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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恩惜福不遺棄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統計主任 蕭麗香

  新聞報導安養院的奶奶,老淚縱橫的哭訴著:「我的孩子已經四年多沒來這兒看我了,我不求什麼,只想能孩子見一面就好...」。電視機前的小女孩好奇的問:「爸爸,為什麼那個奶奶會住在那裡?」,爸爸回答著小女孩說:「因為那個奶奶的小孩都要上班,沒時間照顧奶奶,所以奶奶就住在安養院。」,小女孩又問:「那爸爸、媽媽也在上班,為什麼阿嬤不去住那裡?」,媽媽趁機教育小女孩:「因為爸爸、媽媽捨不得阿嬤去住安養院,所以請人到家裡來照顧阿嬤,這樣我們天天都可以看到阿嬤啊!」;小女孩似懂非懂的點點頭說:「哦!我知道了,現在爸爸和媽媽照顧我,等我長大以後也要孝順爸爸、媽媽和奶奶;老師說,羊咩咩跪乳,要懂得反哺之恩喔!」。專業主播繼續報導著下一則新聞,一位年輕未婚女子懷孕,在某醫院產下一名女嬰,為避人耳目,趁院內醫護人員不注意時,留下育嬰室內的嬰兒自行離去,從此音訊不明。這時,聽見小女孩對媽媽說:「媽媽,謝謝您!沒有丟下我...」,只見媽媽好氣無力的回答:「我不是未婚生女啊!」。

  面臨都市化所衍生青少年問題、婚姻暴力與受虐兒問題、人口老化養護及照顧等問題,人們往往不知不覺觸犯了刑法第二十五章所規範的遺棄罪。根據統計,近5年(91-95年)臺灣地區各地方法院檢察署新收遺棄案件,平均每年約640件;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人數,平均每年54人,平均起訴率6.24%,緩起訴處分人數年平均16人,不起訴處分人數平均每年644人,占終結人數之比率為74.4%,不起訴處分理由中,近九成為犯罪嫌疑不足。

  家庭幸福是社會福址的根基,家庭教育更關係著社會教育的成功與否。每個人呱呱墜地以後,便受到家人無微不至的呵護,及至學齡時便接受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而歷經快速的工業化和都市化的過程,僅管價值觀已轉變為強調個人自由,但也不能違反孝悌倫常,畢竟「老之將至」無人倖免,更遑論是千載難逢的緣起,才能相聚成為一家人。因此,我們應懷著感恩惜福的心,照護子女、孝順父母,不遺棄至親,為營造家庭幸福共同努力,讓充滿了愛的社會更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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