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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產品在HS96與HS2002稅則下之差異及其影響

 

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顧問 張靜貞 
中華經濟研究院台灣WTO中心分析師 陳逸潔

一、前言

  WTO農業談判主席紐西蘭大使法孔勒(Crawford Falconer)於2006年6月22日釋出主席版的農業談判減讓模式(modalities)草案,雖然當中仍留有許多空白的括號待會員部長決定,但已完整勾勒出最終減讓模式的雛型,對長達6年多的農業談判而言無疑是一大進展。

  在主席版減讓模式草案第一項定義中,有一段不甚起眼的文字,即主席建議會員國以2002年版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 簡稱HS制度)之關稅稅則(以下簡稱HS2002)來編製減讓表(Schedules)。乍看之下,該項建議純粹屬於技術層面的問題,似乎對談判的實質內容並無影響,但實際上,由於不同稅則版本有不同的產品稅號、項數、與分類方式,使得關稅削減結果會受到影響,故仍值得比較研析。此外,過去談判是以1996年版之關稅稅則(以下簡稱HS96)為編製基礎,多數會員可能尚未完成稅則轉換工作,因此,主席此項建議將或多或少地影響會員的談判立場,以及增加事前因應的工作項目。

  我國過去在分析杜哈回合農業談判結果之可能影響時,都是採用HS96作為關稅資料庫的建置基礎,包括農產品稅號進口關稅資料庫、關稅配額(TRQ)產品資料庫,以及歷年進口資料庫等,此一稅則更新的建議對我國技術幕僚作業來說是一大工程。在考量不同稅則版本對談判結果可能具有實質影響的前提之下,處理此項技術性工作應是刻不容緩。因此,本文將就此技術性問題作深入的探討,比較這兩種稅則之差異所在,找出其中較合乎我國利益的版本,以供政府單位與相關業者參考。

二、我國HS2002之修訂原則與項目

  我國自1989年起便依世界關務組織(簡稱WCO)所制定之HS制度來建立海關進口稅則,並配合WCO1996年所生效實施之HS96稅則版本,於1997年6月1日改以HS96來建制我國之海關進口稅則。近年,WCO為了配合科技進步及貿易型態之改變,以及反應環境保護及社會關切問題,於1999年6月21日至23日第93次及第94次會議決議通過HS2002年版修正案,並已於2002年1月1日起生效實施。我國雖非WCO之會員,惟一向遵守WCO之相關規範,為確保稅則資訊調和,融入國際社會,爰依照HS2002來修正我國海關進口稅則,經行政立法程序通過後,於2004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在修正原則上,我國配合HS2002進行海關進口稅則之修訂,主要採用中性轉換之原則,亦即涉及貨品稅號之分類轉換時,其稅率將與原來相同,不作變更(例如一項HS96貨品稅號之稅率為20%,拆分為3項HS2002貨品稅號,其稅率亦皆為20%)。然而,若依中性轉換原則處理後,有造成海關執行困擾,或形成稅率結構明顯不合理處,在兼顧我WTO入會承諾稅率之下,亦將修正相關之稅率。另外,對於稅率不一之多項稅號被合併成一項時,其稅率之訂定,原則上是以被轉換項目之算術平均稅率或該等被轉換項目中稅率較低者來訂定。

  在農產品方面,我國共計有303項之變更,包括增訂150項、刪除120項、修正32項8位碼農產品。變更的原因可歸納為以下五類:

  (1)配合貿易型態轉變,刪除貿易量很少之產品稅號;

  (2)應貿易實務需要,增加新的產品稅號;

  (3)因應國際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公約,增加新的產品稅號,以利監控保護瀕臨絕種野生動物;

  (4)修訂稅號或內容使分類更明確,以達應用一致性;

  (5)現行海關進口稅則中部分翻譯不妥及稅號明顯誤列之項目。

  其中第(1)~(3)類之變更值得進一步討論。由表1可知,我國農產品於HS2002之重要修訂類型與品項,其中因貿易實務需要而分裂增設之新稅號品項最多,尤其是果汁方面,包括天然或濃縮的柑橘汁、鳳梨汁、葡萄汁、蘋果汁等,都進一步依糖度值來加以區分,以配合貿易需要與進口商的使用目的。其他還有其他乾菇類、油菜子或芥菜子、其他穀類產品等,亦因進口產品種類變多,而有增設新稅號之必要。另外,馬、驢、騾及駃騠等活體動物、其他菾菜類種子與其他糧秣植物之種子、木棉與植物性絨毛、羊毛脂等,則因貿易量甚少,而被刪除或合併稅號。至於為了配合監控保護瀕臨絕種野生動物,特將猛禽、鸚鵡目、鯨、海豚及鼠海豚海牛及儒艮、靈長目哺乳類動物、活龜等之活體動物與其肉、食用雜碎等,獨立成數個新目,以方便後續相關行政單位、研究人員或環保人士等,在使用時能夠區分。

  其他較特別的修訂還包括: (1) 2項由農產品變更為非農產品之情形:05100041與05100042變更為03055960(乾海龍及乾海馬)、13021100(鴉片汁液及萃取物(萃取含油樹脂除外))變更為29391100(罌粟草濃縮物…等); (2) 2項由非農產品變更為農產品之情形:03041020、03049020、03054910、03055930、03056930變更為05119130(魚頭、魚唇及魚肚)、410410100變更為41012010(經可逆性預鞣處理之整張不帶毛牛皮…); (3) 1項非中性稅率變更:即19030030(其他樹薯粉代用品)約束稅率17%與19030090(其他類似品)約束稅率20%變更為19030030(其他第1903節所屬之代用品)約束稅率17%; (4) 3項敏感TRQ產品之稅號變更:包括07123030(乾香菇)變更為07123920(乾香菇)、11031400(粗碾去殼之米及其細粒)變更為11031930(粗碾去殼之米及其細粒)、11032910(米團粒)變更為11032010(米團粒)。

三、我國農產品在HS96與HS2002下之比較

  本節主要比較在HS96與HS2002下,農產品章節項數與稅率之變動情形,以及整體農產品關稅結構之差異,作為探討下節中對談判結果可能影響之依據。

  (一)HS96與HS2002農產品項數與平均稅率之比較

  首先比較農產品項數與平均稅率,由表2 DOCX / pdf可知,在HS96版稅則下我國農產品共有1,387項,將非從價稅貨品換算成從價稅率(AVE)後之平均最終約束稅率為22.42%,經HS2002修訂後,總項數增加為1,421項,且平均最終約束稅率亦提高為22.62%(含AVE),顯示修訂的貨品稅號之稅率大多較原平均稅率為高。

  就各章別來看,項數有變動的章別共14章76個項數,包括第01、02、04、05、07、12、14、20、21、22、23、41、43、51章。變動最多的章別為第20章蔬果等調製品有18項,主要是因果汁類產品之擴增新目,其次是第02章肉及食用雜碎有14項變動,這主要是因應國際瀕臨絕種野生動植物國際公約,而增加瀕臨絕種野生動物之肉及雜碎之新目。

  而因項數變動導致各章別之平均最終約束稅率連帶變動,平均稅率提高的包括第01、02、04、05、14、22等章,惟除第04章乳製品增加1.9%外,其他章別增加的平均稅率皆小於1%。另一方面,第07、12、20、21、23章之平均稅率則略有減少,惟減少比率很小,都未超過1%。

  此外,由表1 DOCX / pdf亦可發現我國對農產品的關稅保護以第10章穀類為最高,該章的平均稅率為132.66%(含AVE),排名第二高的是以穀類產品為原料的加工製粉業的第11章,其平均稅率為86.60%(含AVE),其他章別的平均稅率則多在50%以下,主要原因即為此二章涵蓋我國最為敏感的稻米及其加工製品。

  (二)HS96與HS2002下關稅結構之比較

  由前文可知,受到HS2002年稅則修訂而使稅率變動的貨品只有1項,其餘增訂的項目皆是以中性轉換原則處理,故HS96與HS2002版關稅結構的變動主要來自於貨品稅號增訂與刪減之項數。

  表3 DOCX / pdf為我國農產品在HS96與HS2002下之關稅結構,以HS2002之關稅結構來看,我國農產品仍以0%關稅的項數最多,有341項,其次為稅率15%~20%區間,有269項,第三為0%~5%,有202項。因此,大致而言,HS2002的關稅結構與HS96相當,即同樣有約90%的農產品關稅集中在稅率30%以下,而稅率在50%以下已達95%,變動並不明顯。

  至於關稅結構有變動之項數為34項,且可發現除0%~5%增加2項外,稅率在0%以下以及稅率在5%~10%的項數共減少13項,而稅率在10%~50%區間之項數皆為增加,共增加45項,且以稅率在15%~20%區間增加最多,為13項,其次為10%~15%區間,有11項,第三為25%~30%區間,有10項,而稅率在50%以上的高關稅之結構則未有任何變化。整體而言,以HS2002修訂之貨品稅率皆在50%以下,且皆非我國高關稅敏感產品。

四、對談判可能影響之探討

  由前一節之比較可知, HS2002與HS96最大的差異在於項數以及稅率在50%以下的項數分佈,就此而論,對未來WTO農業談判的可能影響主要仍是於分段降稅公式與敏感產品的處理兩方面:

  (一)分段降稅公式的可能影響:關鍵在於門檻值的選定,因多數增列的新目稅率集中在15%~30%區間,若以G-20提案的最低段門檻20%來看,則在HS2002稅則下,適用次低段降幅的項數較HS96來得多,將會使得整體平均降幅與削減後平均稅率受到影響,惟對個別產品來說,因增列貨品新目之稅率不變,應無實質影響。

  (二)敏感產品之處理的可能影響:關鍵在於可挑選的敏感產品項數,因主席版減讓模式草案建議以扣除零稅率後稅號項數的X%作為敏感產品項數,故對我國來說,改以HS2002應較HS96有利,因在HS2002下我國農產品項數有1,421項,扣除零稅率341項後,有1,080項,而在HS96下,總項數為1,387項,扣除零稅率352項後,為1035項,雖然二者差距僅45項,若以X為10來看也只有5項的差距,惟考量敏感產品的重要性,只多1項也可能足以提供某敏感產品之發展空間。

  綜合上述,WTO農業談判主席建議以HS2002作為編製減讓表之基礎,對我國來說應是利多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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