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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14年南韓進口米制度及2005年進口配額執行情形

農糧署糧食儲運組 彭鳳振

  南韓於2004年完成與9個稻米進口國諮商,以實施國家配額及擴大進口配額約1倍的代價,達成2005~2014年維持最低限量進口方式協議,經通報WTO審核通過後,因國內受到民情反對壓力,國會遲至2005年底表決通過,始完成進口配額制度立法程序。是故2005年配額延至2006年初辦理,進行緊鑼密鼓的招標進口及標售進口米相關事宜,美國基於進口利益,其農業部國外農業署於南韓首爾設有分支單位,全程掌握稻米進口個個環節辦理情形並探查消費者反應,展現積極進攻南韓稻米市場企圖心。根據該部2005年5月至2006年4月間於網站公佈之GAIN REPORT 各期報告,針對南韓進口配額之設計及招標與標售情形,整理分析如本文,以供參考。

一、2005年起稻米進口延續限量進口方式

(一)1995~2004年稻米進口方式

  南韓以開發中國家身份,根據烏拉圭回合「農業協定特別處理條款第B節」最低限量進口之規定,自1995年起開始的10年(1995~2004)期間,採特別處理最低限量進口稻米,執行期間第1年為基期年(1986~1988)國內消費量的1%,其後各年需以等額度增加,至第5年(1999)為基期年國內消費量的 2%,第6年(2000)亦維持在2%,其後各年以等額度方式增加,至第10年為4%。第1年起至第5年進口量每年增加12,827公噸,第6年起每年增加25,654公噸,第1年(1995)進口配額51,307公噸白米等量,至第10年(2004)增加至205,228公噸白米等量,詳如表1 DOCX / pdf

(二)2005~2014年稻米進口方式

  為了繼續維持限量進口方式,南韓積極與9個利益關係國(美國、中國、泰國、澳洲、阿根廷、埃及、加拿大、印度及巴基斯坦)進行談判,終於2004年底達成協議,以10年期程擴大進口配額將近1倍(408,698公噸白米等量)的代價,換取延後實施關稅化。談判協議內容通報WTO後,於2005年4月獲審核通過,2005年10月底獲得國內統一部、外交部、國會貿易委員會審核通過,2005年11月下旬在稻農激烈抗爭下,國會全體代表大會表決通過稻米限量進口新制內容,自2005年起正式實施。

二、國家配額制度的設計

  南韓2005~2014年稻米最低限量進口方式,設計有國家配額(每年固定205,228公噸)及全球配額(總配額-國家配額)2種,獲得國家配額的國家有中國大陸(116,159公噸)、美國(50,076公噸)、泰國(29,963公噸)、澳洲(9,030公噸),各國配額量係參酌各國進口實績訂定,詳如表2 DOCX / pdf

  南韓2005年進口配額量為225,575公噸白米等量,配額量每年增加20,347公噸,至2014年為408,698公噸,占基期年消費量的7.97%,略低於我國目前的8%。國家配額數量每年固定不變,每年增加之配額量均歸屬全球配額,又配額中屬於食用之比例,必須從2005年的10%,逐年增加至30%,詳如表3 DOCX / pdf

  回顧1995~2004年最低限量進口累計數量1,154,409公噸,中國大陸、美國、泰國、澳洲等4國,累計進口量分別佔65%、15%、13%、2%,其餘印度、越南2國,累計進口量分別佔4%、1%。若與2005年國家配額中國大陸、美國、泰國、澳洲分別佔57%、24%、15%、4%比較,美國、泰國、澳洲從談判中獲得的利益較中國大陸多。

  南韓保有隨時終止適用特別處理最低限量進口稻米制度的權利,一旦停止最低限量進口方式,改採關稅化措施,則國家配額措施亦隨之取消,回歸各國平等之最惠國待遇方式進口,且必須依據杜哈回合談判結果調整關稅稅率。換句話說,國家配額措施係最低限量進口的配套措施。

三、嚴格控管進口米品質與標示規範

  南韓規定進口米須有非基因改良稻米之檢驗認證。倘經食品藥物管理局驗出為基改稻米則需辦理銷毀或退運。卸貨時取樣檢驗,費用由供貨方負擔。中國大陸稻米必須通過南韓食品藥物管理局非基因改良稻米檢驗,合格始可進口,美國稻米則由美國農業部開具合格證明即可進口。

  進口米標示規定項目有:(1)商品名稱(2)作物期別(3)重量(4)品種(5)原產國(6)碾製日期(7)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

  不同種類稻米混合銷售時,必須標示其比率與重量,進口米於出關時即必須符合標示相關規定。為了使標示能符合規定,農林省建置監督小組,成員包含農民、消費者團體,負責舉報標示違規情形,每件違規案件給予提供消息者100萬韓圓檢舉獎金。另外,關於進口米品質與健康方面,則由農產品品質管理局負責把關。

四、2005年進口米配額與用途

  1995~2004年全部配額進口之稻米均作機關糧或加工使用,2005~2014年配額則必須有一定比率供作食用,比率由10%逐年調增至30%。

  南韓2005年配額切分成6個採購批次,分配給2家國營貿易單位辦理進口,並排定採購時程。農漁貿易公司負責4個採購批次,政府採購局負責2個採購批次,每個採購批次互相間隔1個星期,區分成2~4個數量不等的招標案辦理。

五、人道援助進口米不含在配額內

  1995~2004年南韓提供北韓人道援助物資之價值有12億美元之多,其中政府部門提供7.36億美元,民間非政府組織提供4.25億美元,援助品項有稻米、麵粉、玉米等穀類,及食品、飼料、肥料等農業資材。

  自2000年起,南韓政府以長期貸款方式提供食用穀物給北韓,貸款期間達30年,前10年只需償還利息,年利率1%。

  援助北韓的稻米有國產米也有進口米,南韓政府保證援助到北韓的進口稻米不計入向WTO承諾之進口配額量。2004年援助北韓40萬公噸稻米,30萬公噸為國產米(2001年產),10萬公噸為進口長粒米。

六、2005年配額招標與拍賣執行情形

(一)招標情形

  因南韓國會於2005年底才表決通過進口新制,2005年稻米最低限量進口配額,於2006年初始辦理國際招標,購買216,545公噸等量白米,進口國有美國、中國大陸及泰國。澳洲因2005年稻米歉收,致規格不符無法投標。南韓同意再次辦理招標,允許澳洲以2006年產稻米供應2005年配額,詳如表4-1 DOCX / pdf、表4-2 DOCX / pdf

  南韓進口各國2005年配額稻米,用途屬於食用者(10%),安排以白米型態進口,其餘以糙米型態進口。

(二)美國米出口到南韓之情形

  南韓購買56,180 公噸白米等量之美國中粒米(其中50,076公噸屬於國家配額,6,104公噸屬於全球配額),屬於食用為5,504公噸,包含中粒1級米2,752公噸,採購價格每公噸564.88美元,中粒3級米2,752公噸,採購價格每公噸532美元,詳如表5 DOCX / pdf。加工用3級糙米進口量約為50,676公噸白米等量。

(三)食用美國米之標售情形

  南韓農漁貿易公司,是國營貿易公司,共購買5,504公噸美國1級、3級米。從2006年4月5日開始,持續於每週三拍賣第1批美國1級米1,369公噸,直到售完為止,銷售價格稍低於韓國米,詳如表6 DOCX / pdf、表7 DOCX / pdf。南韓農林部核定90家個人及公司有資格標購進口米,審核條件如下:

  1. 具糧食批發市場合法經紀人資格,過去3年平均每年銷售額超過10億韓圓,或為農產品零售商、批發商,年銷售額達到300億韓圓。
  2. 必須有銷售能力。
  3. 依據穀物管理法規範,未列入稻米加工業者名單者,或未購買政府庫存稻米作加工用途者。

  已核定之90個資格廠商中,包含23個稻米經紀人協會,18家大型量販商店,19家百貨公司,14家超市連鎖店,8家便利商店及8家外燴飲食服務公司。稻米經紀人協會成員,以前只做國產稻米交易,最近積極標購美國1級米。

(四)各批食用美國米拍賣情形與價格影響

  1. 2006年4月5日拍賣情形
    根據大配銷商(包含大型量販商店)說法,拍賣進口米初期大配銷商不願參加,是因為顧忌在零售店銷售外國米具有政治敏感性。南韓農漁貿易公司2006年4月5日訂定底價,拍賣1,369公噸進口米,只有16個單位參加,僅成交40公噸,可能底價過高,買主未公告,稍後美國農業部國外農業署之南韓首爾分部,得知外燴飲食服務公司購買大部分的美國米。
  2. 2006年4月12日拍賣情形
    南韓農漁貿易公司2006年4月12日拍賣1,329公噸進口米,19個單位參加投標,有12個單位得標,成交302公噸,其中88公噸為10公斤袋裝,另外214公噸為20公斤裝,推測南韓農漁貿易公司有稍微降低底價。
  3. 2006年4月19日拍賣情形
    南韓農漁貿易公司2006年4月19日拍賣1,027公噸進口米,12個單位參加投標,有8個單位得標,成交108公噸,其中30公噸為10公斤袋裝,平均每袋賣價為15,510韓圓,78公噸為20公斤裝,平均每袋賣價為31,060韓圓。剩餘918公噸將於2006年4月26日拍賣。
  4. 拍賣影響米價
    受到進口米釋出影響,國內批發與零售價格明顯受到影響,白米批發價格自2006年3月起緩步下跌,每公斤跌破1,800韓圓,零售價格較為敏感,自2006年1月起即逐步下跌,詳如表8 DOCX pdf、表9 DOCX pdf

(五)南韓消費者對美國食用米的最初印象

  美國農業部國外農業署南韓首爾分部,嘗試以會議及電話訪問方式,從批發商、零售商、消費者了解南韓消費者對美國食用米的最初印象,南韓稻米經紀人協會主席泳三先生表示,協會成員從過去幾年經驗及黑市米(通常從軍方流出)對美國米有非常好的印象,然而最近也得到對美國米烹煮結果的負面消息。

  美國米銷售緩慢,預期南韓政府將放寬參與投標廠商之資格,讓合格參加單位由96個擴增到126個,且預期進口米之拍賣底價可能會愈來愈低。

七、南韓米食製品產業

  南韓自1948年建立收購制度以來,政府以補貼價格供應國產米給食品加工業,1995年開放稻米進口後,政府以低於市場行情的價格同時供應國產與進口米給業者,且進口米所佔比例每年穩定成長。進口米依照政府訂定價格轉售給加工業者製作米糕、麵條、酒、糕餅等,近年食品加工業原料米需求量有50%為進口米,其餘由民間市場供應。

  2005年南韓加工用米用量為456,000公噸白米,其中進口米為233,000公噸,由政府供應,民間供應223,000公噸。進口米承購單位有南韓米食協會及製酒協會,市場價格按照進口價加上處理成本(包含倉儲、碾製、運輸與其他費用)定價。南韓米食協會每年使用約100,000公噸白米,生產米糕、飲料、米粉、點心、果汁等等。製酒協會2005年也購用135,000進口米製酒,詳如表10 DOCX / pdf

本文資料來源:

  1. USDA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2005 年5月至2006年4月間各期 GAIN Report 「Korea, Republic of Grain and Feed Quarterly Grain Trade Report 2006」
  2. 烏拉圭回合「農業協定」
  3. 世界貿易組織www.wto.org 網站公布之南韓通報稻米進口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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