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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物資經濟動員準備演訓-糧食動員準備測驗演習」辦理情形與檢討

農糧署北區分署 李淑貞

一、前言

  民生之外無國防,國防之外無民生,糧食問題影響國民生計與國防戰力,不論平時與戰時,民生與國防密不可分。「糧食動員」結合糧食管理機關與當地縣(市)政府機關、軍方及農會等全國性防救災害協調機制,整合糧食救災、救援、救護等相關國家和民間資源,配合物資與經濟動員準備工作,並藉業務演習,提昇緊急應變能力,落實年度糧食動員準備計畫,有效達成糧食動員任務。

  農糧署北區分署(以下簡稱本署北區分署)為善盡糧食安全維護職責,提昇糧食緊急動員應變能力,落實消防救護等災害緊急應變作業,依據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經濟部96年物資經濟動員準備方案、糧食動員準備計畫等,實施本項動員準備測驗演練。本(96)年度糧食動員準備演練,於8月29日假本署北區分署(以下簡稱本分署)及桃園市農會國際路倉儲區舉行,農糧署游副署長勝鋒擔任統裁官,同時邀請當地縣政府、後備指揮部、警察單位、中華電信公司、台灣電力公司、台灣區米穀工會同業公會、台灣省米穀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及轄區米穀商業同業公會等人員參觀指導,本署各分署及辦事處均派員觀摩學習。此次演習,由經濟部研發會魏副執行秘書士綱擔任領隊,率同行政院動員會報、國防部後備司令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7位督導官指導、評核。

二、演習實施方式及內容

(一) 演習方式

  本次演習構想為當戰事或緊急災害發生時,可能為單一事件,也可能是同時發生,為使參演人員有更深刻印象,以自編、自導、自演,並以實員、實物、實作配合高司演習之辦理方式。

(二) 演習內容

  演習項目共有10項,在實際的戰爭中,各種狀況可能同時發生,也可能先後發生,為利觀摩,各項突發狀況之處置以分解動作逐項演練。

  1. 指揮所開設
    糧食動員緊急應變指揮所,乃動員時期發號命令中心,開設目的在迅速統合糧食物資支援機制,支援前方作戰。本項演練處置重點為,於接獲上級指示國家進入緊急狀態,實施全國總動員時,應立即召集編組人員進駐指揮所,各編組人員迅速展開應變作業,架設對外聯繫通信器材、檢視各類表報資料、通知轄內各委託倉庫檢查存糧及加工設備、並接受當政府配售站申辦食米撥售作業。

  2. 戰時辦理食米申購、撥售作業
    戰時人民購糧不易,為防止人民大量收購糧食囤積,必須由當地縣(市)政府定量配售,以免造成社會之不安。依據「民生必需品短缺時期配給配售實施辦法」規定,當地縣(市)政府必需設置民生品配售站,派員備妥公函及戰時民生必需品配售申請表,向指揮所提出申請,經審核後開具糧食出倉單,由縣政府人員持向指定撥糧之委託倉庫領糧。

  3. 糧食調配突發狀況應變之處置
    演訓目的在於檢驗平時資訊蒐集、規劃、訓練及與他單位協同作業之縝密與完備,以備戰時能即時應變,發揮最大之戰力,分為二部份演練:
    (1)戰時當轄內當某一縣市糧食不足,請求分署支援糧食,本分署依所掌握之委託倉庫存糧及動態資料,辦理供糧作業,並緊急徵調車輛,協助運輸作業。
    (2)戰時民生必需品極度短缺,政府需嚴格管制,本分署於接獲檢舉民眾囤積食米高價販售,隨即會同有關單位查察,及時化解危機。

  4. 遭受空襲時疏散避難處置
    由於敵機或飛彈來襲時間短暫,因此疏散動作必須迅速確實,一旦空襲警報立即停止辦公,關閉電源,人員攜帶重要文件及作業用品進入防空避難室。空襲警報解除後,迅速清理、修護損害情形,並移至預備指揮所繼續執行任務。

  5. 戰時指揮所遭受破壞預備指揮所開設
    假設本分署辦公廳舍因遭敵機轟炸毀損無法作業,為持續指揮轄區糧食供撥作業,將指揮所移至桃園市農會國際路倉儲區預備指揮所,除快速架設通訊網,保持通訊系統對內、外暢通外,並即通知相關單位繼續執行糧食動員任務。

  6. 戰時國軍部隊糧食緊急支援撥糧之處置
    「三軍未發,糧草先行」古有明訓,若戰爭時期國軍作戰部隊無法補給食米,將嚴重影響國軍部隊戰力。戰時軍隊的調度需配合戰情機動調遣,為應戰況需要,應秉持彈性、務實、安全、迅速等原則,完成國軍撥糧作業。

  7. 碾米加工廠電力中斷之處置
    戰時碾米加工廠供電系統遭受破壞中斷電力,致加工廠無法正常運作,若屬大區域停電,且短期內無法修復供電時,將啟動發電機供電;若屬農會加工廠外線電力設備損壞,則請求電力公司檢查搶修處理。本次演練電力中斷經農會加工廠內部檢修電力設備無損壞,並請求台灣電力公司派員修復確保供糧無虞。

  8. 飢民、暴民搶糧之處置
    戰時糧食的防護工作至為重要,除應確實盡到確保公糧的安全外,需與軍警單位訂立支援協定,以確保公糧的安全。由於戰時食米以供應軍糈為優先,民糧採行配給管制,民生物資的供給時有間斷,造成人心浮躁。演練狀況乃警備人員巡視倉庫時,發現民眾駕駛小貨車潛入倉庫,企圖偷竊糧食,經警備人員通報,採取適當的反制措施,並通知警察單位支援,協同警力制伏歹徒。

  9. 爆裂物之處置
    糧倉巡邏人員巡視倉庫時,發現疑似爆裂物,立即在適當距離實施警戒封鎖現場,防止其他人員進入,並通知員工撤離,完成消防救護準備,並即向警方報案請求支援,即時化解危機。

  10. 糧倉遭空襲起火之處置暨傷患救護
    當糧食倉庫遭敵機空襲,為避免災情擴大,必須緊急運用平時熟練消防知識迅速控制火勢,首先緊急消防滅火,移除糧食物資及設備,並迅速聯繫消防隊支援。

三、演習籌備情形

(為全力達成上級交付任務,本分署除多次召集會議,籌劃全盤演習計畫,並多次舉行預演,辦理情形如下:

(一) 他山之石,進行標竿學習

  糧食動員演習係每年由農糧署北、中、南、東各區分署或所轄辦事處輪流辦理,95年物資經濟動員準備-糧食動員準備演訓係由東區分署宜蘭辦事處辦理,本分署特前往請益,透過深入訪談及資料蒐集,快速吸收學習。此外,亦派員觀摩學習本(96)年台灣中國石油公司桃園煉油廠舉辦演習。

(二) 跳脫窠臼創新思維

  糧食動員演習歷時多年,經比較歷年演練項目內容及相關書面資料,其相似度指數極高。本分署考量時代在變、現代化事務設備亦不斷更新,如何掌握時代脈動,並以迅速、安全、彈性、務實原則,辦理動員時期食米調撥作業,當更能符合時代需求。因此為應戰時緊急需求,除訂定動員時期撥售食米作業流程,以彈性作業完成食米申購撥售作業外,更高度運用傳真機及電腦工具,與相關單位進行聯繫。

(三) 強化戰時突發狀況應變力

  本次演習除於本分署開設指揮所完成戰時編組外,並同步成立轄區台北、新竹、苗栗辦事處指揮所,切實加強戒備;此外,為突顯本分署對糧食存量掌握、靈活調度、及化解危機能力,將糧食調配突發狀況應變之處置納入演練。

(四) 成立工作小組

  本項演習涉龐大行政作業,有賴各單位人員齊力合作以克其功,特成立動員準備演訓工作小組,由分署長擔任小組召集人、副分署長擔任副召集人,其成員則由各相關單位主管組成,辦理本項演訓之規劃、協調、人員調派、工作分配、及進度掌控等相關事宜。工作小組計召開4次工作會議,此外,亦多次召開非正式會議,就相關事宜反覆討論,使籌備工作更為週延及縝密。

(五) 業務分工各司其職

  鑑於本次演習為本分署重要業務,為利演練業務順利進行,復於原已成立之工作小組之下,依業務性質分為公關組、採購組、總務組、文書組、演訓組等5組。由於各組應辦理工作分工明確,相互支援,發揮團隊合作精神,各項演練工作都能順利進行。

(六) 與支援單位訂定支援協定

  為發揮警民統合力量,達成災害搶救支援之任務,以維護國家糧食資源安全,減少國家財產及人員損失,特與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消防局等單位訂定支援協定。支援範圍包括本分署辦公室、桃園政府倉庫、桃園縣各公糧委託倉庫。此外,依據本次演練各種狀況,請求聯勤第三地區支援指揮部北部地區補給庫、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察第五隊(台北組)、桃園縣後備指揮部、桃園縣政府、桃園市衛生所、台灣電力公司桃園區營業處、桃園市農會等機關單位支援協助。

(七) 擴大參與多次預演

  為使各支援單位熟悉演習各項作業之處置,俾演習順利進行,全體總動員密集進行演練,共計辦理5次預演,每次預演結束,都會針對各種狀況,如人員走位、動線安排、場景的轉換與連接、場地佈置、劇情舖陳、文宣物品之設計及數量、來賓接待等細節,重新思考反覆修改,以增益演練之流暢度及熟悉度。

(八) 長官親自督導及全員參與

  本分署蔡分署長對本次糧食動員演習十分重視,親自率員觀摩與主持工作小組會議、全程參與預演、並多次與同仁討論修訂演習腳本內容,將本次演習訴求-創新、迅速、安全、彈性、務實,充分反映於各項演練。更藉由全員參與,讓同仁學習大型活動的運作經驗及團隊精神。

四、督導官檢討與講評

  本次演習過程緊湊,參與人員個個精神抖擻,動作敏捷、演練過程逼真,不管是靜態的書面資料或是高司演習,均充份展現本分署已建立完善的區域聯防機制;此外在糧食運銷、存糧管控方面也有很好的緊急應變機制;十大演習狀況的處置,亦能符合戰時的需求。整體演習深獲督導單位一致肯定,圓滿完成任務。

五、結論與建議

(一) 糧食問題影響國民生計與國防戰力,本項糧食動員演練透過演習提供各單位適時有效的應變處置,熟悉動員政策法令及作業程序要領,透過糧食管理單位及當地公糧委託倉庫及地方政府,將人力、物力予以有效整合,達成戰時糧食供應與撥售之任務,發揮全民動員準備業務之最大功能。

(二) 糧食動員演習係每年由農糧署北、中、南、東各區分署或所轄辦事處輪流辦理,各區分署或所轄係4年辦理一次,為提升各單位業務之熟悉度,前一辦理單位之相關辦理文件,宜提供下一辦理單位參考,以分享辦理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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