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區

新農業運動-發展有機農業

農糧署農業資材組 林銘洲

壹、前言

  有機農業涵蓋優質、安全、休閒、生態農業四大領域,具有生產、生活及生態之特性,為三生一體之產業,在國人生活品質日益提高,追求健康的消費及重視環境保護下,強調優質安全的有機農產品,將會蓬勃的發展。

  依據「國際有機農業運動聯盟」出版之2006年世界有機農業(The World of Organic Agriculture)資料,全球有機農業面積已達3,150萬公頃,較2005年2,645萬公頃增加505萬公頃,成長率達19%。同年國內有機農業面積1,708公頃,較前一年1,335公頃增加373公頃,成長率達27.94%。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已於本(96)年1月29日令公布,將有助於國內有機農業正面的發展,在此同時,政府部門更應有積極的作為,促進國內有機農業發展,以創造生產者、通路業者及消費者三贏之局面。

貳、國內有機農業發展現況

  台灣地區有機農業之啟萌,可溯自86年度訂定「有機農產品標章使用試辦要點」,由農委會各區農業改良場負責辦理驗證及標章核發等工作,其認驗證制度發展歷程,詳如表1 DOCX / pdf / odt

  迄95年12月底止,農委會已認證「國際美育自然生態基金會」、「台灣省有機農業生產協會」、「慈心有機農業發展基金會」及「台灣寶島有機農業發展協會」等四家驗證機構,辦理有機農產品驗證,驗證合格農戶898戶,驗證面積1,708公頃,包括水稻704公頃、蔬菜378公頃、果樹207公頃、茶樹71公頃及其他作物348公頃(如表2 DOCX / pdf / odt)。

參、目標與策略

一、目標

  (一)97年擴大有機農產品驗證面積至3,000公頃(如表3 DOCX / pdf / odt)。

  (二)研發有機農業生產技術及資材,提供農友參考採行。

  (三)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規定,研訂相關子法及進行國際有機認驗證體系同等性之評估分析。

  (四)輔導農友與通路建立產銷合作機制,加強通路有機產品抽檢,透過廣宣活動增進消費者認知。

  (五)輔導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團體或法人等單位,申請認證及辦理有機農產品驗證工作。

二、策略

  (一)推動有機農產品集團區栽培,並先行選定花東縱谷推動有機蔬果生產、有機米專區及有機村,以擴大有機農業經營面積。

  (二)加強有機農產品生產技術及資材之研發,邀請學者、專家組成「有機農產品生產技術服務團」,提升有機農產品生產技術。

  (三)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授權,訂定「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草案及「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草案,以建全有機農產品管理制度。

  (四)舉辦生產者、通路業者及消費者研習活動,加強教育消費者宣導,拓展有機農產品行銷輔導。

  (五)訂定年度有機農產品抽驗及後續作業流程,加強田間及市售產品抽驗,落實有機農產品品質安全監測。

  (六)並推動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制度,並與有機商店及現代化賣場建立契約供銷合作機制。

肆、96年度實施方法

一、擴大有機農業生產

  (一)輔導農友辦理有機農產品驗證

  邀請各縣市政府、公所(農會、合作社場)主辦人員及有機農友,舉辦6場次有機農糧產品驗證說明會,促使基層人員,瞭解有機農業法規、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相關驗證規定及程序。

  (二)推動有機作物集團栽培

  為擴大有機作物栽培面積,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及避免有機農田受臨近慣行田區污染。繼續輔導94年度9處及95年度6處之有機作物集團栽培區,其中9處已通過驗證,面積241公頃(如表4 DOCX / pdf / odt),6處驗證中,96年度預定新增設置6處,面積100公頃。

  (三)編印有機蔬菜、果樹、雜糧等栽培技術常見問題推廣手冊,分送有機農戶參考。

  (四)經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辦理生產者現場查核,符合規定者,補助驗證農戶土壤、水質及產品檢驗費,以減輕有機農戶的負擔。

二、研發有機農產品生產技術與資材

  為研發有機農產品生產技術與資材,已積極投入建立土壤、作物品質及安全之有機農耕法肥培管理策略與輪作制度的安全操作模式;研發有機農田土壤肥力即時診斷推薦施肥技術;合理施用有機質肥料資源,確保有機農產品品質及土壤環境品質,篩選具有抑菌效果之天然植物性有機資材,進而研發出最有效的施用方式,用於解決有機栽培病蟲害防治問題;探討適合防治有機農田雜草之有機資材及推廣用量,降低有機農田雜草防治成本,提升有機農產品市場競爭力;整合葉菜類、毛豆、番茄、鳳梨、甘藷、草莓、胡瓜等有機作物栽培適栽品種、土壤肥培管理、推薦施肥、病蟲害防治及雜草防治等技術,並撰寫各類作物之有機栽培指導手冊,提供農友參考。

三、建構有機農業認驗證管理體系

  (一)訂定有機農產品相關規範

  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五條第二項及第六條第二項之授權規定,分別訂定「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草案及「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草案,並預定於本(96)年7月底前公告實施。

  (二)進行國際有機認驗證體系同等性之評估分析

  因應建立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制度之需,先行蒐集目前之進口有機產品主要產地國家之有機農業法規、有機認驗證規範及生產基準等相關資料,俾與我國有機農業法規、認驗證規範及生產基準等進行同等性分析。

四、輔導拓展行銷通路及消費者推廣教育

  (一)輔導拓展行銷通路

  1. 舉辦有機農產品產、銷業者研習交流活動、強化有機農業全球資訊網功能、輔導有機農戶使用有機農產品驗證標章,建立聯合行銷組織等措施。

     

  2. 定期發行有機農業電子報,蒐集並刊登與有機生產、有機消費等相關之網頁,提供驗證合格有機農友及有機相關商家之資訊,維護有機論壇園地及刊登有機農業活動,增進有機農產品行銷機會。

  (二)消費者推廣教育方面

  舉辦消費者認識有機農業暨有機農場體驗活動,促進消費者瞭解有機農產品生產方式及如何選購有機農產品,強化其認知,以增進活動計畫之預期效果。推動有機農業種子志工研習營,藉由有機農業種子志工的推動,強化有機生產者、流通業者、消費者之有機農業知識及態度,並讓有機生活觀念普及化,將有機消費理念推展至社區,成立有機生活研習站與有機生態村,擴及生活文化與自然生態的面向,並建立起有機農業推廣志工人才庫,奠定永續農業的根基。

五、有機農產品品質監測

  依據有機農產品抽檢及後續作業流程,有機農產品田間採樣標準作業程序,辦理田間及市售有機農產品抽檢950件,不符規定者予以輔導教育改正與查處。

六、提升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驗證績效

  (一)落實有機農產品輔導小組功能

  1. 定期召開有機農產品作物類驗證輔導小組會議審議相關認驗證議案。

     

  2. 辦理輔導小組委員赴驗證機構督導及實地查核工作。

  (二)有機驗證機構績效考評

  訂定有機驗證機構績效考評項目,按季實施評核,以提高驗證機構執行計畫績效,確保有機農產品品質。

七、推動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

  (一)訂定有機作物良好農業規範(TGAP)

  由農糧署洽農委會所屬各區農業改良場訂定有機農產品良好作業規範,迄96年4月已公告有機米、茶、香蕉、柑橘類、番石榴、楊桃、釋迦、鳳梨、鳳梨釋迦、木瓜、紅棗、百香果、紅龍果、草莓、短期葉菜類、結球葉菜類、茄科作物、瓜菜類、黃秋葵、蘿蔔、山藥、甘藷、芋頭、馬鈴薯、胡蘿蔔、牛蒡、竹筍類、玉米、大豆、花生、洋蔥、印度棗及蓮霧等33品項有機農糧作物「臺灣良好農業規範(TGAP)」生產規範及作業相關圖表。

  (二)選定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示範農戶

  透過各縣市政府選定配合意願高之合作通路廠商,並以其上游供貨有機蔬果農場作為產銷履歷示範對象,供貨農場以有機集團區、大面積農戶、栽種生長期較長之作物等原則,作為優先推動之對象,預定選定40家有機驗證農戶,面積80公頃。

  (三)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TGAP講習與資訊系統操作輔導

  1. 辦理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驗證TGAP講習5場次及產銷履歷資訊化講習3場次。

     

  2. 由協力廠商負責教導輔導員及示範農戶熟悉「有機農產品產銷履歷資訊系統」操作方式。

伍、結語

  發展有機農業,除可生產安全、優質的農產品供應市場外,亦可降低因農業生產對環境污染之衝擊。「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已於96年1月29令公布,農委會亦訂定「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驗證管理辦法」及「進口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農產加工品管理辦法」(草案)等規範,以建立完善之有機農產品認驗證管理制度。政府部門將加強與學術機構、民間團體合作,讓有機農業理念普及於生產者、消費者、通路業者及社會大眾,以達「有機生活-健康保證」願景。

本網站刊載之「農政與農情」其所有內容,包含文字、圖像等皆可轉載使用,惟須註明出處。
  • 回上一頁
  • 96-07-05:17,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