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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業務報告

本文為蘇主任委員於96年3月19日在立法院第6屆第5會期業務報告

主任委員 蘇嘉全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

  今天嘉全奉邀向 大院經濟及能源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深感榮幸。首先向各位委員拜個晚年,也要特別感謝各位委員長期以來不吝對農業發展的支持與期許,敬請各位委員繼續給予農業施政指教與鞭策。

壹、前言

  當前台灣農業已逐步跳脫傳統產業型態,邁向加工、休閒服務、生物科技、生態、能源等知識型產業,農業將成為21世紀最有活力、潛力的明星產業。嘉全就任農委會主委以來,秉持延續、創新、改革之新思維,自去年6月正式啟動「新農業運動」,並深入了解農民的心聲,加強運用行銷理念,讓更多農產品不再被當成「土產」,以低價被販售,而是提升品質及附加價值,讓農產品也可以精緻化,以精品呈現在市場上。一股新農業精神正在全台各地持續蔓延,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95年台灣農業實質GDP成長率5.38%,是15年來新高紀錄,比整體經濟成長率4.62%還高。看到這個令人振奮的數據,相信台灣農業的前景將更加美好,新農業運動成果已逐步展現。

  新的一年,本會將繼續推動新農業運動,並以安全農業及行銷農業為首要工作,承蒙 大院今(96)年1月5日三讀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後續相關子法規及配套措施可望於96年訂定完成,經驗證並標示產銷履歷農產品將可上市;另外,我國在大西洋的鮪獲漁量已獲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Atlantic Tunas,ICCAT)恢復至94年14,900公噸的水準,加上本會自96年起推動3年加強農產品全球布局行銷計畫,以未來3年出口值成長20%為目標;同時增加施政績效的曝光度,用行銷打出農產品的名號,用感性訴求,培養國人認同台灣農產品的感情,以實際行動支持台灣本土農業,讓用心經營農漁業的農漁民更有尊嚴,讓全民對台灣農業更有信心,也讓全球看到台灣農業的進步。

  以下,謹針對本會檢討因應加入WTO以來對農業的影響,以及推動「新農業運動」重要措施成果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

貳、加入WTO 5年來對農業影響之檢討與因應

  我國於91年加入WTO,原先各界預期農業將遭受嚴重衝擊,所幸5年以來,經政府積極採取因應對策及農民朋友的努力,實際受到衝擊較預期為低,95年農業總產值初估為3,803億元,較加入WTO前之90年增加7.8%。儘管加入WTO市場開放對國內農業之影響未如預期大,但WTO新回合農業談判將進一步自由化,對未來農業之影響有待持續關注。

一、加入WTO以來對我國農業產銷情勢之影響

  總體農業生產方面,95年農業生產指數初估為95.85(以90年為100),較94年上升1.90%,由於95年氣候較94年為佳,致農、畜分類指數分別上漲8.35%及1.44%;林、漁分類指數則因減產、減船,分別下降1.10%及7.27%。

  農產價格變動方面,95年平均農林漁牧產品的躉售物價指數較94年下跌3.06%,主要因95年天然災害減少,豐年盛產所致。其中畜產品下跌8.39%,農產品下跌3.03%,林產品、漁產品價格則分別上漲7.82%、2.70%。

  農產貿易方面,95年農產品進口值92.83億美元,較94年略減0.77%;農產品出口值32.99億美元,較94年減少7.91%,主要因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大幅刪減我國鮪類漁獲配額,我國配合大幅減船,漁產品出口值減少所致。

  農業勞動力方面,95年平均農業就業人口55萬5千人,較90年未入會前之70萬6千人減少約15萬人,平均每年約減少3萬人,其減少除因人口老化自然移出外,面對自由化、數位化之產業新世代,農業就業機會相對減少,以及入會後我國農業積極轉型升級均為影響因素。

二、WTO新回合農業談判之進程與展望

  94年12月WTO香港部長會議之後,農業談判主席雖於95年6月提出「減讓模式草案」,然而,該草案針對各項重要議題,僅將各主要集團之立場予以併列或留空待決。由於各國立場差距過大,更由於包括歐盟、美國、巴西、澳洲、日本及印度等主要會員國無法在農業補貼、農產品市場開放及工業產品市場開放等議題上取得共識,WTO於95年7月決定全面暫停談判工作。

  談判暫停半年以來,經過WTO秘書長與美歐日印等主要國家及集團密集諮商,嗣於95年11月16日恢復技術性談判(又稱軟性復談),並在主要會員國展現推動正式復談的高度政治意願後,已於96年1月31日全面恢復杜哈回合談判。

  我國透過與瑞士、日本等G-10其他成員國之結盟合作,積極參與歷次談判會議,促使各項農業談判重要共識,得以納入G-10重要關切事項;並與克羅埃西亞等新入會國加強合作,爭取共同關切之重要利益,以期減輕談判對我農業部門可能造成之影響。

參、推動新農業運動施政成果及96年重點工作

  「新農業運動」推動8個多月以來,社會各界對農委會積極作為及施政績效有更進一步的認識,尤其對「產銷履歷」、「漂鳥計畫」等新措施都能琅琅上口,且多項調查顯示,一般民眾及農民對農業施政的滿意度高達七成,媒體民調更顯示農委會施政在中央部會排名前三名,本會將其化成繼續推動農業改革的動力,落實推動「新農業運動」的各項策略與措施,營造創力農業、活力農民及魅力農村的新農業。以下,謹針對推動「新農業運動」重要措施成果及96年的重點工作加以說明。

一、建構創力農業,加強農業創新與行銷

(一)促進農業轉型升級

  1. 創新研發科技產業化
      為健全及活化農業智慧財產權管理運用制度,以促進農業科技商品化及產業化,95年辦理115項產學合作計畫,另辦理79項技術移轉,技術移轉收入達3,354萬元,並取得國內外專利共29件。96年將推動農業研發成果技術移轉及智財權申請案件達110件,並促成技術移轉金收入達2,800萬元,以持續精進農業科技研發成果運用之效益;並將以健全農業科技研發成果管理法制作業為重點工作。
      持續建設農業科技園區,孕育綠色科技產業,營造農業科技產業聚落,帶領農業再起飛。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採建設與招商同步進行,已完成233公頃基礎工程及管理服務中心,42家廠商獲准進駐,總投資額達18.5億元,正加速進行標準廠房興建工程。台南縣「台灣蘭花生物科技園區」第1、2期可租用地進駐額滿,其中10家業者已進駐營運生產。彰化縣「國家花卉園區」,花卉生產專區核心服務區示範溫室已委外營運;景觀苗木生產專區預計96年底完成。「嘉義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已於95年1月與BOT廠商完成簽約,縣府並先行辦理供水管線工程,園區建設現正由BOT廠商進行細部規劃;「宜蘭海洋生物科技園區」進行整體規劃中。另為鼓勵農業企業主動投入經費進行研發及促進成果產業化,已於95年9月發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促進農業企業研發輔導辦法」,自96年起,提供經費補助農企業進行農業科技研發工作。

  2. 推動農業經營企業化
      在輔導建立農業中心衛星體系方面,以農會、合作社等農民團體或農企業為中心經營體,其週邊之農民團體或產銷班為衛星農場,以農業經營企業化、創新研發產業化、農業人才優質化、物流運籌效率化、產銷分工專業化、產銷履歷透明化等六大推動策略,配合地區農業產業輔導計畫,建構具規模經濟之營運模式,依契約條件如期提供優質、適量、安全的產品,提升產銷能力與市場拓銷。95年已輔導霧峰鄉、信義鄉、斗南鎮、大湖地區農會及台灣檸檬產業聯盟等5個示範點,加強其經濟事業之營運及管理,擴大與衛星農場契作或合作,96年將新增7個輔導點,並視推動成果及問題,適時檢討修正。
      在農糧產業方面,輔導建置25處稻米產銷專業區,全年生產面積8,269公頃,以農民團體或糧商為營運平台,與稻農契作具產地特色及安全質優的台灣米,計減少政府收購公糧支出約4.4億元,增加農民收益約1.7億元;96年預計推廣8,500公頃。此外,推動雜糧、蔬菜農產加工大面積契作產銷,面積7,084公頃;另實施農村酒莊評鑑分級制,計8家優質酒莊評鑑合格及6種酒品獲獎。96年將擴大辦理農工契作,賡續輔導農民團體結合科技研發,開發安全、高品質,精緻且多元化農產加工品。
    在畜牧產業方面,賡續輔導畜禽產業統合經營;輔導乳牛、乳羊飼養戶與乳品工廠訂定生乳收購契約,落實契約生產制度。此外,擴大國產畜禽產品優良品牌生產體系,規劃辦理國產禽品多元行銷管道,並於低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清除後,持續拓展輸銷日本市場。
      在漁業產業方面,輔導業者建立自有品牌,辦理有關衛生安全、產銷履歷及經營管理講習訓練24場次;96年預定辦理教育訓練25場次。

  3. 落實推動漁業國際化及管理
      首先在履行國際責任制漁業管理方面,為調整海洋漁業規模,95年拆減大型鮪延繩釣漁船101艘,收購漁船(筏)270艘;為掌握漁船動向,輔導漁船裝設船位回報器575艘。95年11月大西洋鮪類資源保育委員會(ICCAT)第15屆特別會議時,我國漁業管理能力獲得國際漁業組織肯定,給予我國合作非會員身份及恢復大目鮪漁獲配額14,900公噸,且太平洋與印度洋等區域漁業組織之現有權益均獲得維持;96年將持續調整海洋漁業規模、研修管理法規、強化海上觀察員涵蓋率,提升漁船漁獲調查資料品質,改善我國漁業形象;並持續拓展國際漁業合作,參與國際會議,爭取我國權益。
      其次,在養護沿近海漁業資源方面,針對具有嚴重危害資源或破壞生態之漁業,採漸進從嚴管制措施。另為培育漁業資源,95年投放3,200座電桿礁及50艘船礁,及放流石斑等魚貝苗1,000萬尾;並輔導循環水養殖技術推廣48戶,促使養殖產業與生態和諧,上述工作96年將賡續推動辦理。
      在保障漁船(民)海上作業安全方面,依「政府護漁標準作業程序」,請海巡署協助海上護漁;另為建立漁民生產管理責任,推動優良水產養殖場驗證制度,95年輔導養殖戶通過驗證計97戶;此外,為倡導漁民正確養殖觀念,推動無用藥生態養殖,95年選定於雲林麥寮與台南將軍、七股、北門等4處養殖漁業生產區或魚塭集中區210公頃為示範區,96年將新增400公頃。
      為解決過去漁船用油轉賣流用問題,落實漁業動力用油真正使用於捕魚作業, 96年起推動調整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政策,漁船需裝設航程紀錄器(VDR),以核算優惠用油量;未裝設紀錄器之漁船則按漁船噸數核給定額優惠用油。

(二)加強全球布局行銷

  1. 加強推動農產品國際行銷
      在外銷推廣方面,95年參加國際食品展6場次及專業展12場次,並於日韓等目標市場辦理促銷活動、記者會及媒體廣宣,另於日、星辦理彩繪水果飛機宣傳活動;強化香港「台灣食品廣場」與日本「台灣物產館」營運;輔導外銷績優或具潛力廠商,改善產品包裝,提高產品附加價值。另辦理農產貿易人才與重要產業拓展專班、建置外銷網站商機與資訊交流平台。
      在建置產銷供應鏈方面,賡續輔導設置農糧產品供應專區,推動全程品質管理及建立生產紀錄簿,生產優質安全果品,並輔導農民與外銷業者建立長期契約關係,穩定供應外銷市場需求。此外,引進長途保鮮運輸技術,建立海運模式,試銷美、日、荷、義等國,降低花卉外銷之運輸成本。賡續進行檢疫殺蟲處理技術之開發及檢疫條件協商,提送國外申請輸入認證許可,突破輸入國檢疫限制,開發出口品項及通路。
    為因應95年5月本實施農藥殘留檢驗新制度,訂定「台灣芒果輸日農藥殘留管理體系」,辦理38場次安全用藥宣導會,輔導供果園2,953公頃,於採收前採樣送驗,符合規定者始同意輸日。另針對易被檢出農藥殘留之輸日芒果、荔枝及木瓜等鮮果及冷凍產品,於輸日前需向本會申請核發同意輸出證明文件,95年計核發251件同意文件,輸出962公噸。輔導冷凍毛豆、冷凍菠菜、綠竹筍、胡蘿蔔、結球萵苣等輸日蔬果,辦理出口業者及其農民團體登錄管理制度,完成117家業者之登錄及上網管理。上述工作96年將賡續辦理。
      「農產品國際行銷方案」(92至95年)已屆期,面對未來全球農產品貿易日趨自由化,為持續推動國際行銷業務,本會自96年起推動新階段的「加強農產品全球布局行銷計畫」(96至98年),設定目標為未來3年出口值成長20%。

  2. 加強管理兩岸農產品貿易與投資
      兩岸農業交流日趨熱絡,對我國農業將產生一定程度之衝擊,為兼顧國家安全與產業發展,加強兩岸農業貿易、投資、技術及人員交流之管理機制,以確保台灣優良品種及農業技術之競爭優勢。在農產貿易方面,對中國大陸農產品開放進口方面,目前我國以「正面表列」公告准許輸入中國農產品1,409項,占農產品總項目62.9%,至尚未開放之829項,因產品項目尚涉及國內生產及敏感產業,本會仍將整體考量國內農業發展及產業需求,審慎調整,分階段檢討開放,同時強化對中國農產品進口之檢疫檢驗措施及兩岸貿易之特殊防禦機制,減少對我農業之衝擊。在出口部分,則要求中國進行正式諮商,以保障我國農民穩定的貿易環境;95年我國自中國進口農產品總值約5.62億美元,較94年微降0.8%;出口值4.30億美元,成長19.1%,農業總貿易值持續成長。
      在投資管理方面,現階段為避免台商赴中國進行農業投資,影響我農業發展,將大部分國內具技術優勢或生產仍多之農產品列為赴中國大陸投資「禁止類」項目,並加強赴中國大陸農業投資案之審查機制。

  3. 強化計畫產銷申報預警處理機制
      為落實計畫生產,分別訂定重要農糧產品、養殖漁產品、畜產品生產申報預警處理要點,選定容易發生產銷失衡之香蕉、柳丁、木瓜、鳳梨、大蒜、洋蔥、落花生等7項作物,與鰻魚、吳郭魚、鱸魚、石斑魚、虱目魚、文蛤等6項養殖漁產品,以及毛豬、白肉雞、土雞及雞蛋等4項重要畜禽產品,透過計畫性生產登記,建立產量監測、資訊發布及預警系統等作業程序,經由預警對農漁畜產品產量進行管控,強化產銷輔導措施。針對配合申報之生產者,若發生滯銷時,政府將透過95機制輔導收購,以達成重要農產品之產銷平穩。

  4. 建構農業新形象行銷網絡
      在新農業運動中,推動農業人、地、物及新政策之行銷,建構農業行銷平台,運用整合行銷的方式,透過更多的溝通說明,提升農業政策能見度,讓國人認同農業並支持國產農產品,進而擴大行銷通路,創造農業生產的利基。
    (1)人的行銷:辦理「十大經典神農選拔活動」,表彰創新傑出之農民,作為其他農民學習典範,藉以推動農民觀念革新,培育活力農民,為台灣農業注入新的活力。本活動於95年11月正式受理農民報名,並展開選拔作業,將於96年3月完成十大經典神農選拔,並公開頒獎表揚。
    (2)地的行銷:「十大經典農漁村選拔活動」自95年9月起接受全國農漁村報名,共有45個地區獲得地方政府遴選及部會推薦參選,經評選委員專業公正的「精挑細選」,初選入圍20個地區進入複選,除開放網路票選,鼓勵全民參與及認識台灣魅力農漁村,並將完成實地訪察工作,預定於96年3月前完成選拔工作,並將針對選出的10個經典農漁村進行景點形塑,與交通部觀光局合作,結合農村新風貌與當地經典特色、地方料理與農產業,將台灣行銷至全世界,展現農漁村魅力。
    (3)物的行銷:為彰顯國產水果優質、新鮮、安全之特色並加強行銷,擴大市場佔有率,未來3年內國產水果將替代進口水果20%為目標,推動「台灣水果有GO讚行動計畫」,輔導15個主要水果產地之縣政府設置縣內水果銷售平台,提供民眾團購服務;協調國際級觀光飯店於餐飲供應台灣水果,與國際賓客共享;結合通路業者於大台北地區40處賣場設置「台灣水果」專區,辦理促銷活動。96年將舉辦「票選十大經典國產水果」活動,透過票選經典國產水果活動,激勵民眾對國產水果的認同與喜愛,以擴大國內消費需求。此外,為行銷農漁優質產品,建立農漁會品牌精品與企業界合作的行銷平台,自95年12月29日起4天,於台大綜合體育館舉辦「2007農漁會精品博覽會」,精心展示及販售100項農漁會品牌精品,活動期間共吸引300餘家企業主及5萬餘民眾進場參觀,創下2千餘萬元之銷售金額,會後銷售金額持續成長,截至96年2月止已達6千萬元。96年後續推動工作,包括長期實體展售、網路行銷與異業結盟等方式,同時將精品型錄放置在重要風景區遊客服務中心、航空站等人潮聚集的地點;並輔導農漁會申請「旅遊購物保障標章」,讓旅行社帶領遊客前往購物,一方面可確保旅遊購物品質,同時另闢農漁會精品成為旅遊購物之新管道。
    (4)政策的行銷:新農業運動重新定位台灣農業的重要性及永續價值,並特別強化創新與行銷,除舉辦一系列「看見新農業兩週一主題」記者會外,並於電子媒體、報章雜誌、網路、機場、捷運與戶外看板等戶外媒體,宣導農業政策與塑造農業新形象。

(三)建構安全農業產銷體系

  1. 擴大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
      本會自93年起試辦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逐年擴大推動,加強輔導,95年已有75項的蔬果、雞蛋、豬肉、海鱺等農產品導入生產履歷紀錄,並輔導生產者依標準化之台灣良好農業規範 (TGAP)進行生產管理及資訊化作業,同時依業者需求,辦理後續TGAP品項增(修)訂、公告及推廣事宜。另為建立符合世界潮流並與國際同步之農產品產銷履歷認驗證制度,本會於95年9月12日委託「全國認證基金會」辦理認證業務,自12月7日起開始受理驗證機構申請認證。在驗證機構未正式成立前之過渡期,本會將對現行產銷履歷紀錄之農產品嚴加把關,並加速協助申請認證之驗證機構充實設備及人力,儘速通過認證,俾利開辦相關驗證業務。自96年起,將從試辦階段邁入全面推廣輔導階段,預定於96年6月將有經驗證並標示產銷履歷之農產品上市,至97年底前可望擴大至全國各連鎖超市及大型量販店。

  2. 落實推動「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於96年1月29日公布後,對於提升農產品及其加工品之品質及安全,維護國民健康與保障消費者食的權益極有助益。本會刻正加速研訂「農產品產銷履歷管理辦法」(草案)及其相關配套措施,以建構健全、法制化的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維護消費者健康與權益。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主要涵括優良農產品認(驗)證、有機農產品與農產加工品管理、農產品產銷履歷管理三大部分,本會正落實推動下列工作:
    (1)半年內完成訂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施行細則、進口有機農產品管理辦法、農產品產銷履歷管理辦法、優良農產品驗證管理辦法、農產品檢查及檢驗辦法、檢舉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等10個相關子法。
    (2)輔導農產品經營業者申請優良農產品驗證、有機驗證及產銷履歷驗證,尤其是進口產品標示有機之審查。考量農產品經營業者籌劃時程及大量申請案審查需時,以有機名義販賣之農產品及農產加工品,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有2年過渡期。
    (3)加強宣導農民及食品加工業者誠實標示,未經驗證合格勿擅自使用優良農產品標章,違者將處罰鍰20~100萬元。加強宣導民眾如何正確辨識農產品標章,如何於超市利用條碼辨識產銷履歷農產品之產地及生產者;標示「有機」之農產品、農產加工品均需經過驗證,進口者須經過審查,民眾發現違法有機農產品,可依「檢舉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案件獎勵辦法」,提出檢舉。

  3. 加強農產品防疫安全
      為防範及因應家禽流行性感冒入侵,從中央至地方政府辦理聯合防疫、緊急撲滅演習,以熟悉標準作業程序。96年將持續與相關部會進行防疫分工,隨時蒐集國外疫情,適時公告禁止疫區禽鳥類及其產品進口,並協調緝私機關加強查緝走私等不法情事。另責請縣(市)動物防疫機關,針對轄內養畜禽場加強輔導自衛防疫措施,儘速完成養豬禽場架設圍網措施。
      賡續推動豬瘟及口蹄疫撲滅工作,我國現為「使用疫苗之口蹄疫非疫國」,口蹄疫疫苗注射率達九成以上;95年已完成澎湖縣階段性試辦停止施打口蹄疫疫苗措施,執行成效良好。將從96年4月起,於台灣本島及金馬離島地區執行階段性停打口蹄疫疫苗措施,以期儘速恢復為「不使用疫苗之口蹄疫非疫國」。
      為防治入侵紅火蟻,已確立防治方法及建立防治分工機制,由中央及地方政府依權責貫徹執行防治工作。目前,桃園縣防治率為50至80%,台北縣防治率80%以上,嘉義縣防治率已接近100%。

(四)推動農業政策變革

  1. 檢討改革稻米保價收購及休耕政策
    (1)規劃推動稻米直接給付政策:規劃構想包括固定及變動給付2項,在制度調整影響農民所得部分,以固定給付予以彌補;另因取消保證價格,市價可能下跌,當市價低於設定之目標價格,給予變動給付部分補償農民之所得損失,並以不影響稻農所得及避免誘導稻作增產為前提,訂定合理給付標準。為瞭解各界對前述規劃構想之想法,95年計於全台辦理16場次說明會,各界所提寶貴意見,並已納入直接給付草案修正參考。由於稻米直接給付政策涉及廣大稻農權益,96年將再廣為對外說明,聽取各界意見,至推動期程,將視WTO談判進程及最終協議內容,評析適當辦理時機及檢討修正整體規劃,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2)休耕農地發展生質能源及種植景觀作物:95年於雲嘉南等縣休耕地,種植能源作物大豆及向日葵計1,721公頃,約產製270公秉生質柴油,並供應「能源作物綠色公車」計畫使用。另於休耕田種植大波斯菊、向日葵等景觀作物計2,340公頃。96年規劃種植景觀作物7,000公頃及能源作物8,000公頃。
    (3)推動休耕農地環境給付:95年輪作休耕面積26萬5,700公頃,發放農民輪作獎勵與休耕直接給付約108.7億元。為改進休耕農地環境給付措施,刻正通盤檢討現行輪作休耕政策,將規劃優先輔導農地種植能源及景觀作物,以提高農田利用效益,豐富田園景觀;另獎勵輪作具市場潛力且產銷無虞之作物;並嚴格規範田間管理措施,輔導農民加強田間管理,以維護農耕環境。將於廣納修正建言後,擬妥後續計畫,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實施。

  2. 辦理成豬死亡保險
      為防範斃死豬非法流用,本會於95年開辦「家畜成豬死亡保險業務計畫」,截至95年12月底止,共計核保315萬484頭豬,實際理賠頭數為3萬3,029頭。96年將進一步於台灣本島全面辦理成豬死亡保險,年度投保目標為570萬頭。透過本項措施之推動,對於防範成豬非法流用雖已具相當成效,惟為因應部分斃死幼仔豬遭違法流用問題,將於96年研議調整斃死豬之理賠重量及理賠頭數,以營造穩定之畜牧經營環境,確保國人食用之安全與信心。

二、培育活力農民,強化農民照護與福利

(一)深化漂鳥、園丁及深耕計畫

  農業就業人力自加入WTO後,面臨年齡偏高、教育程度較低、兼業程度高,運用企業化、現代化經營管理方式不易等困境,亟須注入活水,引進新的觀念、新的人才。因此,新農業運動規劃一系列農業人力活化計畫,以「漂鳥計畫」為首部曲,隨後陸續推動「園丁計畫」、「深耕計畫」,讓青年與中壯年國人,有機會一圓農業的夢想;現有的農業菁英,能夠提升企業化經營能力。

  漂鳥計畫係以階段性方式辦理體驗與訓練活動,提供18歲至35歲之青年到農村體驗、學習,並實際參與農業工作,讓青年從親近農業、認識農業,進而產生認同感,成為農業領域尖兵。95年計辦理漂鳥體驗、築巢營共計46梯次973人參與,總計已引進150位學員投入農業生產行列。漂鳥計畫之推動受到各界重視,受訓學員平均滿意度在九成以上,96年正式跨入漂鳥築巢階段,並將首度試辦「大專漂鳥營」15梯次;同時新增「漂鳥船員體驗營」,讓對漁業有興趣者學員,藉此一窺現代漁民的工作形貌,期望更多有志歸園築夢的青年朋友參與,為農業注入活水。

  園丁計畫乃為培育35歲以上之農業經營人才,引進農業新血及新觀念,95年計18梯次687人參與,並由各區農改場辦理後續諮詢及輔導工作,96年預計再辦理50梯次。此外,為更進一步積極協助參與漂鳥及園丁計畫的學員取得資金與土地,輔導辦理農業低利貸款,取得營農資金;並對有意承租或購置農地從事耕作者,研擬推動農地銀行計畫,設置農地租賃買賣資訊平台,藉由基層農會提供買賣雙方之媒介服務,提高可耕農地的利用效益,預計96年6月完成建置作業。

  由於漂鳥及園丁計畫開辦以來,受到各界熱列反應及廣大迴響,乃再研議辦理農業經營深耕計畫,以協助目前已從事農業生產之農民,加速養成現代化經營管理技能,以期達成「經營深耕,農業紮根」之目標,95年計辦理42梯次1,564人參與。96年規劃辦理93梯次。

(二)建構農民生活支援體系

  1. 普及老年農民生活改善輔導
      為因應農村高齡化,提升農村高齡者福祉,95年辦理農村高齡者生活改善班239班,服務高齡者12,655名;並輔導長期照顧資源缺乏地區之基層農會辦理農村社區生活支援中心計31處,培育志工810人訪視農村失能者家庭計759人;此外,辦理照顧服務員訓練,培育農家成員取得照顧服務訓練結業證書計172人,就業者計55人。上述工作96年將賡續推動辦理。

  2. 強化農家婦女輔導
      輔導及強化家政班組織功能,訓練農村婦女提升其生活知能,95年輔導家政班員59,133人;此外,輔導34個單位開發精緻且具地方特色之創意特產伴手禮,並加強輔導產品品質與包裝。上述工作96年將賡續推動辦理。

(三)持續推動農業金融改革

  1. 強化農業金融體系
      在改善農漁會信用部經營體質方面,截至95年12月底止,全體農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538億元,逾期放款比率8.13%,呆帳覆蓋率35.07%,分別較93年1月底農漁會信用部一元化管理前減少458億元、降低9.58%及增加15.32%,顯示農業金融一元化管理已獲得顯著之成效。
      對於農漁會合併於其他設有信用部之農漁會,95年11月6日行政院依據金融重建基金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訂定「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處理農會漁會信用部賠付專款運用及管理辦法」,該條例修正施行後所增加財源以1,100億元為限,其中賠付農漁會信用部得使用之專款為220億元。截至95年底,該專款已使用12億元,尚可使用餘額208億元。此外,95年信用部讓與銀行承受之農漁會重新設立信用部之申請案件已核准8家設立。
      協助全國農業金庫收受農漁會信用部轉存款,截至95年底,已收受農漁會信用部轉存款餘額為3,150億元。96年底,收受信用部轉存款目標餘額訂為4,500億元,並將賡續執行各項法定任務。農業信用保證基金於95年起改隸本會主管,95年保證金額為182.8億元,保證件數44,375件。

  2. 擴大政策性專案農業貸款
      為充分支應農漁民資金需求,推出「3年千億優惠農貸」,95至97年分年編列300億元、300億元及400億元辦理專案農貸。95年貸放總額為410.7億元,受益61,517農漁業者。考量95年農漁民資金需求殷切,專案農貸額度明顯不足,96年專案農貸額度由原300億元提高為450億元,並加強宣導、輔導及查核管理工作。

三、營造魅力農村,活化農村生態環境

(一)發展生態休閒產業

  1. 發展休閒農漁業及森林生態旅遊
      為協助行銷休閒農業,95年評選20個單位33套優質行程,參加2006台北國際旅展展出,約有17萬人次參觀,總營業額約為1,000萬元,並拓展2萬人次國際遊客前來休閒農場旅遊。此外,選定苗栗縣南庄鄉南江休閒農業區及臺東縣關山鎮親水休閒農業區為具國際觀光水準休閒農業區,並經輔導團隊給予診斷與分析提升服務品質;同時,輔導306家休閒農場取得籌設同意文件,其中有99家取得休閒農場許可登記證。另成立休閒農業產學合作計畫,提供77位在學青年參與休閒農場工作訓練,媒合68位畢業青年進入休閒農場就業,並辦理休閒農業從業人員培訓。96年將賡續辦理。
      持續推動森林生態旅遊,規劃16條生態旅遊遊程路線,透過本會林務局網站生態旅遊專區及舉辦181場次行銷與體驗活動宣傳,95年計有314萬人次參與;並選定遊樂區內54條步道進行環境衝擊評估、水質及空氣品質監測,確保生態旅遊地環境品質。另完成規劃東眼山森林遊樂區轉型為自然教育中心示範區。上述工作96年將賡續推動。

  2. 配合發展鄉村長宿休閒(Long Stay)事業
      發展長宿休閒事業,可活化社區經濟及提高生活品質,並可藉由國際旅客來台長宿,強化國民外交、文化交流及海外國防支援力量,對於我國社會經濟長期發展具正面效益,經行政院指定本會為協辦機關之一。為儘速營造鄉村長宿休閒適居環境,即時掌握2007年起日本二次大戰嬰兒潮出生者屆齡退休之龐大商機,本會已選定南投埔里-魚池、高雄旗山、台東知本、花蓮壽豐及台南新營等地為示範區,逐步進行軟硬體環境整備,並輔導民間成立「台灣長宿休閒發展協會」,同時,已架設日文宣導網站、編製廣告文宣,並於日本東京舉辦2場說明會。96年將配合交通部之整體推動計畫審慎規劃執行。

(二)推動生態環境永續發展

  1. 建構綠色廊道
      推動平地及海岸造林,配合獎勵與補助措施,輔導農民及農企業於休耕農地造林,發展平原綠境休閒產業;並於沿海地區之海岸保安林,進行植生復育,改良沿海地區自然環境生態景觀。95年已完成造林綠化面積802公頃,96年預計辦理650公頃。
    賡續建置及維護國家自然步道系統軟硬體設施,完成國有林步道整修120公里,擴充步道導覽網站及推廣叢書,推動步道環境優化運動、資源調查及維護管理工作。同時,辦理18次全國健行淨山等環教宣導活動,推動步道認養,參與者約360萬人次。96年將賡續辦理。
      另配合經濟部「彰化雲林地區地層下陷防治計畫」,督導雲林農田水利會執行辦理「雲林縣境高鐵沿線3公里寬範圍內公有合法水井封移」計畫,95年已完成新鑿水井7口、封填水井7口、封停水井8口、留置水井15口、渠道改善約15,500公尺。96及97年執行部分,配合高鐵通車,利用96年底灌溉斷水期施工時程之安排,將97年工作提前與96年一併發包施工,合併執行新鑿水井6口、封填水井10口、封停水井19口、渠道改善約27,000公尺。

  2. 推動生態教育活動
      為讓台灣珍貴的生態影像,以完整、系統性的紀錄片方式呈現,讓民眾認識、瞭解自己的家園,愛惜自己的土地,尊重與關愛台灣的獨特樣貌,首次舉辦台灣生物多樣性特色的「2006國家生態電影節-有影秀台灣」活動,於95年12月全台盛大展演。本次影展總計上萬人熱情參與,相關生態座談會,亦場場爆滿,已凝聚生態保育共識;上述工作96年將賡續辦理。

(三)加強國土保育復育

  1. 加強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
      為維護山坡地安全及環境綠美化,推動全方位治山防災,採治理與預防災害雙軸發展。95年計辦理土石災害防治等工程1,053處;坡地資源保育及植生綠化工程148件、上游坡地水土保持及治山防洪工程面積約182萬公頃。同時辦理土石流防災應變、宣導與避難演練,並充實疏散避難處所設備。此外,針對易淹水區域之上游山坡地及原住民族地區,實施治理復育工程計198件;上述工作96年賡續辦理。

  2. 推動國土復育
      為穩定國有林班崩塌地,抑制溪床沖刷及土砂下移,延長水庫壽命,辦理石門水庫上游集水區與大甲溪流域上游國有林班崩塌地及其區內野溪沖蝕、保育治理工程110件。此外,針對四大流域及921地震重建區嚴重崩塌地區,辦理坡面植生復育等水土保持處理工程34件。同時,加強辦理山坡地違規使用查報取締,依水土保持法裁罰867件,罰鍰金額6.56億元,移送司法機關偵辦41件,並要求違規人限期改正。96年將賡續辦理。
      針對國有林違法濫墾濫建地區,收回土地廢耕還林,處理對象為占用10年以上違法濫墾濫建願意配合拆除、廢耕者,低收入戶並加發特別救助金;占用10年以內者,逕以刑事訴訟處理。以高海拔地區、土石流潛勢區、水庫集水區、河川兩側等影響公共安全區域優先辦理,並以林班別及區塊狀方式為處理單元。目前計畫草案已經經建會核定通過並陳報行政院審核中,95年已受理69件,面積98.1091公頃。96年預計辦理800公頃。
      為加速國有林租地造林地補償收回,依國土復育策略方案暨行動計畫,本從優補償精神回歸政策面,並依據國有林地出租造林契約書約定辦理,採鼓勵、勸導方式,由承租人主動提出交還林地申請。95年已收回租地417.6公頃,核發補償金共計1.62億元。96年預定收回租地360公頃,核發補償金1.8億元。
      為防止地層下陷,研擬「彰化及雲林縣魚塭自願性休養示範計畫」,95年已於彰化等5縣(市)辦理進排水公共設施改善工程約2.8公里;並將於96年推動休養面積125公頃,改善進排水公共設施3公里。此外,針對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內已形成濕地者,於雲林縣口湖鄉規劃設置濕地生態園區50公頃,96年將另籌設嘉義縣鰲鼓及好美寮二處濕地保護區。

肆、結語

  「新農業運動」啟動雖然只有短短8個月,施政成果已逐漸顯現,最重要的是恢復農業人的信心,證明農業是深具潛力的產業,讓農業人、年輕人都有願景,引導農業朝正確的方向繼續向前邁進,逐步建構創力的農業,培育活力的農民,營造魅力的農村,發展永續的農業,達成台灣農業亮起來的總目標。

  政策目標需賴法律將之具體化並據以執行。上會期在 大院支持及同仁們共同努力下,三讀通過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制定案及農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本會期計有投資經營非中華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草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科技園區管理局組織法草案等2項制定案,以及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畜牧法、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植物防疫檢疫法等5項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計7項法案亟需 大院支持,期能在本會期優先審議通過。這些法案之制定與修正,對於防制及查緝黑心食品、提升農業競爭力、消除國際漁業組織對我國負面之評價、改善農民團體體質,及維護消費者權益與健康,均有莫大助益,確有迫切之需求,懇請 大院優先審議通過。

  以上報告,敬請

  賜予指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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