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非都市土地作休閒農業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及變更編定審查作業要點修正簡介

輔導處 夏聰仁

壹、前言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於95年2月20日修正發布施行,作為推動休閒農業之主要法規依據,隨即於95年間陸續配合修正該辦法之相關作業要點。此期間非都市土地作休閒農業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及變更編定審查作業要點,各休閒農業相關機關、團體、中央相關部會針對本要點之執行情形提出相關意見,為因應休閒農業之發展時程、提升休閒農業之政策規劃功能,爰擬具「非都市土地作休閒農業使用興辦事業計畫及變更編定審查作業要點」修正草案,並慎重再徵詢相關單位表示意見後,於本(96)年4月13日以農輔字第0930051083號令發布實施。

貳、本審查作業要點之重要修正情形 DOCX / pdf / odt

參、結語

  本次本作業要點之修正,主要為配合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修正申請籌設與土地變更編定併同提出時免附籌設同意函與經營計畫書之規定(第三點);核發興辦事業計畫許可時需於許可函敘明之事項(第四點),以及修正對未經申請擅自先行變更違規使用之農場,其執行程序之規定(第七點)等,期望藉簡化休閒農場申請設置作業流程,對有意投入休閒農業之農民,在其完成休閒農場經營計畫審查及通過籌設後,辦理休閒農場興辦事業計畫或土地變更編定時,能因本要點之修正,促使取得許可登記證之程序更加順利。

附件:非都市土地休閒農場興辦事業計畫審查表 DOCX / pdf / odt  

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
  • 回上一頁
  • 96-06-27:12,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