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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WTO對我國貿易政策檢討(TPR)會議」報告-農業政策部份

國際處 藍敏全
企劃處 黃振德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李婉如

壹、前言

  「貿易政策檢討機制」(Trade Policy Review Mechanism, TPRM),係1995年1月1日世界貿易組織(WTO)成立協定之一,其目的在透過對會員貿易體制的定期檢討,制度性地讓會員的貿易體制攤在陽光下供彼此監督,瞭解各受檢會員是否遵守WTO的規範與承諾,以強化WTO協定的執行力。依此一機制,全球前四大貿易會員國(2003年之前為美國、歐盟、日本、加拿大,2004年之後為美國、歐盟、中國、日本)每兩年需接受一次貿易政策檢討;全球第五大至前20大貿易會員國,每4年需接受一次貿易政策檢討;其餘會員則每6年接受一次貿易政策檢討。我國為全球前20大貿易會員國,且於2002年加入WTO,至今已滿4年,需接受WTO對我之貿易政策檢討。茲將我國接受WTO貿易政策檢討之經過,尤其農業政策部分,作一介紹,以供未來相關業務參考。

貳、檢討機制與程序

  WTO秘書處設有貿易政策檢討處(以下簡稱貿檢處),於我國入會滿4年時啟動對我貿易政策之檢討機制,主要程序如下:

一、受檢國提供相關資料,於貿檢處人員檢閱後,再要求我國提供補充資料。

二、貿檢處於2005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派其亞太科科長Mr. Michael Daly、該處承辦我國貿易機制檢討官員Mr. Masahiro Hayafuji參事及Ms. Zoluya Batsuuri來台,並於11月2日來本會與本會各相關單位座談,當面釐清一些問題。

三、2006年1月貿檢處提出對我貿易政策檢討報告初稿,請我國檢視及提出更正意見,於2006年5月定稿,報告內容包括:

  (一)整體經濟環境

  (二)貿易政策體制─架構及目標

  (三)措施別貿易政策

  (四)部門別貿易政策

  WTO秘書處報告並有摘要及細節附錄;我國則同時提出自評報告。

四、2006年6月20日及22日在日內瓦舉行貿易政策檢討(TPR)會議,進行評論人評論,以及各會員國與受檢討會員之口頭詢答。(詳如下節)各會員則於會議前2週內提出書面問題,俾受檢國研擬答復稿。

參、會議紀要

  首次「WTO我國貿易政策檢討(TPR)會議」於2006年6月20日及22日在瑞士日內瓦舉行,本次會議由經濟部陳次長瑞隆率國內各部會代表及我常駐WTO代表團人員出席會議。除6月20日及22日WTO召開之兩場會議,我國代表團並於首日會議前、後均召開團務會議討論對各會員提問之擬答,反覆推演。謹將會議經過情形摘陳如次:

一、國內代表團於6月19日於我常駐WTO代表團召開團務會議,逐一檢視各部會對各會員提問之擬答(農業及防疫檢疫部分摘要如附表)的妥適性,並依討論結果立即修正彙整,俾依規定於接受TPR首日(6月20日)上午8時前送交WTO的貿檢處分送各會員。

二、6月20日為「WTO我國貿易政策檢討」首日會議,由現任TPRB主席即哥倫比亞代表團大使Claudia Uribe女士擔任會議主席,約有25個會員及觀察員派員參加(其中有14個會員事先提書面問題,20個會員於會議中發言)。會議程序如下:

  (一)首先主席致辭及宣布會議進行程序及規則。

  (二)其次由國內代表團陳團長瑞隆進行15分鐘之簡報,主要說明總體經濟發展現況及重要貿易政策之發展方向等。

  (三)接著由與談人(澳洲代表團大使Bruce Gosper)進行評論(不涉及澳洲之立場)。其評論內容第四點提及我國農業部門既然擬定現代化及轉型為技術性密集政策,是否意味將減少以關稅及貿易扭曲方式來支持農業之相關措施,陳次長以我國農業重視多功能性、非貿易關切層面及農產貿易大量逆差對國內農業造成壓力等加以回應,表示我國仍需要適度之農業支持措施;至於我是否適用未來新回合談判結果之開發中國家權利,陳次長雖未直接回答,但明確重申我國經濟發展程度為開發中國家。

  (四)隨後有瑞士等20個會員發言,但僅美、加、紐、澳、中國大陸、香港、土耳其、哥倫比亞、巴西及巴基斯坦等10個會員問及農(漁)業問題或檢驗及防疫檢疫(SPS)問題,除巴西之提問外,均在之前各會員書面提問的範圍內。(詢答要點如附表 DOCX / pdf)

  (五)最後由國內代表團陳團長瑞隆致謝,及強調我國會員地位,享有應有之權利;主席宣布散會及6月22日再繼續會議。

三、6月22日為「WTO我國貿易政策檢討」第二場議程,仍由現任TPRB主席即哥倫比亞代表團大使Claudia Uribe女士擔任會議主席,澳洲代表團大使Bruce Gosper擔任與談人,有15個會員及觀察員派員參加(6月20日有25個參加)。會議程序分成總體經濟、貿易體制及部門別政策等三段進行,每一段均由我國先進行報告(含回應特定會員之相關問題)、與談人進行評論、各會員追問及我國補充回應,主要過程如下:

  (一)總體經濟檢討

  首先說明總體經濟發展現況及重要貿易政策之改革方向等。其中提到我國農業重視多功能性及非貿易關切層面,農產貿易大量逆差對國內農業造成壓力;我國雖為WTO新會員及開發中國家,但仍展現彈性積極參與杜哈回合農業談判(回應紐西蘭等國關切我農產貿易自由化進程)。會中中國關切外人在台從事農業投資的一些限制,我復以此僅只於外人對土地取得的限制,這與許多國家的規定類似。

  (二)貿易體制檢討

  1. 同樣由團長進行口頭報告,主要說明各會員曾關切之我國FTA洽簽情形、關稅概況、TRQ制度、政府採購制度、貨物稅、新興策略性產業政策、關稅調和及智財權制度改革等。其中農業相關部分主要在檢驗及防疫檢疫部分,包括回應日本關切清酒及燒酒檢驗問題、回應加拿大牛肉檢疫及巴西口蹄疫非疫區認定問題。

     

  2. 與談人評論提及(汽車)TRQ制度、政府採購制度及智財權制度等,並提及SPS措施需與國際標準一致。

     

  3. 歐、美、日、加、中、紐等6會員相繼發言,其中美、日、加、紐等4會員之發言涉及以下農業相關問題:
    (1)日本要求回應清酒(sake)及燒酒(shochu)高關稅問題及提供SPS法規,我方答復酒類關稅正檢討中,將依杜哈回合談判結果削減。
    (2)加拿大再度關切牛肉進口檢疫問題。
    (3)美國關切我國植物防疫檢疫法修正進度,團長答復該法正由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檢討修正中。
    (4)紐西蘭關切農業高關稅問題,團長答復將併杜哈回合談判處理,並說明僅部分關稅項目較高,整體農業關稅偏高係計入非從價稅所造成,以及我國支持有彈性的線性調降方式。

  (三)部門別政策檢討

  團長回應哥倫比亞希望瞭解我國農業科技園區訊息及稻米進口機制等兩項議題,並說明我國服務業部門開放進展。與談人則提及兩岸貿易限制問題,其他並無任何會員發言。

  (四)最後團長致謝辭、指出WTO秘書處報告遺漏我國法律架構章節、邀請各會員與我國常駐代表團溝通及會員提問將作為我國改進參考。

肆、各國提問問題分析

  在貿易檢討會議召開前,已有9個會員針對農產品貿易政策提出28個書面問題,包括紐西蘭9題、加拿大8題、澳洲及美國各2題、土耳其3題,其他日本、中國、哥倫比亞與新加坡各1題。各會員發言,計有美、加、紐、澳、中國大陸、香港、土耳其、哥倫比亞、巴西及巴基斯坦等10個會員問及農(漁)業問題或SPS問題。

  會員關切重點可分為四大類,即邊境措施、境內支持、防疫檢疫措施,以及其他(附表),提問方向大多圍繞著我國對杜哈回合談判議題的立場及現行措施是否符合WTO現有規範。大致來說,會員對我國邊境措施較為關切,尤其是認為部分農產品關稅過高(紐、日、美),應該再削減稅率,以及質疑我國為何不取消部分執行率不高之TRQ制度與特別防衛措施(紐、澳、土、哥),並且希望我國能進行關稅簡化,將非從價稅簡化為從價稅與廢除季節關稅(紐、新):其次是境內支持措施,會員關切我國境內支持措施的執行情形(紐),以及稻田轉作(土)與農業科學園區(哥)之支持措施內容;防疫檢疫部分加拿大嚴重關切牛肉進口檢疫,巴西關切口蹄疫非疫區之認定。另中國多次提到我國對其2,200項產品(含農產品)之禁止進口,認為我國的作法違背WTO最惠國待遇,我方表示貿易與投資各方面應整體考量,整體而言,台灣對中國大陸經濟發展的貢獻更大,若中國想進一步討論此一問題,歡迎進行雙邊諮商。

伍. 結語

  本次會議農業相關部分大多涵蓋在之前各會員書面提問範圍內,我國已於會議前提供書面回應,會議中各國繼續關切之農業相關問題,我國亦已口頭回應。但預期未來各國仍會在杜哈回合談判及雙邊諮商,繼續提出關切問題。

  貿易政策檢討機制雖無約束性,但過程中的秘書處報告、受檢討會員自評報告、其他會員提問及受檢討會員之答復均作成正式紀錄,成為WTO文件,具有不可否認性,一方面彌補各國迴避通報義務的缺失,另一方面代表著對一會員到目前為止的一次經貿體制總體檢,仍應謹慎應對。我國未來每4年需再接受一次檢討,這次的經驗值得作為以後因應貿易檢討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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