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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良農產品證明標章使用須知簡介

畜牧處 程俊龍

壹、前言

  本會自民國78年即推動優良農產品證明標章(CAS標章),施行於優良食品類別。民國93年訂定「優良農產品證明標章認證及驗證作業辦法」,實施CAS標章之認證及驗證制度,並將林產品、水產品、吉園圃生鮮蔬果及有機農產品納入。民國94年訂定「申請使用CAS標章評審作業程序」,作為受本會委託之驗證機構辦理審查CAS標章使用申請案件之依據。

  有關CAS優良食品標章之使用早有規定,茲為配合CAS驗證產品類別增加及方便業者正確使用CAS標章,本會於今(95)年訂定「優良農產品證明標章使用須知」,作為CAS標章使用廠(場)產品包裝印刷時之依據,並於10月4日以農牧字第0950041512號令發布實施。

貳、重點內容說明

  本標章使用須知全文計15點,其重點說明如下:

一、優良食品、優良水產品、吉園圃生鮮蔬果、有機農產品、優良林產品等類別CAS標章圖樣之構成說明。(第二點至第六點)

二、規定CAS標章限用「單一深色」並需加印白底,標章顏色由廠商自行選擇,但吉園圃生鮮蔬果及有機農產品類別限用標準紅色。(第七點)

三、規定CAS產品應於每一零售單位包裝正面印刷CAS標章乙個,使消費者易於辨識。(第八點)

四、廠商印刷CAS標章時,可依產品包裝正面表面積之大小按比例調整CAS標章尺寸,唯不得小於規定之最小尺寸。如因受零售單位包裝大小限制時,可採用由「 」與驗證產品編號分離方式標示於不可重複使用之標籤上。(第九點)

五、規定廠商於印刷CAS標章前,必須將各單項產品包裝之設計圖稿送驗證機構審核通過後,始得依該審核圖稿印刷。(第十點)

六、業務用之大宗產品使用CAS標章之規定:

  (一)業務用之大宗產品係指整箱(大袋或桶)僅含一種品項之包裝形態,並供應直接用戶(團體膳食或下游廠商等);產品若有密封之內包裝袋,其印刷方式仍應符合CAS標章之單位零售包裝印刷規定。

  (二)業務用及團體膳食使用之大宗產品,應於每一外包裝明顯處印刷CAS標章乙個;外包裝使用CAS標章時,可不加白色襯底,但應依圖例適度放大。(第十一點)

七、CAS標章僅授予認定合格且經簽約的產品使用,其他產品之包裝不得使用或模仿,亦不得以取得CAS標章作為其他產品宣傳廣告及拓銷之用。(第十二點)

八、廠商提前終止CAS標章使用契約,或於契約屆滿未再續約,或經CAS標章驗證機構終止契約時,應立即停止使用CAS標章,並函知CAS標章驗證機構有關該產品庫存之包裝容器數量及產品數量,CAS標章驗證機構得派員核對,廠商不得拒絕。(第十四點)

參、結語

  CAS標章使用於肉品、冷凍食品、果蔬汁、食米、醃漬蔬果、即食餐食、冷藏調理食品、生鮮食用菇、釀造食品、點心食品、蛋品、生鮮截切蔬果、水產品、生鮮蔬果、有機農產品及林產品等16類別產品,目前通過驗證獲准使用CAS標章之產品計有6,137項,普遍於國內市場販售,與國人日常民生息息相關。CAS標章使用須知的訂定,提供明確的規範給所有使用CAS標章的業者依循,廠商的CAS產品設計圖稿都要先經過CAS驗證機構的審核,消費者只要認明產品包裝上有CAS標章,即表示該產品經過CAS驗證,可安心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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