,以逐步達到自然停產,減少種植面積的目的。

  (二)停採較輔導收購加工措施,具有事先防範產銷失衡之效果,並於梅樹開花前,即提供農民選擇,放棄部分粗放梅園,集中加強管理精緻梅園,兼具調整產業結構,提升競爭力之功效。

  (三)停採較輔導收購加工措施補助經費節省30%以上,且有效提升產地價格,穩定青梅產銷,梅農收益平均增加68%,成效良好,值得加強推動辦理。

六、結語

  輔導粗放梅園停採主要係針對不具競爭力之梅園,誘導農民放棄採收之措施,而對仍有繼續經營意願及競爭力地區,則輔導轉型精緻手採梅,加強樹體矮化、品種更新、改善灌溉設施、病蟲害防治、肥培管理、分級處理及結合休閒旅遊等配套措施,生產高品質果實顆粒大之青梅,用以加工製造高附加價值產品如梅精、梅醋酒、黃梅泥等,開發新加工產品,改變傳統梅蜜餞鹽醃加工型態,以冷凍方式開發黃梅泥新產品,並以國產CAS品牌驗證提升國產梅市場競爭力。

  青梅產業在輔導策略上除穩定青梅產銷外,必須依各地區產業現況不同分別考量農民意願及實際需求,中部以發展手採梅結合休閒為主、南部以高品質竿採梅供應工廠加工為主,東部梅園粗放則以停採為主,期以調整青梅產業結構,提升競爭力,促使青梅產業永續發展,達到產銷平衡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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