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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農業運動-擴大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

企劃處 陳祈睿

一、前 言

  食品安全是影響人體健康最直接、也最深遠的要素之一。近年來,國際間相繼發生禽流感、狂牛病等疫病,且部分農產品被檢出藥物殘留過量,以及基因改造食品(GMO)、黑心食品充斥等,一再引發生產者、流通業者與消費者之不安與恐慌,農產品的安全衛生問題,歐盟及日本等先進國家,為確保消費安全,已先後實施食品產銷履歷制度,分別預定於2008年及2010年全面實施。

  面臨當前全球化競爭、消費結構轉變的嚴峻挑戰,為使台灣農業更有活力與競爭力,且有鑑於消費者對食品衛生安全問題日益關切,要求「農產品的源頭管理與衛生安全」已成為國內外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為順應國際潮流及消費者需求,農委會自93年起,規劃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示範計畫,於95年起,將之列為「新農業運動」最重要政策之一;另配合行政院蘇院長「2015年經濟發展願景第一階段3年衝刺計畫( 2007-2009年)產業發展套案─農業產業升級轉型」計畫,擴大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保護消費者「食」的安全,讓消費者能夠吃得安全、吃得安心。

二、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之意涵

  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之定義,「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係指農產品自生產、加工、分裝、流通至販賣之公開且可追溯之完整紀錄,亦即建構從「農場」到「餐桌」之農產品所有產銷資訊資訊公開、透明及可追溯的一貫化安心保證制度(如圖1pdf),藉此可追溯農產品的生產、加工到銷售各階段之產銷資訊;亦即從農場到餐桌進行源頭管制措施,從源頭的土壤、水質,中游的農用資材安全、生產管理,到下游的農產品品質衛生安全,進行全面性管制把關動作(如圖2pdf)。

  就如同農產品的身分證,透過資訊的公開及可追溯性,讓消費者了解農產品產銷過程的所有資訊,以保證消費者所購買的農產品是安全的,安心及可信賴的,營造生產者(農民)、消費者及通路業者三贏的局面。

三、實施策略及措施

  健全之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其架構應涵括以下六大基礎架構:1.按農產品種類,建構以消費者為導向的高品質、安全食品供應鏈管理系統;2.建立符合品質管理與國際安全標準的生產標準作業模式著手,逐步建立包括生產者及其所屬農民團體、流通業者、末端零售業者等業者的產銷作業標準化與規格化模式;3.進行產銷過程透明化;4.產銷過程全面品質管理;5.建構產銷過程資訊之傳送及查詢、追溯平台;6.導入獨立公正的第三者認驗證制度。

  因此,農委會規劃完善推動架構及實施策略,包括:1.主要為制定與國際標準接軌之標準化「良好農業規範」(TGAP);2.建構履歷資訊查詢系統、3.建立公正第三者認驗證制度及相關配套措施。其主要涵蓋內容說明如下:

 (一)制定標準化「良好農業規範」

  為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農委會乃活用ISO9001品質管理、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與HACCP衛生管理制度及歐盟與日本推動GAP之精神與方法,把「制定各項農產品產銷標準作業準則及飼養衛生管理標準化作業準則」列為首要課題,希望能利用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之契機,藉由整合農委會各區試驗改良場所及國內專家學者,以HACCP食品衛生思維、風險管理之理念為基礎,統一制定在農業生產過程中,能確保農產品的食品安全性與品質,並能有效排除生產風險因素、降低環境負荷,並持續加速進行有關整合及擴大防治藥劑篩選作業進度,建立台灣版標準化「良好農業規範」(Taiwan 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s ,TGAP),提供生產者及產銷相關業者作為相關作業標準化之依據。其相關具體執行措施如下:

  1. 成立農產品產銷履歷輔導委員會及推動工作小組。

  2. 制定/增修良好農業規範並公告。

  3. 持續檢討修訂各TGAP品項所需防治藥劑試驗。

  4. 重新檢討更新植物保護手冊。

  5. 輔導農民合法/合理使用安全農藥。

  6. 加強辦理教育訓練、宣導及推廣。

(二)建構公正的第三者認驗證制度

  為建立安全農業,確保產銷履歷紀錄資訊之正確性,並證實產品本身農藥及重金屬等殘留符合國家(或輸出國)衛生標準,參考ISO、CAS、HACCP、FGMP、GSP、有機農業等之第三者認驗證機制及相關法規,制定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認驗證制度。透過第三者驗證機關,在生產過程中,派員赴生產現場抽查確認生產用藥、施肥等狀況及審查相關簿冊、紀錄內容等,以保證該產品相關紀錄資訊的可信度;同時,透過檢(化)驗等方式,分析產品是否有超出規定標準藥物或重金屬殘留,以驗證該產品本身安全性,確保產銷履歷資訊正確性。

  農委會刻正積極辦理驗證機構輔導及申請認證者見證評鑑對象之媒合事宜,加速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驗證機構之認證作業進度。另為提升全國農產品檢測能量,積極規劃設置地區性檢驗中心。

  1. 輔導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機構通過認證。

  2. 規劃設置農漁畜產品區域檢驗中心。

(三)建構透明化農產品產銷履歷資訊查詢系統

  資訊化乃產銷履歷農產品成果展現之主要手段,農委會已建置「台灣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使消費者可於網站查詢具產銷履歷農產品生產及檢驗資訊,並陸續辦理相關資訊化教育訓練,輔導農產品經營業者將相關產銷資訊資訊上傳至資訊系統;同時協助賣場建置資訊查詢設施與環境維運。另規劃建置「農業易購網」(ezbuy),提供產銷履歷農產品的促銷活動、熱門農產品之網路銷售及實體通路(賣場、超市)等資訊,使消費者可透過網路購買優質之台灣農產品。其相關措施如下:

  1. 規劃建置產銷履歷核心資訊系統。

  2. 建置、維運農漁畜產業產銷履歷管理資訊系統。

  3. 辦理農漁畜產銷履歷資訊化推廣訓練。

  4. 規劃產銷履歷資訊化追溯平台。

  5. 輔導建置賣場資訊化查詢環境。

  6. 建置「農業易購網」。

四、其他相關配套措施

(一)組織面:

  擴大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係「新農業運動」之重要指標,本會各單位(機關)乃積極推動辦理,除定期每月提農委會主管會報報告各單位(機關)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之進度、遭遇困難並協調解決外,並成立下列組織,並利進度掌控:

  1. 成立輔導委員會:
    由農委會督導副主任委員擔任召集人,農委會農、漁、畜各相關單位及附屬機關之主管(首長)為成員,定期召開會議,負責規劃、建立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及相關業務推動。

  2. 成立工作小組:
    於前述輔導委員會下增設「工作小組」,由農委會企劃處處長擔任召集人,農委會農、漁、畜各相關單位及附屬機關之副主管(首長)為小組成員,定期召開會議,就主管會報及輔導委員會決議事項積極落實辦理外,並負責農委會各相關單位(機關)業務之協調、聯繫與每月執行進度追蹤檢討,並將該結論提送各月份主管會報報告。

  3. 成立產業推動小組及跨領域小組:
    除農委會農糧署、漁業署及畜牧處各主管農、漁、畜各產業分別成立產銷履歷推動小組,針對該產業進行相關輔導及推廣事宜,以加強橫向聯繫;另資訊化建置輔導、農民團體輔導訓練、動植物病蟲害防治、動植物用藥之檢驗與檢驗機構輔導及國際行銷等均屬跨產業性質,分別由農委會企劃處、輔導處、防檢局、藥毒所及國際處邀集各試驗改良場所加強橫向協調,以利產銷履歷制度後續推動。

(二)法制面

  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短期內尚可以行政命令推動,惟落實本制度必須強制公開農產品產、製、銷所有流程資訊,涉及對於人民權利義務之限制,須以法律規範。因此,將來若擬全面實施,應完成立法等法制相關作業,方為長久之計。

  目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業於96年1月29日經總統公布,提供農委會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之法源依據,為我國農產品安全管理開啟新頁。目前農委會刻正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研訂「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管理辦法」及「農產品驗證機構管理辦法」,以有效規範實施產銷履歷制度之特定農產品項目、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產銷作業基準、操作紀錄項目、資訊公開與保存、驗證基準、標示方式、有效期間及驗證機構相關管理措施,期完備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

五、近3年來推動成果

  農委會自93年試辦農產品產銷履歷以來,已規劃完善推動架構及實施步驟與程序,主要為制定與國際標準接軌之標準化「良好農業規範」、建立公正第三者認驗證制度及建構透明化農產品產履歷資訊查詢系統等三大範疇,其相關推動成果包括:

(一)制定標準化「良好農業規範」(TGAP)方面

  農委會各產業主管單位(機關)已完成米、蝴蝶蘭、茶葉、有機產品、水果、蔬菜、畜禽產品、漁產品等102品項標準化「良好農業規範」之制定及公告事宜,目前刻正辦理後續資訊化、推廣與輔導事宜。未來將持續檢討增訂TGAP品項,以滿足消費者、零售業者及外銷業者之需求。

(二)建構公正的第三者認驗證制度方面

  為建立與國際標準同步之農產品產銷履歷認驗證制度,導入公正第三者認驗證制度,陸續公告「農產品產銷履歷委託認證實施要點」、「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管理作業要點」及「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機構認證規範」等行政命令,評選出農委會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之驗證識別標誌(如圖3pdf),並於95年9月12日委託「全國認證基金會」辦理農產品產銷履歷認證業務,自12月7日起開始受理驗證單位申請認證,若認證作業順利的話,農產品產銷履歷第一家驗證機構,可望於96年6月份開始運作。

  為減輕農民負擔,農委會於輔導推動認驗證體系初期,將視實際需要,針對驗證機構認證費用及其所需相關檢驗設備等酌予補助。未來在驗證機構未正式成立前之過度期,農委會仍將積極妥適因應,除對產品嚴加把關外,亦將加速協助驗證單位充實設備及人力,儘速建置符合認證規範之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機構辦理相關驗證業務。

(三)建構透明化農產品產銷履歷資訊查詢系統方面

  農漁畜各產業主管單位(機關)業已輔導約200個農業產銷班、合作社場及相關農民團體依標準化「良好農業規範」進行生產管理及資訊化作業,建置完成「台灣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讓消費者能迅速查詢具產銷履歷農產品相關資訊,提昇消費者對產銷履歷的台灣優質農產品之信賴,以塑造台灣優質農業品牌形象。

六、未來展望

  農委會於95年6月29日提出「新農業運動」施政藍圖,並規劃3年內讓消費者在都市地區之量販店、連鎖超市買得到有產銷履歷的農產品,並規劃外銷農產品與歐、日同步實施,於2015年達成全面實施產銷履歷為終極目標。

  未來農委會將積極推動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透過資訊的公開及可追溯性,讓消費者了解農產品產銷過程的所有資訊,以保證消費者所購買的農產品是安全的、安心及可信賴的。加強推動與國際接軌之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促使台灣農業建立優質、安全、穩定之產銷供應鏈,可提昇我國農業全球競爭力,促進農業轉型升級。再者,透過產銷履歷制度之推動,將能有效區隔國產農產品與走私農產品,創造農產品附加價值。故推動可追溯化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乃符合國際潮流及社會大眾之期待,規劃建置的公正第三者認驗證制度,可促使消費者對產銷履歷產品更具信心,國內外消費者也都能安心享用安全、優質的台灣農產品,奠定台灣農業永續發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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