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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93~95年)稻穀收購及公糧推陳情形

農糧署糧食儲運組 林傳琦.張韻如

壹、前言

  政府自民國63年起,每年按保證價格收購農民稻穀,以維護農民收益,並掌握安全存糧。另自91年起,依據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承諾,每年由政府進口94,068公噸糙米,納入公糧處理。公糧用途除供為安全存糧及供應軍糧、專案糧、學校午餐食米、機關糧、釀酒糧、米製品加工原料外,遇有市場供應不足及糧價異常波動時,則適時、適量釋出,以調節市場供需。另為發揚我人道救援精神,除每年提撥部分庫存公糧辦理國外糧食人道援助外,亦無償提供公糧食米,協助各縣市政府因應災害救急與濟困之需。

貳、近3年(93~95年)公糧稻穀收購情形

一、現行公糧稻穀收購制度

  (一)現行稻穀收購價格區分三個階段,各具支持農民所得及穩定市場價格與供需之政策目標,其中計畫收購主要功能為增加稻農收益,輔導收購著眼於穩定市場價格及供需,餘糧收購則係支持市場價格,避免低於直接成本,保障農民基本收益。

  (二)目前每公頃收購數量為第1期作計畫收購1,920公斤,輔導收購1,200公斤,餘糧收購3,000公斤,合計6,120公斤;第2期作計畫收購1,440公斤,輔導收購800公斤,餘糧收購2,360公斤,合計4,600公斤。每公頃合計收購數量與稻作平均產量相較,已相當於全量收購,對於穩定市場穀價及照顧稻農生活均發揮極大效果。

  (三)現行稻穀收購價格為每公斤稉穀計畫收購21元,輔導收購18元,餘糧收購16.6元,加權平均18.24元,高於近5年(90~94年)加權平均之每公斤稉穀直接生產成本(14.31元)及總生產成本(17.03元),可適度保障農民收益。另秈穀收購價格較稉穀每公斤各減少1元。

二、近3年公糧稻穀收購情形

  (一)93~95年合計收購公糧稻穀數量為71.89萬公噸(平均每年收購24萬公噸),其中計畫收購57.91萬公噸(占80.6%)、輔導收購13.29萬公噸(占18.5%)、餘糧收購0.68萬公噸(占0.9%)(表1 DOCX / pdf / odt),與前 3年(90~92年)合計收購數量130.84萬公噸(平均每年收購43.6萬公噸)相較,減幅約45%,其主要原因為:(1)政府輔導低產稻田辦理休耕、轉作績效顯著,近3年平均稻作面積25.64萬公頃,與前3年平均30.35萬公頃相較,每年約減少4.71萬公頃。(2)92年第2期作起增辦餘糧收購措施,有助市場交易信心,並有效提振市場糧價,致農民繳交公糧意願相對降低。(3)擴大良質米生產輔導措施,辦理稻米品質競賽,帶動吸引良質米流向自由市場。

  (二)93~95年合計支付農民收購價款146.37億元(年平均48.8億元,表2 DOCX / pdf / odt),與前 3年(90~92年)合計收購價款支出262.02億元(年平均87.3億元)相較,減幅約44%。

三、近3年公糧稻穀收購政策效益

  (一)基於公糧稻穀收購制度具提振市場糧價效果,及輔導稻米產業結構調整已發揮預期成效,近3年每公斤稉穀平均價格19.04元,與前3年平均17.71元相較,每公斤增加1.33元,經以近3年之年平均稻穀產量148.6萬公噸估算,稻穀價值增加近20億元。

  (二)按收購價格與平均市價之價差估算,近3年收購稻穀數量可直接增加農民收益約18.57億元,另因辦理公糧收購,減少市場流通量,可有效提振稻穀市價,倘按提高市價每公斤1元保守估算,約可增加農民收益44.58億元,合計近3年至少增加農民收益63.15億元。

四、調整公糧稻穀收購政策之規劃構想

  (一)為因應WTO杜哈新回合農業談判仍將大幅削減農業補貼情勢,經考量國內稻米產業永續發展需求,本署刻正預為規劃稻穀保價收購制度調整構想(稻米直接給付措施),期將照顧稻農生活之做法,在適當時機由保價收購調整為符合WTO規範之現金直接給付方式。

  (二)前項稻米直接給付措施尚處規劃階段,當再廣納各界意見,以不影響稻農所得及避免誘導稻作增產為前提,研訂合理之稻米直接給付標準,以確保稻農收益。是項直接給付推動期程,將視WTO杜哈新回合農業談判進程及協議內容,修擬整體規劃及審慎評估辦理時機,再陳報行政院核定。

參、近3年公糧稻穀推陳情形

一、現行公糧推陳具體作法

  (一)目前政府收儲公糧除供為安全存糧外,並積極規劃各項銷售管道。當年之新期食米供應軍糧、專案糧、學校午餐食米、機關糧等主食用途,或於市場供應不足時,適時、適量釋出以穩定供需。對於儲存期超過1年以上者,撥售釀酒糧及加工用米,儲存超過3年,品質較不宜供做食用者,撥做飼料用米或鼠餌使用。

  (二)另為發揚我人道救援精神,除每年提撥部分庫存公糧辦理國外糧食人道援助外,亦無償提供公糧食米,協助各縣市政府辦理天然災害救助及扶助國內弱勢族群,以因應災害救急與濟困之需。

二、近3年公糧銷售及國內外糧食援助情形

  (一)近3年各年公糧實際銷售數量,經折算糙米為93年293,012公噸,94年305,872公噸,95年308,199公噸。各項銷售管道中,釀酒、米製品、飼料米等用途平均每年約佔四~五成;軍糧及專案糧每年近1成;學童午餐食米及標售市場、良質米銷售等調節民食用途,平均每年約占四~五成。

  (二)另近3年無償提撥國外糧食援助部分,受限於我國外交困境,配撥數量呈逐年減少趨勢,其中93年為68,360公噸,94年為30,761公噸,95年為23,870公噸,近3年約減少65%。

三、公糧推陳改善措施

  (一)公糧撥售主食用途之項目包括軍糧、專案糧及調節民食(含學校午餐食米、標售糧、良質米銷售)等,其中軍糧、專案糧及學校午餐食米係供應國軍、受刑人及國中小學童食用,受國軍兵力精簡及食用者為特定對象影響,銷售量不易成長(每年約5萬公噸),且有逐年減少的趨勢;標售糧因直接將公糧釋出至國內市場,對市場價格衝擊較大,致釋出時機及數量需更為審慎,且釋出數量直接取決於當時市場的供需狀況,不易經由行銷及客服行為改變。

  (二)為加強公糧推陳,降低公糧庫存量,近期本署除特別加強對申購單位之服務,以穩定經常糧撥售數量外,並積極辦理各項對國內稻米市場衝擊較小及可增加稻米消費量之業務,其具體措施如下:

  1. 加強對申購單位之服務,穩定經常糧撥售數量
    (1)擴大軍米直接運送服務,由原3,000公斤以上之供補點才由本署直接運送之做法,93年起擴大到2,000公斤以上之供補點,即由本署運送。同時每年定期與軍方辦理軍米供補會談,解決軍米供補相關問題。另與國防部簽定「糧食緊急支援協定」,提供軍方緊急時期糧食之供應。
    (2)建立機關糧、學午糧網路申購系統,自92年11月起提供各機關學校上網下載申請表單及網上申請、查詢,便利機關學校快速申辦及取件。另於學校申購學午糧時,增加申購單位意見調查服務,俾隨時掌握申購單位之需求及意見,適時檢討改進。

     

  2. 合理調降釀酒糧銷售價格
    原上等酒糧(最新三期米)撥售價格每公斤29.8元及陳米酒糧(四期以上)每公斤20.6元,均高於市場價格,自93年1月起,為維繫銷售數量,改按市場價格及稻米期別新舊訂定合理價格。

     

  3. 與合法飼料廠簽約供應飼料用米
    93年起,針對儲存超過3年,品質較不適直接供食用之陳米,公告開放合法飼料廠申購撥售飼料用米,並加強防弊措施,防止飼料米流作他用。

     

  4. 辦理糧食人道援外,發揮人道救援精神,平衡國內糧食供需:
    近3年受限於我國外交困境,糧食人道援外配撥數量逐年減少,惟是項業務對平衡國內稻米供需、提升我國國際形象及公糧推陳等,均具正面助益,因此,本署仍將持續推動辦理。

肆、結論

  水稻為國內最重要農作產業,其兼具糧食安全、農村經濟發展、社會安定、生態保育及文化傳承等多項重要功能,因此,維持國內稻米產業永續發展及維護稻農權益,向為本署施政重點。

  現行公糧稻穀收購制度對穩定市場糧價及照顧稻農生活深具成效,因此,在稻米直接給付措施尚未啟動實施前,本署仍將爭取預算賡續辦理,以落實照顧稻農生活之美意。至所收儲公糧用途,除按現有銷售管道續供優質軍胥民食及扮演糧價波動緩衝機制外,本署亦將戮力拓展其他推陳可能,發揮收儲公糧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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